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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6 18:46:03瀏覽3969|回應0|推薦31 | ||||||||||||||||||||||||||||||||||||||||||||||||||||||||||||||||||||||||||||||||||||||||||||||||||||||||||||||||||||||||||||||||||||||||||||||||||||||||||||||||||||||||||||||
引用文章粉紅巴黎網誌作者曾淯菁女士抄襲剽竊證明-Claudia Tseng volait les idees des magazines Francais 引用文章:x, y, & z》文章創作》「如何當文抄婆101」升段智力測驗 引用文章:如何當文抄婆101--記者曾淯菁抄襲文章範例參考(上) 引用文章:如何當文抄婆101--記者曾淯菁抄襲文章範例參考(下) 文字創作者其實都是在做"再創作",不過,一定要"用自己的話來述說自己的感動或思想",這個原則,從來都沒有變動過。 不是這樣"用自己的話來述說自己的感想",就是抄襲。 在網際網路盛行的今天,學生寫報告,其實都早已變成剪貼一族。我們已經有給教師用的鑑定軟體,它可以評斷其文章的抄襲程度,以遏止這種惡習。 因為,當抄襲變成一種本事,對於聯網粉紅巴黎網誌的曾淯菁小姐您來說,甚至已經變成了本能,創造力就消失了。 剩下來的,就是人云亦云的主張。就是重複述說別人的話,就是一部錄音機而已。 但在學校裡寫寫報告,跟我們出了社會創作文章或到報社做新聞報導或旅行寫作,畢竟不一樣。這邊只有更注重你獨到的見解,而不是去放鬆我們對於抄襲所定的標準。 請不要辯解說,大家的新聞素材都剛好一樣,所以會寫得很相像,也是必然的結果。 這是汙辱大家的智慧的說法,請不要這樣辯解。 請你用自己的話來述說自己的感想! 曾小姐,你自己的主張是什麼?你的看法到底是什麼? 回應文章:allthingsconsidered 的網誌》文章創作》Beaver的最後廢話 當劣幣開始驅逐良幣。。。 大家只有選擇離開。 引用文章:不分青紅皂白,各打五十大板,聯網以為這就是所謂公平處置嗎?,在大老鷹與豈有文章先後被聯網不公平對待後,我早就有不如歸去的想法了。 聯網的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置,或是這位自以為是的網友的對被害人的批評,都是是非不分的處置,還有無俚頭的瘋言瘋語。 我們實在不必理會這些鄉愿(偽君子)的意見,或者或者被這些腦袋裡裝的都是漿糊的渾人所激怒。但是實在很討厭看到Beaver等優秀網友離開聯網。 看來我也該考慮了。 我一直留著Hinet的網誌沒刪除,也是天縱英明,它是用Hinet上網連線所送的網誌空間。所以我隨時可以把這邊關了,只留Hinet那個網誌也行。 而我曾經刪了的免費網誌空間,例如PCHome、Yahoo、Google、MSN、YAM的網誌,也可以考慮將其中一個回復來使用。 看看大家想搬到哪裡去,就說一聲,說搬就搬。 引用文章:親愛的,寫文的時候千萬別忘了帶保險套! 該文作者說得好,假若"曾淯菁女士不裝腔作勢自稱記者、作者、譯者,誤讀法國文化就算了,人人都有錯解的時候,偏偏曾淯菁女士常以高姿態自稱法國通的什麼台灣外派記者東東的,一個文字工作者公然屢次剽竊抄襲法國雜誌文章,乖乖,連標題都照抄,沒有職業道德的記者,不制裁,難道還要讓她繼續誤導聯網的讀者群嗎?" 對了,大家可以學我去那個聯網粉紅巴黎網誌留言,或者將她所發布的公告(布落格公告:經外國出版社指示,今後僅保留五篇文章。 )的網址,就是這串文字: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59114,貼在自己發表文章時,圖檔與屬性底下的"引用網址"欄位,這樣做了之後,這個引用功能她是刪不掉的。 果然,她用最極速刪掉我的留言,效率驚人,但她沒辦法刪除我們自己修改文章時,所填入的引用網址。 我這次修改本文時,又把她發表的最新文章,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47982,還有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59184,再次放到我自己文章的引用網址欄位去。
引用文章:白頭宮女話當年之八---記者道歉的時候 該文作者講得很對,一個記者要知錯能改,只是一個名子引用錯誤,都該刊登更正啟事。 敬業的記者這樣小心求證,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讀者負責。 很好! 我們這個社會若要進步,就需要讓各行各業裡,敬業而實在做事的人士,越來越多。 假如各位看官不小心看到我的網誌裡有一些文章裡,對記者有一些不留情面的嚴厲批評,我敢保証那一定不是指與該文的作者一樣令人敬佩的新聞從業人員。
我同意大老鷹的觀察,雖然我不懂日文,不過,這件事應該是您過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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