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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與劉兆玄都在做了,你們媒體在叫啥?
2008/06/15 00:35:50瀏覽1025|回應0|推薦10



馬英九與劉兆玄都在做了,你們媒體在叫啥?

馬英九與劉兆玄都在做了 , 你們媒體與名嘴在叫啥 ?
他們已經" 迅速整合對釣魚台主權的政策主張,包括強化法律位階、明訂漁權政策、展開談判、有效聲張主權等 ".
喜歡看到民進黨執政時期媚日軟弱外交的人 , 看到馬政府這樣大聲對日宣示主權 , 一定很恐慌吧 ?

沉穩的鼓勵
總統府發表的四點聲明,不僅重申我方對釣魚台的主權,也進一步揭櫫了未來事件處理的因應原則。
通篇不卑不亢,軟中帶硬。看得到熱血,但更見冷靜理性,勝過過去的鴕鳥政府不知凡幾。
總統府這樣立場一致、態度清晰的聲明若不能代表馬總統的個人意志,那就不知道還能代表誰了?


有個嫻熟國際法的哈佛法學博士,馬英九,來當我國的總統,對台灣人民來說,真的是件好事情。

外交部先召回駐日代表,再裁撤日本事務會。法務部則是聲明,我國漁船於我國領海上遭受他國船艦惡意碰撞而沉沒,台灣司法機關對此事件有無可置疑的司法管轄權。因此,若我國漁民提出告訴,管轄範圍的檢察機關當依法追訴日艦艦長及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若台籍漁船人員想提民事賠償,政府也會提供必要協助。

那個船長已經安全回國了,假如他竟不提出告訴以及附帶之民事賠償,那他一定是瘋了。現在國家要替你出頭討公道與索賠,又不要你花半毛錢,就只要你說你要提告就好了。那你怎麼會不願意去告呢?

法務部與外交部聯手這樣做是對的,先聲明主權,再來是堅持司法管轄權,在這件事情上,日本理虧在先,悍不道歉與賠償在後,我們這次是一定要他們付出相當代價的。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馬英九也是會員)晚間所發的三點聲明,我完全同意,尤其是第三點:"釣魚台列嶼問題不應該只簡化為漁權問題,核心應該是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一定要展現捍衛主權決心。學會支持政府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和平解決與日本之間的爭端,而且為了要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政府應當要妥善準備法律、歷史、地理,與使用等相關資料,持續強調在國際法上此一爭議並未解決,絕不放棄台灣的權利。 "

繼續閱讀文章:

要馬上對釣魚台島採取各種宣示主權的行動。 

引用網友大老鷹姐姐文章爭漁權 更要爭石油:釣魚台藏有200至400兆石油 

引用網友司空摘星文章從聯合號事件看國民黨民粹化


馬總統處理海釣船事件方式 日外相肯定

日本外相高村正彥今天在一家日本民營電視台的節目中,針對最近日本巡邏船在釣魚台海域附近撞沈台灣海釣船聯合號一事,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的處理方式,表示肯定。

高村在「富士電視台東京第八頻道」的「報導二零零一」節目中指出,整體而言,綜觀台灣的處理方式,對日本的政策並未轉為強硬;馬總統就任後也曾提到重視台、日關係,因此這次並未派遣軍艦前往釣魚台海域。

高村指出,這次是大船撞沈小船的事件,而這條大船又是政府的船,這種情況在日本必會引起軒然大波,更何況是與外國船相撞,且發生地點又在雙方都主張擁有領土主權的敏感地方。面對這樣沸騰的輿論,不管那一個政府都得去面對。

這位日本外相對馬總統重視台、日友好關係,也表示肯定。他指出,馬總統對釣魚台的領土主權有獨自的看法,而重視台、日友好關係一事是正確的。

他重申對釣魚台的領土主權。他指出,從歷史或國際的觀點來看,釣魚台本是日本的領土,且又是日本本身在管轄,今後仍會繼續守護這塊領土。

日本拓殖大學教授澀谷司也在節目上指出,過去陳水扁政府在處理類似釣魚台的事件,是採取抑制式的行動。馬總統是哈佛大學博士,論著中主張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由這次馬政府的處理方式可看出端倪。

他指出,中國政府這次也聲援台灣,主要用意是想離間台、日關係。

出身中國的日本東洋學園大學教授朱建榮指出,基本上這是個突發事件,起初日本海上保安廳認為,台灣漁船蛇行才導至遭到日艦撞沈;但在台灣方面將事件的錄影帶播放後,原因清楚,日方的處理方式拙劣;不過,由於日方很快地向受害者船長道歉,事情應可平靜下來。

