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8/12/28 05:46:41瀏覽1766|回應6|推薦6 | |
引用文章消費劵的發放顯示了馬政府的無能與短視(上)(中)(下) 前文嚴詞批判了消費劵的政策,本文再加一點補充。 目前確定的消費劵,每人台幣三千六百元,以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口來計,光是消費劵金額,政府就要支出八百二十八億,而印刷費用,分發費用,以及必須動員的人力等等,還不算在內。 這八百二十八億是多大的數字,讓受氣包給大家算一算: 這八百二十八億,如果分給一百個大學,每個大學八億二千八百萬,假設每一個小教授,每個月平均薪水十萬元,則這些錢,可以讓每一個大學支付六百九十個教授一年的薪水。也就是說支付六萬九千個教授每人每個月十萬元足足一年的薪水。 假設一學年上課二百天,一頓營養午餐是一百元,則這八百二十八億可以提供四百一十四萬個學童一整年的營養午餐。 假如一間房子造價二百萬,則八百二十八億可以造四千一百四十間房子。 假如一個大學畢業生的薪水是每個月三萬台幣,則八百二十八億可以支付二萬三千個大學畢業生一整年的薪水。 同樣的數字,八百二十八億可以供給二萬三千個貧戶每個月三萬元,足足一年! 八百二十八億,可以是十個鄉鎮公所一年的總預算! 八百二十八億,可不可拿來蓋一所綜合醫院? 八百二十八億,可不可以解決雲林地區的水患? 八百二十八億,可以不可以拿來大幅翻修桃園機場?那是國家的門面,難看啊! 我相信這八百二十八億,不論拿來做以上的那一個用途,價值都遠遠高於給每一人發三千六百元。 二千零九年一月九日補記: 假設一個留學生一年的支出是一百萬元,那麼八百二十八億可以供應八萬二千八百個留學生一年的總支出;或是四萬一千四個留學生二年的總花費;或是二萬七百個留學生四年的總開銷。 有了這八百二十八億,我們可以精挑細選二萬七百個留學生,每個人讓他們留學四年,每年提供應一百萬元,讓他們毫無經濟上的煩惱,專心向學,到全世界去學取最進步的科技和觀念。這二萬七百個學生當中,大部份都會有所成就,而其中只要有一千個出類拔萃的,不論他們留在留學地還是回到台灣,都足以為台灣創造難以衡量的利益和光榮。 有錢發消費劵,沒錢培養人才,想到這些,怎麼能夠不痛駡消費劵政策之愚蠢呢!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