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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11:08:24瀏覽277|回應0|推薦3 | |
家裏養了一頭小兔子,是荷蘭品種的侏儒兔,長不大的。決定要養寵物之前,的確是經過了家庭會議的一些爭論之後,才下了結論選擇了兔子。理由是: 1.不會吵鬧 (兔子沒有聲帶,不會叫) 2.糞便好處理,顆粒又小,有乾燥。 3.不能洗澡,兔子自己會清理自己。 4.身材不大,體毛很長,抱在懷裏,冬暖夏涼。 其實兔子自己很愛乾淨的。每天定時會用口水很勉強地清洗自己的各個部位。注意觀察之後發現,他們的身體柔軟度實在是驚人。嚴格地來説,除了尾部之外,他們自己可以清洗自己絕大部分的身體。 看起來兔子被那些懶惰的主人承載了“臭臭“的名稱。豈不是很冤枉?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人世間的許多事情,好像也有類似的情形。常常有許多人,對於自己沒有處理好的事情,因著自己比較高的角度,就把責任往下面那些不能與他們對抗的角色推卸。
不知道那些爲人家背黑鍋的那些人,又有多少機會來爭取平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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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