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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22:32:57瀏覽1400|回應0|推薦5 | |
【回憶警校受訓軼聞】警校受訓時期本第五大隊第二中隊承接一項光榮任務--警察儀隊,每天早上6點半全校操場集會長官訓話後,我們除了平常基本操練外,多了一項儀隊操槍ˋ踢正步ˋ儀態訓練,由中隊長陳發身帶隊操練;那年我們曾穿著整齊莊嚴的儀隊制服,到松山機場操演迎賓哥斯大黎加公安部長,好威武喔! 晚點名後到熄燈前自由活動,是我們第四班學員翁輝勇講古時間,我們一邊吃個人點心〈我都吃在台北車站前買的山東槓子頭〉,一邊聽他充滿離奇的﹝南鯤鯓太子爺大戰上帝公﹞神話故事,他精采演說將近一個月,不輸吳樂天的。 受訓期間我們「已服役先補後訓」的梯次,還可領安家生活津貼1750元,我都寄1500元回家幫助家計,自留250元零用,我除了有連續假日才能回屏東。 當時一趟台北、屏東平快火車要乘座8小時,車票80多元,所以很少回家。 每次週六下午放假,我都計畫好遊覽台北地區風景點,賞景兼背書,然後再乘車到北投找雲林故鄉的﹝萬豐叔﹞,他們夫婦離鄉北上奮鬥,在北投市場賣魚販,育2男3女雖生活清苦,卻是我在北部的長輩親人,還有堂姊玉蘭,都對我很照顧。《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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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