朱建榮表示,台、日關係當然很重要,馬總統不可能對日本採取敵對的態度。

【2008/06/22 中央社】

日登門道歉 船長盼速賠償

日本交流協會副會長舟町仁志昨天下午到聯合號海釣船長何鴻義住家,將日本海上保安廳十一本部部長那須秀雄的道歉信,交給何鴻義;何鴻義接受道歉,但要求日本趕快賠償他的損失。

舟町仁志代表日方正式道歉並同意洽商賠償,我方提出的「放人、道歉、賠償」三要求都得到回應。媒體詢問舟町仁志,日本今後是否可以保證我國漁船在釣魚台海域的作業安全,他原不願回應,後來才表示若再有意外,將透過外交途徑協商。

舟町仁志由我國外交部亞太司長于德勝陪同,昨天下午到台北縣瑞芳鎮何家登門道歉,他轉交日本海上保安廳十一部部長那須秀雄給何鴻義的日文道歉信,透過翻譯逐字唸出。撞沉聯合號的日本巡邏艦,屬十一部所轄。

那須秀雄署名的道歉信內容為「於六月十日發生的事件中,本人指揮下的巡邏船雖然是執行任務所需行動,但從結果來看,使您的船沉沒,並讓您受傷。對此,今天我要向您直接表達我的心意,特寫此信,在此,重新向您表達衷心的歉意。另外,我要再次表示,就賠償問題,儘快開始協商,根據法令,以誠相待。期盼您能感受到我在此信中最大之誠意為禱。」

雙方昨天都很有默契地沒有觸碰賠償細節,在場的台北縣長周錫瑋、立委李慶華表示,賠償事宜將透過外交途徑協商。

舟町仁志在何家停留十五分鐘,他到達及離去時,都向何鴻義鞠躬致意,還送了一盒日本點心。

何鴻義表示,感受到日本的誠意,願意接受道歉。他說,聯合號及船上設備最少值一千四百萬元,要買新船出海還要一年半載,家計勢必受到影響,希望日本趕快賠償損失。

此外,當天船上釣客的損失,他們已提交明細表,損失共約三、四百萬元。

【2008-06-21/聯合報/A1版/要聞】


中國時報    A1/要聞           2008/06/21
撞船事件 承諾全賠 日赴船長家正式道歉

【陳韋婷、黃菁菁/北縣─東京連線報導】
  聯合號漁船事件,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副代表舟町仁志昨天下午在台北縣長周錫瑋、外交部亞太司長于德勝、立委李慶華等人陪同下,帶著日本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長那須秀雄的道歉函,前往船長何鴻義家中致歉,並同意全額賠償。
  何鴻義表示,日方代表公開正式道歉,且承諾全額賠償,足以彰顯日本對此事件誠意,他感到欣慰,並接受道歉。
  舟町仁志指出,上一次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部長伊藤到何鴻義家中,並未完整表達日方道歉誠意,因此再度奉命前往轉達由衷歉意。
  不過,未來日本是否保證我國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不受驅趕,舟町仁志表示,還需要雙方政府透過外交途徑協商。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相關人士表示,那須是在接獲海上保安廳的指示後,正式發出道歉信函,此事在事前也獲得日本首相官邸的同意,期盼何鴻義船長能夠了解日本方面的誠意。
  那須的道歉信函內容如下:
  有關六月十日發生的巡邏艦和台灣聯合號海釣船撞船事故,我所指揮的巡邏艦雖說是在從事執行任務上的必要行為,結果卻造成船長您的船沉沒、您本身也受傷。對此,我想直接向您表達我的歉意,因此透過此信函再度致上由衷的歉意,有關賠償的問題,我會盡快地協商,根據法令採取誠實的對應,透過此信函致上我最大的誠意。
  駐日代表處琉球分處的李明宗處長表示,「十九日就已接獲海上保安本部和交流協會的通知,他們表示希望趕在廿日以前代為轉送信函至台北,於是情商華航提供相關協助,於廿日將信函送至台北。琉球分處每天都與海上保安本部聯繫、溝通,本部長親函道歉之舉乃日方主動做出的決定。」
  海上保安廳日前已將台日雙方船長書面資料送檢偵辦。有關後續是否仍會循司法途徑解決,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表示,後續如何目前還不知道,但是將會秉持誠意來解決問題。
  外務省高官預料,日本政府希望此案早日和平落幕,因此檢察廳可能不會起訴此案。
  此外,據相關消息人士透露,海上保安本部長發信函正式道歉的作法,是由日方主動提出的建議,經由雙方極高層溝通之後,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努力達成的協議。


