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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4 18:01:29瀏覽2937|回應1|推薦1 | |
「人到哪裡,破壞就到哪裡,不斷的挖挖挖,挖斷了生態,台灣也沒多大,應該要保護它…。」這是慈濟創辦人證嚴法師,為了反對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對外的公開談話。但慈濟卻在反蘇花高宣揚環保的同時,動用信眾善款買保護區並開發破壞。 或許我們該說「慈濟人到哪裡,偽善就到哪裡;慈濟人到哪裡,關說就到哪裡」! 2008/10/31 苦勞報導 保護區變產業特定區 北投溫泉案,環團質疑 苦勞網特約記者:孫窮理 標籤:保護區台北市水土保持溫泉區溫泉法觀光業都市計劃 緊鄰陽明山國家公園與磺溪的北投行義路段,充斥各種「泡湯」餐廳,業者自行接管引入溫泉水、滿山遍野凌亂的水管造成景觀破壞、空間規劃與廢水排放等問題也在缺乏管理的情形下,造成環境與公共安全的隱憂,事實上,這個區域,屬於台北市政府劃定的「保護區」,在保護不力的情形下,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卻反其道而行,打算把這個區域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並且已經在今年4月,通過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目前這個計劃在內政部核定中。 今(10/31)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審查會,包括綠黨、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等環保團體列席與會,批評都發局此舉,是讓這些溫泉業者「就地合法」,並且質疑市政府對於「保護區」的定義含糊、不知道要保護什麼,並要求市府進行對保護區通盤檢討。 都發局依據都委會的要求,在今天的會議中,補充了變更計劃的內容,涵括了諸如區域內限制開發區域的劃定、輔導業者改善排放污水、建築物的容積率、建蔽率規定、溫泉水源開發的限制,以及交通衝擊與土地適宜性分析…等,洋洋灑灑,描繪出這個區域在變更之後,納入管理的美景,問題是,既然連被劃入「保護區」都沒有辦法好好管理了,都發局如何保證不是保護區之後,可以好好的管理? 而環保團體更關心的議題,則是保護區到底是什麼?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說,應該更原則性地看待保護區的變更問題,台北市政府對於其所劃定的這些保護區,二十年沒有做過通盤檢討,在確定保護區的定位之前,應該退回所有的個案變更計劃。保護區的設置,為都市計劃法第33條所明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4條也定義保護區為「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 事實上,在此之前,爭議十年的內湖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慈濟開發)案,也涉及台北市保護區的變更,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說,市府把「保護區」當作「未來開發區」、「接受挑戰區」,是具有開發潛力的地區,而不是需要保育的區域,今年辛樂克颱風來襲,廬山溫泉因為過度開發造成的災情,還歷歷在目,2001年,納莉颱風成災,台北市「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以保護區及山坡地的過度開發與利用為坡地災害與平地淹水的主因,做出「強烈建議暫緩開發利用保護區及山坡地」的結論。時間過去了,市政府也早將這些教訓拋在腦後。廖本全呼籲,應該思考保護區如何保護,而不是讓違法的開發就地合法。 最後,今天參與審查的都委會委員認為,都發局提供的評估資料不足,因此要求都發局補件、並進行現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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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