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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張柏芝、阿嬌等人的自拍性愛照外流,有什麼好道歉的?
2008/02/24 00:25:46瀏覽28425|回應0|推薦14

 


陳冠希淫照 再傳三女星涉入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陳冠希慾照風波「可能爆發另一場浩劫」,因為經香港警方追查,除早已檢獲的一千三百多張裸照外,昨天又找到近千張從未流出的疑似女星裸照,受害者最少增加三人,警方正根據陳冠希提供的資料聯絡相關女子調查。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SoftContent/0,4786,9702242031+0+0+111937+0,00.html

阿嬌遭批假天真 傳崩潰自閉

陳冠希掀起的淫照風波餘波盪漾,香港最近傳出尚未曝光的900多張淫照即將現身,而鍾欣桐(阿嬌)因不被接受而崩潰,傳要出國避鋒頭。張柏芝的前經紀人向太則公開痛批陳冠希,說想打陳冠希!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SoftContent/0,4786,9702242041+0+0+113506+0,00.html

17日未現身 惹毛林建岳 陳冠希再赴警署 澄清3P疑慮

陳冠希21日向大眾道歉,並同時發律師信表示大部分的淫照由他所拍攝並擁有,令香港警方懷疑仍有部分淫照由他人所拍。昨陳冠希再度現身警署協助調查,他澄清警方3P疑慮,表示他拍照時,絕無第三者在場。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SoftContent/0,4786,9702232001+0+0+103157+0,00.html

淫照效應 法界:自拍親密照  不外洩就無罪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10+112008022400346,00.html


看到近日媒體對香港藝人陳冠希、張柏芝、阿嬌等人的自拍性愛照外流事件的負面報導與網友對他們的批評與攻擊,我實在甚感不解。

說實在,除了張柏芝,其他的香港藝人,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前,我一個也不認識,我更早就過了成為他們的粉絲的年齡了,本來我是當作無聊的八卦新聞,看看就算了,也不當一回事。

但事件發展至今,當初那個阿嬌出來開記者會,說是做錯事了,要跟大家道歉,我就很錯愕,她是被害人耶!有什麼好道歉的?

現在那個男主角陳冠希,被當作全民公敵在被媒體及網友修理,弄到要開記者會公開道歉還有退出影藝圈,從"被害人"被變成"加害人"來處理,這是什麼道理?

他們當時都是男未婚、女未嫁,只要沒有威脅或下藥,自己做愛做的事時,玩玩自拍,自己留作紀念或欣賞,關你啥事?陳冠希即使是玩3P,只要當事人都是自願,別人有什麼好說嘴的?

香港警方的處理方法也令人錯愕,真慶幸自己是身處比較文明與法治的台灣。

假若香港警方懷疑陳冠希是有意洩漏這些自拍照,檢查一下陳冠希的智商分數不就立即得到答案了?因為只有智商極低的人,才會把有自己臉部特寫在內的自拍照洩漏出去,以意圖牟利或毀壞照片中女主角的名節。另外,自己毀壞自己的名譽是不犯法的,你知道嗎?

假若香港警方懷疑陳冠希拍攝過程裡有下藥,一般來說,這也要有當事人來提告,警方又不是閑著發慌,沒事找事去主動介入調查的呀?而且,拜託你用點腦筋,這些自拍照,前前後後也都拍了六年,哪有人會下人家六年藥,或被人下了六年藥搞自拍,還不會被舉發或舉發別人的嗎?

真正可惡的是那個無故取得他人隱私資料以及加以散布的犯罪者,他才是加害人,這個事件裡的其他人都是受害人呀。

藝人田麗在其部落格文章不要把美好的情趣變作悲劇中,對這事件寫下極為中肯的評語:

這些女星,沒有錯,也不淫蕩,愛在兩情相悅,誰願自己最私密的行為要眾人觀看?

誰在進行歡愉之事不都是淫蕩的,說她們淫蕩者應是更淫亂之人,除非說這種話的人都無性事?

