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2/13 20:33:33瀏覽1247|回應0|推薦6 | |
經建會趕快將宇昌案移送特偵組、廉政署或監察院法辦啦! 特偵組與廉政署,若經建會還是不將本案移送法辦,我說你們也該主動介入調查啦! 有弊案就起訴查辦,沒弊案也要快點還人家清白,人家還在選總統耶,哪經得起這樣的折騰!選戰是打政策與施政能力的,不是互相抹黑大搞烏賊戰的。 我不明白劉憶如為什麼要因為自己會內保管的公文,與民進黨的版本不同而道歉?除非她說的公文,是她或她的手下竄改捏造的,她根據手上的資料回答立委詢問,有什麼好道歉的? 如果劉憶如於本案有捏造事實、偽造文書、誣陷蔡英文與何美玥等情事,又豈是劉女一句道歉就可以了事的?劉女突然而來的這個道歉,道得還真是莫名其妙! 政府官員依法報告,符合刑法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之不罰事由中的第2款,「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只要劉憶如沒有捏造事實,沒有偽造文書,民進黨是絕對告不成的,還有可能涉及誣告罪。劉女她現在辭職,只是模糊焦點,更啟人疑竇,坐實民進黨稱馬政府在藉機抹黑蔡英文的指控,極為不智與不當,望其三思。 另外,宇昌案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陳長文教授倡議的廣設「政府律師」於各機關,有其必要,無論為機關審查對外契約的合法性,為施政提供法律意見,或為官員提供法律諮詢,都有其必要。民進黨執政時,這些官員都是公然的遊走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便宜行事,用極機密掩飾脫法行為。若有政府律師對於各機關要對外簽署的合約把關,釐清法律爭議,完備法律程序,制止脫法行為,從源頭阻止弊案的發生,就不會留下那麼多可能的弊案了。 例如這宇昌自肥案,很可能就是經建會前任主委何美玥於其任內與蔡英文與蘇貞昌等人任職時搞出來的弊案,也很可能是個對於國計民生、生技產業發展有大貢獻的投資案,案情解密後仍然不明朗、誰做的決策,又是為什麼做此決策,蔡英文又扮演什麼角色,為什麼不須利益迴避,真正圖利了誰等關鍵問題,還是沒答案。當初沒有政府律師擔任獨立監察人,公正第三方把關者的角色,現在就需要有司法偵查與行政調查的能力與權力的檢調單位、廉政署與監察院介入調查,才能還原真相,以釋國人心中的大疑問。 其實,劉憶如若覺得自己能力不足,不明事件始末,或者根本不該負責調查,她只要簽署一紙公文,將全案移送檢調單位、監察院或廉政署任一單位法辦,就可以免除行政與刑事責任,任何輿論的指責都跟她無關,也不會有人再來對她進行關說或關心案情,這案子所帶來的壓力也就完全免除了。 我真的不明白劉憶如為何捨此不由,非要去搞聲明、開記者會、鬧辭職,還要為自己手上極機密公文日期記載與民進黨版本的公文不同而道歉。 若本來的公文日期記載有誤,劉女照樣提供,就沒什麼好道歉的。除非,本來的公文日期記載無誤,而是劉女解讀錯誤,才需要道歉。問題是,該紙出示於立法院被解密的公文,是白紙黑字印著日期呀,並不需要劉女來解讀,這日期的錯誤竟由劉女來道歉,實在令人不解。唯一合理的解釋是該紙公文是偽造的。那問題來了,若果真是如此,則這是偽造公文書與意圖使人不當選的重罪,道歉有用嗎? 歸納起來,面對弊案,劉憶如她就成了個廢物,既不調查,又不舉報,更不移送法辦,就會開記者會、鬧辭職與道歉!偽造公文書、偽證、捏造刑事證據、意圖使人不當選,這些都是刑事重罪,道歉會有用嗎? 我說馬英九有這種不明事理、反應異於常人的屬下,真的不需要敵人了。 繼續閱讀引用文章: 對呀,小英,妳到底在怕什麼? ------ 經建會搞烏龍 劉憶如道歉 | 宇昌案文件解密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另外,對於這個案子,我是覺得蔡英文應該藉此機會,既然本案相關公文都解密了,那公司的股票也都在興櫃公開買賣了,也沒有繼續保密的必要,就該開個記者會,把案件始末講清楚,並接受媒體提問與詢答,讓人民能夠公評。 政府的資訊是應該對人民公開的,我討厭任何政府官員把「極機密」這三個字,當作避免人民監督的法寶。 劉憶如:宇昌內情複雜 何美玥蔡英文說清楚 對於何美玥跟蔡英文的角色也有太多的「看不懂」;何美玥曾經專函給蔡英文表示,Genentech要的錢太多、名目也太多,指派翁啟惠及何大一去跟Genentech談判,蔡英文專簽了,結果去談判的只有何大一,那談判結果是什麼呢?到底國發基金要付多少錢? 蔡英文家族的投資也讓人「看不懂」;先是台懋科技蛋白公司,後又變成宇昌公司,甚至還有一家台懋科技創投公司,蔡英文以台懋科技創投公司董事長名義,向國發基金申請10億新台幣,國發基金在限期內核定給了8.75億;根據何美玥的說法,這家公司將成為超級育成公司,宇昌只是小小開始;「有什麼理由要搞得這麼複雜?我只能說完全看不懂。」 她表示,宇昌投資案不只金額不斷長大,決策過程也是顛顛倒倒,我和經建會同事在周末,花了好多時間看整整兩大箱的文件,還搞不清楚全貌,這也是為什麼我昨天會生氣,因為這件事我並沒有參與決策過程,搞得這麼複雜,應該要去問何美玥及蔡英文。 劉憶如:民進黨要告就告 民主進步黨說,若明天中午前,劉憶如未說明宇昌案公文變造及背後唆使者,就要提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說,沒有藏鏡人、沒有變造;要告就告。 對於宇昌案的相關爭議,在媒體守候多時後,劉憶如晚間出面說明。 民進黨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國民黨政治操作,意圖影響選舉,但劉憶如至今未公開向民進黨、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道歉,而是向媒體道歉,到現在沒人清楚劉憶如的態度,但民進黨願意再給她一點時間,劉憶如有必要還給民進黨一個公道。 劉憶如表示,針對文件日期有差錯部分,不管是錯在那一方,她願先對這件事情表示抱歉和遺憾。宇昌生技資料有兩箱,還有南華等,不到一週時間,整個過程中,他們進行清楚整理,但當時文件附件有遺漏,沒有記註日期,所以她願為「日期弄錯」道歉,但如果民進黨要藉此大作文章,她希望外界不要被轉移焦點。 劉憶如表示,民進黨團如果依此說她是偽照文書或故意造成這樣錯誤,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提告,她要表達的是「任何一個行得正、坐得直的人,都不怕誰來提告」。1001213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