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含)前交件。 |
 | 二、參加方式: 1.請於活動期間洽本行各營業單位索取圖畫紙,限量50,000份。 2.或於活動期間於台北富邦銀行網站(http://www.fubon.com)下載報名表,自行以八開畫紙完成畫作,並將報名表 貼於畫紙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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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作品繳交:請於活動期間送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 |
 | 四、參加組別:(1)幼稚園及國小低年級 (2)國小中年級 (3)國小高年級。 |
 | 五、結果發表:2010年3月底於本行網站公佈。 |
 | 六、活動獎項:依參加組別(1)幼稚園及國小低年級 (2)國小中年級 (3)國小高年級共三組分別評選。 |
| | 獎項 | 名額 | 獎品 | 備註 | 優勝獎 | 第一名 | 每組一名 | 獎狀乙紙,獎品乙份,獎金NT$5,000 | 紀念獎: 採用得獎畫作製作之專屬記帳本乙本 | 獎金限存入得獎人於本行開立之兒童帳戶 | 第二名 | 每組一名 | 獎狀乙紙,獎品乙份,獎金NT$3,000 | 第三名 | 每組一名 | 獎狀乙紙,獎品乙份,獎金NT$2,000 | 佳作獎 | 每組十名 | 獎狀乙紙,獎金NT$500 | 分行獎 | 每家分行每組一名 | 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參加獎 | 活動期間內交件者,現場立即送參加獎乙份(全行限量15,000份,送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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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活動說明: |
| | - 本活動由本行初選後再聘請專家評選得獎作品。
- 各獎項之得獎者不重複入選,得獎者名單一律於本行網站公佈。
- 優勝獎由分行經理頒發獎狀及獎品,佳作獎獎狀另以專函寄發,獎狀恕無法依個別要求補發。
- 優勝獎、佳作獎得獎者須於本行指定時間內開立兒童存款帳戶,獎金由本行存入得獎者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兒童存款帳戶,本行將依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
- 分行獎依圖畫紙上之”分行收件章”判斷分行別,分行獎名額得視送件作品之水準及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得獎名額或從缺,分行獎得獎者由該分行經理頒發獎狀及獎品。
- 參賽作品嚴禁仿冒抄襲。
- 所有參賽畫作均不退還,參賽者繳交畫作即視為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台北富邦銀行、富邦產險、富邦綜合證券及富邦慈善基金會就其參賽之畫作得以任何方式進行「重製」(包括但不限於印刷、複印、錄影、攝影、掃瞄、翻拍等)與「編輯」;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並同意無償授權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台北富邦銀行、富邦產險、富邦綜合證券及富邦慈善基金會就上開參賽之畫作及其重製物或衍生著作得加以利用並享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之權利。
-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本行得為辦理本活動及其相關事宜而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資料,並刊載得獎者姓名等個人資料於本行網站上。
- 本行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辦理及本行網站www.fubon.com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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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 開戶方式: |
| | .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請攜帶以下證件,親自駕臨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
| | - 未成年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及第二證件
- 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及第二證件
- 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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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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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法定代理人為父母雙方時,請持以上證件同時至本行辦理。
- 如有一方無法親臨本行,請出具授權書及以上證件至本行辦理。
- 第二證件係指附相片之個人證件,例如:健保卡或駕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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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台北富邦銀行小富翁彩繪存摺比賽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