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這般情形,財長還不知錯,也可以像劉憶如一樣下台了,無歉可道,你了不起嗎?很屌嗎?真不知恥。
既已修定了證所稅,其實也可以運作,為了金融財團(金主),如券商等,才來又修改,當初他們主張的理由,現在視而不見,自然要認錯。
當初決定的行政者、立法者,你們要認錯。
我自始不贊成訂證所稅,現在也一樣。
在野黨的要求有理(股民要冷靜,別怪他們),國民黨笨蛋(有錯在先,不道歉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