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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00:05:45瀏覽3293|回應0|推薦0 | |
首先您要能經法院裁定開始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這是重點 如果有參加95協商機制已毀諾的人!必須要要符合不可歸責於己的條件才能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 如果您沒參加過95年協商就必須先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前置協商的聲請...經過一定的程序取得協商不成立證明後才能進行法院遞狀聲請的程序! 如果您的更生程序無法經由法院裁定開始~您則無法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當然不會通過! 通常法院審理時會評估: <1>您的毀諾原因 <2>您的還款能力 <3>您的負債原因 <4>您的支出必要性 <5>您是否清楚交代資金流向 <6>您未來的還款能力 970601***勿輕信代辦誇張騙術!更生清算是專業的法律問題!勿受騙! 以下是法院裁定更生開始後卻無法完成的規定!
債清法 第 6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不認可更生方案:
前項第五款所定債權總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增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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