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行政法律:『向侵害人民權利之公務員求償應適用之法律』
2013/07/18 14:32:36瀏覽8|回應0|推薦0

查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

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除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祇

能依據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向國家請求賠償,要不能依民

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之規定向國家請求賠償。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85年台上字第1556號)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