日巡防艦長 宜檢將發傳票

日本海上保安廳PL一二三巡防艦在我釣魚台領海撞沉台北縣籍聯合號海釣船,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昨天依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及毀損船艦等三罪嫌,將日艦艦長堤信行函送宜蘭地檢署調查偵辦。

本案是我國海岸巡防署在八十九年元月成立八年多來,首次移請司法機關偵辦在釣魚台海域違法的日本船艦公務人員,對長久來釣魚台主權的爭論具有宣示意義。

宜蘭地檢署也將發出傳票通知堤信行出庭應訊,若無故不到,將對他發出拘票並發布通緝。

宜蘭地檢署指出,如果被告傳喚未到,檢方會透過法務部、外交部,甚至到日本拘提,或許拘提不到,不過該有的程序一定要完成。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慧蘭說,日艦艦長堤信行涉及「毀壞船艦罪」是公訴罪,宜蘭地檢署依管轄權主動偵辦;不過,因不知道他的年籍等資料,因此暫列他字案。地檢署將透過外交部調查,再寄發傳票。

海洋總局指出,聯合號遭撞沉,船長何鴻義及洪姓、吳姓、田姓釣客等人多處受傷,調查認定日本海上保安廳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PL一二三巡防艦船長堤信行,無視依航行經驗可預見該艦撞擊「聯合號」海釣船,導致該船毀損及船員受到傷害「犯行洵堪認定」。

【2008/06/16 聯合報】


宣示主權 保釣船隻繞島一圈

台北縣民代以及保釣人士今天清晨四時五十五分到達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海巡署也派出四艦五艇全程護漁,保釣船隻在宣示主權過程中,遭日本艦艇噴水以及施放攔阻索,在距離釣魚台本島零點四海里處,仍受多次阻撓。保釣船隻上午六時二十三分,繞行釣魚台一圈宣示主權後返航。

包括台北縣永和市民代表黃錫麟在內的十二名保釣人士以及三十名記者,昨天深夜搭漁船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依據海巡單位掌握的情資表示,保釣船隻在清晨四時五十五分進入釣魚台十二海里範圍內,但隨後在五時二十五分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PS-11以及PS-204攔阻。

海巡署四艘大型海巡艦以及五艘海巡艇也全程在漁船旁邊保護。由於大型船艦吃水較深,在五時四十四分,海巡署船艦退到距離釣魚台本島零點五海里處待命。

行動總指揮黃錫麟出發時曾經強烈要求集體行動,未經允許不得強行登島。保釣船隻清晨企圖往釣魚台靠岸時,日方艦艇不斷以噴水、廣播等方式阻撓,距離本島約零點三海里處,日本艦艇也放下攔阻索,阻撓保釣船接近釣魚台本島。

海巡單位指出,海巡護漁船艦的維安特勤隊也全程待命,若保釣人士下令泅泳登島,維安特勤隊將以兩人一組護送的方式,在旁協助維護安全。

經過迂迴追逐之後,保釣船隻無法進一步靠岸,六時二十三分繞行釣魚台一圈,宣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後,保釣船隻返航,過程尚稱平和,沒有進一步擴大衝突。

【2008/06/16 中央社】@


撞船事件 法務部聲明擁司法管轄權

日本巡邏艦撞翻台灣籍漁船事件,法務部晚間發布聲明表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司法機關對此事件有司法管轄權,若台籍漁民提出告訴,管轄範圍的檢察機關當依法追訴日艦艦長及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若台籍漁船人員想提民事賠償,政府也會提供必要協助。

法務部聲明指出,事發地點在中華民國領海內,台灣司法機關對事件有司法管轄權,全案可能涉及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第353條毀損船艦罪,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如我方「聯合號」船長、船東提出刑事告訴,有管轄權檢察機關自當依法追訴日本大型巡邏船船長及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如果受害我方漁民想對日方巡邏船所屬機關、船長及操作人員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政府相關部分將提供必要協助。

依民事訴訟法「以原 (告)就被 (告)」原則,若提民事訴,我方受害漁民須向日本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2008/06/14 中央社】@ http://udn.com/


