| 小學生邱暐埕的一封信,促成立委提案以化解「蟲蟲危機」。邱暐埕為凸顯蟲蟲危機迫切性,還特別在信紙右下角,附上他以撿拾到的昆蟲屍製作的標本。 蕭景田辦公室提供 |
彰化縣永靖國小四年級學生邱暐埕一封「救救昆蟲」的信,立委蕭景田提案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昆蟲納入「一般類野生動物」管制,若獲立院三讀通過,未來將不得捕捉獨角仙、鍬形蟲等,違者最高可罰卅萬元。 近幾年小學生流行飼養獨角仙、鍬形蟲等昆蟲,也促成販售蟲蟲的另類商機。以獨角仙為例,每隻五十元,若體型大、外觀漂亮,甚至還可賣到五百元,導致「蟲蟲危機」。 立志當昆蟲學家的邱暐埕,兩、三年前,經常與父親邱東鋐到彰化縣社頭鄉山區露營「追蟲」。去年夏天,邱暐埕看到有人「開貨車」來抓蟲,驚覺獨角仙與鍬形蟲可能遭商人濫捕,寫信向立委蕭景田求助,希望「蕭伯伯」能與他攜手救昆蟲。 「捕捉獨角仙的商人,利用獨角仙趨光的特性,無限量的捕捉,也搜括在樹上的獨角仙,大小都抓走,最後還守候在水銀燈下等待自行送上門來的漏網之魚。」邱暐埕在信上說,他連續五天都在附近巡視、救蟲,被抓的仍是很多。 為了救蟲,邱暐埕還曾與父親想出以油漆筆為獨角仙編號,希望抓到的人不要將牠們帶回家,一直編到了九十九號。邱媽媽說,後來還真有人抓到了,只是不知這招有沒有效。 蕭景田接獲「追蟲男孩」的求救信後,除依邱暐埕的建議,要求鄉公所換掉山區步道的水銀燈、改為黃燈,以免商人利用獨角仙的趨光性捕捉;另一方面也發現,野生動物保育法對一般類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捕捉有限制,卻漏了昆蟲,就算商人大剌剌地捕捉獨角仙、鍬形蟲等販售,也無法可罰,決定提案修法。 【2010/03/22 聯合報】@ 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