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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21:41:13瀏覽725|回應0|推薦3 | |
我有一位好友,最近剛剛走出喪夫之痛.留下一個念大學的兒子,一個國三的女兒。先生是軍人轉役,生前服務在市政府擔任基層公務員. 年初,他總覺得很容易疲累,去安排了一次體檢.赫然發現罹患肝癌,已經是末期了。 這個晴天霹靂的消息,並沒讓他自暴自棄.一如往昔,堅守工作崗位默默的上班或輪值.有天晚上輪值夜班,深夜下班後身體不適,倒在辦公室 休息到天明,撐著疼痛的身軀打電話給太太,請她帶著健保卡到醫院會合.醫生的門診時間還沒到,打電話聯絡後,醫生囑咐她們在急診室等候, 終於盼到醫生來了.狀況不妙,立刻辦理住院,拖到次日,她的先生就走了.而當天正巧是他準備請假去治療的日子. 簡單的喪禮之後,開始辦理公務員的補助手續 沒想到在申請撫卹的時後,碰到了我這輩子都沒碰過的人事承辦人.由於當事人是在離開辦公室後,突然病況轉為危急.所以以家屬認為,可以申請因公撫卹. 沒想到人事承辦人,竟然要這位女士提供與先生最後的通聯記錄,下班的監視錄影帶,有無長官交代的指示,同事誰可以作證的資料. 我想其中應該有誤會,所以找來相關人事人員,請他們在不違法,家屬也可得到最多照顧的原則下處理此事. 我的助理笑我,從來沒看過我如此低聲下氣的求過人.我心想,我朋友的先生都可以不顧安危的盡忠於工作,我求人也沒什麼好丟人的. 沒想到善念換不到真心.這幾位承辦的人事人員,回給我的卻是,家屬每一次提出的資料多少都有一點出入. 我再奈下心情,放低身段拜託他們再看看有無轉圜的餘地,並強調這種事並不是每個家庭經常會碰到的.沒想到碰到鐵石心腸的人事承辦人,徒呼負負. 這讓我感受到的憤慨,難以用文字形容.我讓助理仔細的跟這個市府單位調點資料來看,才發覺這個個案所受到是VIP的待遇. 同一個單位,有人上班途中出車禍,本身是肇事者,只因銓敘部把上班途中視為工作的一環,不但請公傷假,往生後也享受因公撫卹的待遇.不需要通聯記錄,也不要人證或錄影帶. 這個案子給我很深的感觸,權力不在大小,而在你如何用的剛剛好. 協調的程中,無非是覺得好友的先生太傻,傻到想用僅餘的生命替家屬換點照顧,於情於理,讓人都會覺得鼻酸. 人事人員依法辦事,自然無可厚非,但下筆動心之時, 多存一份善念,不更符合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古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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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