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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中國:是鄰居?還是一部分?
2009/02/25 08:39:39瀏覽558|回應4|推薦2

臺灣與中國:是鄰居?還是一部分?

在網上看了一段《 大話新聞》的視頻,內容如下:

加拿大不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

      長久以來,中國一直堅持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在60年代,中共便為此鬧了個國際笑話。中國外交部要求加拿大承認臺灣是中國的領土。加拿大提出5點理由反駁﹕
(一)臺灣並非加拿大所擁有之領土,所以加拿大沒有權利承認臺灣主權歸屬於誰。
如果是加拿大所擁有的北極圈諸小島與中國有爭議,加拿大才有權利承認其歸屬。這是從羅馬法以來的所有權法理。國際法當然也依此原則適用。
(二)沒有任何國際法理論使加拿大有「權利」承認、或有「義務」承認與它無任何關系的臺灣的主權歸屬。中國要求加拿大做這種承認毫無道理。
(三)即使加拿大承認臺灣是中國一部份,實際上並無任何法效果或意義。因為加拿大國民、飛機、船舶要進入臺灣,拿北京政權所發簽證根本無效,還是要向臺灣當局申請簽證。承認其對臺灣實效統治,這等於是立刻又以具體行為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四)加拿大若在國際條約中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依條約必須履行原理,加拿大勢必派兵攻占臺灣,負責把臺灣交給中國以履行條約。這是多麽荒謬的一件事。
(五)臺灣如果的確屬於中國,則北京政權又何必要求各國承認。例如,海南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根本不必要求他國承認。反之,臺灣若非中國領土,中國即使到處去要求他國承認,實際上也沒有國際法效果。如果臺灣是有紛爭的領土,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際法效果。強迫無關的第三國承認是毫無意義。

說得中國外交部啞口無言,十億口莫辨。自此之後,中國只能嘴巴嚷嚷,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認臺灣是中國的領土。

看了這段《 大話新聞》的視頻,我不得不佩服加拿大外交部認真坦城、實事求是、邏輯嚴謹。但是,是不是象《 大話新聞》推斷出的結論:加拿大不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不是!通篇只有四個字:與我無關!

“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際法效果。”與誰有關?美國!日本!

先看美國: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中美兩國發表的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中美建交公報和1982年“八·一七”公報。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問中國,中美雙方在上海發表了聯合公報。公報指出:“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識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1979年元旦,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中美聯合公報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聯系”;“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1982年8月17日,為解決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問題,中美兩國政府發表了有關中美關系的第三個聯合公報。美國政府在公報中重申了1979年中美建交公報的基本原則,表明美國政府“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幹涉中國的內政,它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政策。”並聲明:“(美國)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結論: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再看日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1972年9月29日):(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好!看波茨坦公告第八條: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國首腦和外長在柏林西南波茨坦舉行會議,26日發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投降。《波茨坦公告》(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好!看《開羅宣言》:
〈開羅宣言》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結論:日本國政府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仔細研究,美國、日本雖然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沒有明確一個中國內兩個政權的主從關系,臺獨分子傻,說我們是臺灣,對岸是中國,导致主從關系明確!就會得出聯合國的結論。

好!看聯合國:
聯合國立場:根據聯合國憲章和2758號決議,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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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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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還是承認
2009/05/02 09:45

承認 - 有權參與,可以表示意見。

認知 - 無權參與,只有聽的份。

兩岸問題屬於內政問題,就如加拿大的立場,外國無權干預,也沒有承認不承認的資格。

外國對與台灣歸屬問題,「認知」才是正確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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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借個地方說話。回應樓下,「開羅宣言」的問題不必再扭曲。請看:

「開羅宣言」的來龍去脈

http://blog.udn.com/udaxc7/2337458


我們依然仰望星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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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些什麼公報位階都很低
2009/04/03 09:11
公報的地位都是很低的,比如台灣關係法,是美國位階的國內法律,很怪,台灣關係不是應該是國際法則嗎?老美用個國內法,意思是改變台美關係,即違反美國法律,算是相當的保障,可是上海公報呢?

公報就是新聞稿啦,新聞稿, 是隨人解釋的,沒有法律約束能力,講再多也沒用

開羅宣言 就是此類,難怪會被老丘給打槍

岸上观察(viewsea) 於 2009-04-29 12:33 回覆:

新聞稿?

中英联合声明

  把《香港问题》解决了.

我們依然仰望星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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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掉最重要的東西了
2009/04/03 08:54
舊金山和約呢?
波滋坦和開羅?那也是個declaration 而已,Declaration 指的就是聲明啦,沒人簽字,也沒人會去承認,老蔣自己沒簽字,丘吉爾說它Out of date。實質條約 怎麼可以忽略呢?這就好像二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其中一個嚷嚷, 女方家長同意他們結婚,可是另一方人家早有結婚證書,可是這個嚷嚷的說了半天,他卻拿不出個什麼證明,卻也不承認別人的結婚證書是真的,和強盜有什麼兩樣?

NewYork Times article 1955, Feb 2

岸上观察(viewsea) 於 2009-04-29 12:45 回覆:
舊金山和約-------------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去参加,更没有签字,如何讨论?

Toma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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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的存在----具有絕對的不可否認性!!
2009/03/02 03:14

形式的不承認不能等於實質存在的否認!!


在中國有許多"黑戶人口"----既沒城市戶口,又沒有農村戶口----是屬於額國家不承認的"人",但若這樣的"人"犯案了,國家能否認這個"人"實質的存在嗎?


王永慶的大,二,三房的存在---就是"相互不否認"的絕對存在性!!


馬英九提出的"相互不否認"指的就是實質的存在----具有絕對的不可否認性!

中國應致力於建立"公民社會"-----加強提升"現存政府"的合法性----評審與"人民契約"的實致內容的實踐度----這樣,探討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才有合於自然法則基礎!!


To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