這群受害女星,妳們不淫蕩,也沒做錯事,不要被這些心態可議漫罵妳們的人打垮

至於陳姓男星,也未必人格特有問題,試問,有多少男人也做跟他一樣相同的事"

總之,對於近日媒體對香港藝人陳冠希、張柏芝、阿嬌等人的自拍性愛照外流事件的負面報導與網友對他們的批評與攻擊,女的被指為淫蕩,男的遭痛罵卑賤,我實在看不懂,實在不明白網友與媒體對這些香港藝人進行負面攻擊與惡言批評的動機與緣由。

 



KOKO5

他們還得出來道個歉的

 2008/02/24 05:38

品牌價值是很難經營的,但一旦經營起來,具有的品牌價值便可以創造出超額的利潤。例如,LV是眾所皆知的名牌,購買LV的商品為何如此昂貴,大部份是來自於LV這個品牌的價值,但回到原點,LV的產品必須要耐用,品質要好。若有一天,突然有個新聞傳出LV商品含原來使用不良的成份,那麼LV就必須立即向社會大眾道歉,其實是向他們的使用者道歉。

陳冠希、張柏芝、阿嬌等人也如同此意的,他們經營的就是他們的名牌,若他們是商品,大眾就是希望他們品質要好,要經營這種明星產業,當然社會大眾對他們是比較嚴苛的,但相對的,他們的利潤也是很高的,他們出來道歉,應該是向那些花大錢找他們出來代言的廠商道歉,因為自從性愛照外流,使得他們的形象改變了,而消費者對予他們所代言的產品觀感也改變了。

當然,這都要怪那些把照片散播出來的人,這種行為實在跟強盜、強暴犯的行為沒有兩樣!!

再來是媒體,我們的媒體到底是媒體還是評論台,到底是向社會大眾播報新聞,還是發表見解,我們的媒體總要在報完新聞後加注,那些媒體一直說陳冠希是縮頭烏龜,說阿嬌很勇敢面對的話,媒體這樣的行為就是在逼他們,身為藝人的,誰敢在媒體這樣叫囂下還不出來的。

正所有高利潤,真的也是高風險啊~~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2-24 10:59 回覆: 

嗯,從這個角度看,好像他們出來道歉,是有點道理。

不過,從你所述之品牌價值所影射的"商品製造人的責任"來看,這些偶像其實可以類比我們所消費的商品(明星與偶像),而其外部標示(外表形象)與其真實內容(內在生活)中的差異,也就是其品質保證與瑕疵擔保的責任,應該是由商品製造人(其經紀人或所屬經紀集團)自身來負,比較合理。明星與偶像,是被經紀公司所吹捧製造出來的,所以要道歉,也應該是由經紀人(經紀公司)帶頭向社會大眾道歉才是。

大眾人物的私密生活,仍受憲法位階的隱私權保障,但若涉及公共利益,才要受到比較嚴厲的檢驗的。我看不出來,這些明星的自拍照,牽涉什麼公共利益?



司空摘星*

此事我與老痞兄深有同感

 2008/02/26 12:49
怎麼不是去抓那個偷竊並散佈照片的人出來道歉?私底下與情人相處本來就是怎麼淫就怎麼好玩。那是人家私事。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 - 老痞子(vchen123) 於 2008-02-26 13:23 回覆: 

對呀,成年男女,關起門來,怎樣好玩,就怎麼玩。關他人啥事?

這些批評他們淫蕩與卑賤的人,是羨慕與忌妒心作祟吧?



Brideshead

的確是

 2008/03/01 21:13

看警方這樣亂抓亂搞,聽說連台灣網友也因為散播照片被抓,想到就氣,憑什麼這樣小題大作?

網路上千奇百怪的色情網站都有,不去抓,偏偏抓這種「名人」的惹火照,警察也太糟糕了。

唉~大小眼,到哪都一樣吧。

至於道歉~也只能說,因為他們背後的老闆是有頭有臉的,因此應該是跟大老闆道歉吧~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 - 老痞子(vchen123) 於 2008-03-02 01:32 回覆:

 
這個事件確實是扒糞小報的又一大勝利.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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