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1/16 23:47:50瀏覽529|回應0|推薦4 | |
真的很可笑。 尤其是那些當初提供政治獻金的企業老闆。原來他們的政治獻金,阿扁根本就不知道,在阿扁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錢還能稱做政治獻金嗎?應該叫做「第一家庭子女教育補助金」,還比較貼切。因為都用在陳致中、陳幸妤和他們的小孩身上。什麼嬰兒車、奶粉尿布。這算哪們子政治獻金啊?哈哈哈.... 吳淑珍講這些話,無疑就是告訴檢察官:這些不是政治獻金啊!真是坦白到極點了! 可是,阿扁明明說這些是「建國基金」啊! 唉...沒有串好供果然還是會出包啊! 另外阿珍還說:「如果早知道蔡銘哲拿人家錢,我會殺了他。」 當然,世界上只有阿扁敢拿阿珍的錢,蔡銘哲吃了熊心豹子膽,敢拿阿珍的錢?阿珍死也不會想到有這種事情發生,現在知道,當然恨之入骨啊! 不過,檢察官應該早就發現這種邏輯上的矛盾了吧? 要給阿扁的政治獻金,阿扁並不知情;阿扁說的建國基金,阿珍說阿扁不知那是政治獻金。完全兜不攏.... 我看...還是趁著保外就醫這一段時間好好的再排練一次吧!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