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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棄養、防狗便,養狗應徵稅
2011/08/18 19:07:55瀏覽117|回應0|推薦1

徵稅是手段、管理乃目的

如此,養狗者始三思而行,不會太隨便,而始亂終棄。我兒就差一點在板橋的公園被流浪狗咬到,如不幸發生,該找誰負責?被棄養的狗應很多,常有報導稱,有某某具愛心者,為他們在山裡或家中養了多少的狗等,又為此受到多少的歧視等,還有某人為此至鴻海公司找郭台銘出錢等,更有某地發現了狗被人違法的拿來吃了等(我在國外看過吃狗肉的實際情形,該鍋肉還有點像牛肉),可見因此養狗乙事,產生多少的社會問題,自有必要作一些強制性的規範,如建立狗的來源(現應已有晶片證明)、戶籍口卡、每年報到、收費、罰則等,此由各地警局的派出所為之。

即養狗者須至派出所報到,對其拍照存證,並記錄其相關一切資訊。好像中國大陸的北京就有此類規定,我們的社會發展還不到歐美那麼進步,現階段就將就一下吧。雖然,要實施此規定困難不小,但此為不是辦法中的辦法。

前幾天,有不少的狗便,在我們家前的小巷地上,可能是夜晚,天色暗,有鄰居就把它們帶至樓梯上,數層都是,你可想見那是很不好的情境,這就說明了有的養狗者的公德心是很差的,應該不具養狗的資格,如依此規定派出所就要教育他們,當初他們父母沒教的,就由國家來教吧。我問過開放狗入內的中和四號公園的清潔員,他們就生氣的說,很多養狗者,很無良知。

( 心情隨筆寵物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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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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