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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14:23:12瀏覽3884|回應5|推薦20 | |
謝長廷先生,我很驚訝你到現在還在炒馬英九綠卡是否有效的新聞,而且還斬釘截鐵的說,馬英九的綠卡(美國永久居留權)在總統大選期間還是有效的,如果所說的不是,願意去坐牢等等。 願意去坐牢,顯然不是什麼有意義的話,沒有法院會去主動查察這件事,馬英九大概也不會去告你,就算告了,等到案子判下來,不知道又是幾年過去,而且即使你輸了,也不見得就必須坐牢。 綠卡做為一個證件,它是有有效日期的。以前多少年我不知道,至少從七八年前開始,證件的有效日期是十年。 綠卡如果做為美國永久居權的意思,表示綠卡持有人有意願也有行動,要在美國永久居留,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永久居留的行動和意願,那這個永久居留權是會失效的。 那什麼叫做沒有打算永久居留的行動呢?按美國政府的規定,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滿一年,就算沒有要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願了。這個人即使持有尚在有效期間內的綠卡入境美國,綠卡會被沒收,人會被以無有效入境簽證來處理。 想放棄綠卡,沒有去註銷的必要,不用它就是了。有人去註銷綠卡,那是因為他們有別的原因,必須要去辦這個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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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