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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14:48:30瀏覽706|回應0|推薦2 | |
轉貼: 扁應認罪道歉還錢再特赦(趙少康)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0/34381315 陳水扁到底有沒有自殺過,他的家人、朋友說不只有,還曾自殺3次,但北所、北監都說沒有,在北所絕食只是表達抗議,不是自殺,更沒看過他撞牆,至於他受到的待遇好不好?更是天差地別,一個說像在地獄,一個像在天堂。 從家人的角度,原來貴為一國元首,前簇後擁,一堆馬屁精隨侍在側,情治首長甘為耳目,部會首長悉聽擺布,巨商大賈進宮朝貢,國家資源任其分配,3級貧戶之子站在民主先進的身軀上一躍登上權力頂峰,享盡榮華富貴,不論是住在玉山官邸或信義寶徠花園廣場,與現在1.38坪的監舍相比,當然是墜入地獄!但從北監角度,陳水扁每天可運動1小時,有書桌寫作,不必工作,每周至少3次接見,立委還可特別會見,2個人住1.38坪舍房,比一般10人住5.47坪舍房寬敞,跟其他受刑人相比,不等於是監獄裡的天堂? 請給阿扁一張床馬英九不能干涉司法審判,但馬英九可以考慮基於對前任總統的尊重和促進朝野和諧,在審判終結後特赦陳水扁,因為扁牽涉案件很多,在每一案件定讞之後,陳水扁必須誠懇嚴肅的「認罪、道歉、還錢」,在向全民認罪、道歉並繳還貪污所得後,由馬英九加以特赦,馬英九甚至可以公開宣布,一案一案來,每一案都依此程序,只要陳水扁「認罪、道歉、還錢」,馬就就此案特赦他,如陳水扁仍死不改口,咬定是政治迫害,馬英九就不會也不可特赦他,如他真心悔改認錯並還錢,馬就可以特赦他,如此大開大闔,仁至義盡,既可杜悠悠之口,也能法理兼顧,還能讓扁及家人無話可說。馬英九如能站在總統高度,義正詞嚴大聲宣告他的原則,放不放陳水扁就不會像幽靈一樣,纏繞他不放。 〈趙少康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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