2008.06.14

歐鴻鍊:召回駐日代表 裁撤日本事務會
中央社

台北縣「聯合號」海釣船遭日本巡邏艦撞沉,日本提出調查報告,外交部長歐鴻鍊今天召開記者會表達「完全不能接受」,並決定召回駐日代表許世楷,且裁撤日本事務會。

對於日方提出調查報告,歐鴻鍊說,已向行政院長劉兆玄報告,劉揆也「非常不能接受」,並請海巡署等單位儘速提出我方調查報告。

台北縣聯合號海釣船十日凌晨在釣魚台南方海域六海里海釣時,遭日本保安廳巡邏船撞沉,船上十六人落海後順利獲救,其中十三名釣客由海巡署的台中艦接回台灣,兩名船員十二日上午返台,船長何鴻義也已獲釋,昨晚返抵國門。

歐鴻鍊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日方以大型巡邏艦衝撞我國小型釣漁船的行為過於蠻橫,外交部要求日本就此不人道行為立即道歉,並賠償何鴻義所受損失。

他表示,外交部今天接獲日方對我國「聯合號」釣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Koshiki」衝撞事故案的調查報告,該廳以日本巡邏艦「Koshiki」船長涉嫌觸犯「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我國「聯合號」船長涉嫌觸犯「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將本案移送那霸地方檢察廳偵辦,對日方所提的調查報告內容,外交部完全無法接受。

歐鴻鍊說,外交部將請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儘速提出我方的調查報告,並請司法機關就日方船舶於我釣魚台海域活動並致我漁船沉沒一案,提供協助。

他並說,外交部近日會向何鴻義告知日本調查報告內容,並與何鴻義協商後研擬日後向日方的求償行動,外交部對協助何鴻義向日方求償義不容辭。

歐鴻鍊表示,外交部決定召回駐日代表許世楷,以了解許世楷就本案向日本政府交涉情形,並就後續交涉事宜作進一步指示,今天就會發出電報。此外,外交部將儘快重啟釣魚台因應小組運作,妥善處理未來可能發生的釣魚台相關問題。

此外,歐鴻鍊也說,已決定裁撤日本事務會,會去了解相關法令,已請亞太司處理。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日本藐視國際海洋法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今天發表三項聲明強調,釣魚台附近海域是中華民國領海,日本巡防艦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撞沉台灣籍海釣船,完全罔顧人命,並嚴重侵犯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粗暴藐視國際海洋法規範,這種違反國際法的暴力行為,絕對為文明法治所不容,應負國際責任並負擔賠償義務。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日凌晨二時二十分左右,在釣魚台南方海域上,發生日本大型巡邏船「Koshiki」(甑)與台灣小型船「聯合號」海釣船衝撞事件,造成「聯合號」海釣船沉沒、船長何鴻義受傷案,由於發生地點在中華民國領海內,不僅引起中華民國政府關注,法務部除發表三點聲明外,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也在晚間發表三項聲明,表達立場。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第一項聲明表示,從各方面證據來看,釣魚台列嶼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附近的海域也是中華民國領海,因此日方的行為嚴重侵犯台灣領土主權。政府應展現捍衛主權決心,並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解決爭端。

不論從歷史、地理、使用,以及法律各方面來看,釣魚台列嶼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其中,國際法方面的主要論點有二:首先釣魚台列嶼是由國人發現、命名、先占,且在明清兩代有近六百年有效統治,並納入海防,歷史證據皆充分支持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

其次,日本在1894年前從未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琉球,併入日本領土是中日甲午戰爭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後的結果,因此當戰後日本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之後,釣魚台列嶼自然應一併歸還。

第二項聲明指出,釣魚台列嶼與台灣有極為密切的關係,是台灣附屬島嶼,周圍海域是台灣漁民傳統作業漁場,政府也早已將釣魚台劃入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管轄,所以釣魚台列嶼附近的海域是中華民國領海。日本巡防艦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撞沉台灣籍海釣船,導致船員與乘客十六人落海,險象環生,所作所為完全是罔顧人命。

日方行為嚴重侵犯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粗暴藐視國際海洋法規範,這種違反國際法的暴力行為,絕對為文明法治所不容,日本應該負國際責任並負擔賠償義務。

第三項聲明中強調,釣魚台列嶼問題不應該只簡化為漁權問題,核心應該是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一定要展現捍衛主權決心。學會支持政府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和平解決與日本之間的爭端,而且為了要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政府應當要妥善準備法律、歷史、地理,與使用等相關資料,持續強調在國際法上此一爭議並未解決,絕不放棄台灣的權利。

【2008/06/14 中央社】@ http://udn.com/


中國時報 2008.06.15 
程建人促重擬主權漁權戰略
江慧真/台北報導

     外交部大動作召回駐日代表,前外長、駐美代表程建人呼籲,台灣十幾年來的釣魚台主權處理大有問題,在國際情勢、兩岸關係改變的今日,新政府應盡速全面檢討,「劉揆說了重話,就不應該縮回來。」

     程建人認為,馬政府就任一個多月了,但對於駐外大使代表卻一個都沒有換,早就到了該檢討的時候,我召回駐日代表,「對日本政府的外在訊息來說,當然有外交上抗議的姿態;但對我國內部政治效應來說,代表政府對許世楷的不滿,表示他沒有充分達成任務、做好應有的反應。」

     程建人憂慮,馬英九總統自己對國際法有相當的了解,新政府上任後,除非不想要主張釣魚台主權了,否則再不檢討,未來發展將對我不利。他建議,無論在「國內法律、漁業政策、政府聲明、外交作為」四大範圍上,政府都應盡速重新擬定釣魚台主權政策和漁權戰略。

     他分析,過去十幾年來,我在主張釣魚台主權和處理漁事糾紛上,以前還算強硬,但扁政府八年來,愈來愈走向「息事寧人」,因此,過去幾年的漁事糾紛,幾乎都是罰錢了事、低調處理。

     但對於有學者疾呼,應該要將釣魚台主權問題檯面化,程建人提醒,國際法庭歷次在判審「領土爭議」時,提告的國家必須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有效控制」管轄該領土,日本無論是有效管轄、法律位階、主權聲張,都有相當明確的承認動作;反觀我國近年來漁民闖入爭議海域,政府低調的作法,將不利我方將此主權爭議升高到國際訴訟。


中國時報 2008.06.15 
日侵領海撞船 我應主動提刑訴 赴日打民事
許俊偉、羅暐智/綜合報導

     台北縣瑞芳籍漁船「聯合號」遭日本巡邏艦撞沉,北縣府十四日邀集國際海事專家研商訴訟事宜。與會律師認為日方公務船侵入我領海碰撞我方漁船,轄區宜蘭地檢署應主動提起刑事公訴,至於民事賠償則直接到日本法院提告,實質效益較大。

     船長批日引導做不實筆錄

     我國籍漁船「聯合號」在釣魚台海域遭撞沉,歷劫歸來的船長何鴻義昨日與船員楊坤風、項彥豪舉行記者會,痛批日方目無法紀,蓄意衝撞還想嫁禍給他們,眼睜睜看著他們在海上漂流一個小時才把他們接走,之後還引導他們做不實筆錄,有失國格。

     船長何鴻義重申,聯合號根據GPS以時速十二海里直行,從未偏離航線,是日艦從後頭趕上,無緣無故地撞上他們,他的眼睛和右手,就是因日艦撞擊導致玻璃破碎而割傷。

     他也表示,日方不讓他請律師,連要求我駐日代表處提供翻譯也被拒絕,只是一直導引是他們的錯,他的說明,日方記錄時完全不理會。

     要求日賠一艘船並還公道

     聯合號駕駛楊坤風說,日方拿出船航行的雷達圖,就說他們蛇行,他回說是因為被撞,船的航線才會稍微偏移,怎麼不說是日艦無故撞他們,竟被日方斥責說為「說謊」,還說不簽就要關三天,他寧願被關也不簽。

     北縣府昨邀請李復甸、姜皇池、傅崑成和李承志等國際海事專家,商討未來民、刑事訴訟事宜,包括船長何鴻義在內的三位「聯合號」被害船員也與會,何鴻義除要求日方賠他一艘船,也應賠償釣客損失和我方公道。

     專家認為,儘管日方公務船撞沉漁船已違國際法和國際公約,但因台灣非會員國(日本是會員),國際法庭有可能介入但也不見得會受理偵辦,理想方式應在國內訴訟。

     專家強調,絕不能到日方進行刑事訴訟,否則等同承認釣魚台海域為日方所有。至於民事部分因不涉及主權爭議,僅是行為人間的求償問題,專家認為在我方、日方或國際仲裁法庭求償都可。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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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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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08/06/17 20:31 【老痞子在UDN】 駁斥台大法律系姜皇池副教授之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