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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1 17:56:49瀏覽816|回應5|推薦6 | |
【2005/12/21 聯合晚報】 台灣大學學生李建誠在港被捕並起訴,台大新聞社學生上午在校門口舉行「台灣良心」聲援及靜坐行動,痛批「香港政府,侵害人權」、「台灣政府,腐敗無能」,要求陸委會立即將此事件升格為外交事件,譴責北京香港政府不當逮捕。 儘管寒風刺骨,大新社學生一早就帶著行李和睡袋,在校門口搭棚子,10點開始記者會,批香港政府惡意羅織不實罪狀,對於台灣政府回應的態度,高喊「台灣學生,自力救濟」。這群學生將輪番靜坐,直到星期五香港政府開庭。 台大經濟系大四學生盧其宏抨擊,陸委會官員推卸責任,學生無法再相信台灣政府,香港政府逮捕手無縛雞之力的學生,只是在殺雞儆猴,他質疑,上千人遊行,為何只抓這幾位,尤其是李建誠只是一個去觀察、拍照的22歲學生。他也要求北京香港政府即刻改善拘留所照顧。 台大政治系大二許博任也批評,陸委會態度學生們很難理解,如果尊重香港司法程序,對李建誠相當不利,應比照韓國,將此事件升格為外交事件,並且成立專案小組,將資訊透明化,並且負擔李建誠在香港的法律訴訟和生活費用。 新聞稿中也說,許多從香港返台的同行人也表示,李建誠就坐在他旁邊和平接受逮捕,並沒有港警所言「襲警」和「毀壞公物」的罪狀。 【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台大發言人、台大政治系系主任蘇彩足表示,李建誠的學籍問題不會是問題,台大一定會妥善處理,學校也會全數承擔李建誠的律師費等支出。 蘇彩足說,校方從事件開始立即聯絡家長,盡全力協助,校方也派社運人脈豐富的黃長玲教授隨其家長到香港處理。 陸委會沒錯!請問陸委會如何派人介入“它國”內政問題?錯的只是說實話!如果希望升格為外交事件,那就該與外交部交涉啊!在國內政府單位咆踍有個...用! 為求抗議“方便”,選在自家校門而不是香港駐台單位,喊破了喉嚨誰理你呢?“許多從香港返台的同行人也表示,李建誠就坐在他旁邊和平接受逮捕,並沒有港警所言「襲警」和「毀壞公物」的罪狀。”既然如此,那就該組織同行人成為見證人團,揚言星期五在香港法院抗告並反控香港政府誣告,還要要求香港警方道歉並求償,除非香港警方能拿出錄影帶等證據證明確有「襲警」和「毀壞公物」的罪狀,香港警方輸定了!就算有,屆時再談如何協商認罪吧!不要因為香港法院如果不起訴處分就以為贏了! 學生要有體認,學生運動不能自外於社會!至於台大校方,這麼多法學博士幹甚麼用的?這是教育學生法治的最好示範案例,號稱的台灣最高學府尚且如此,難怪中華民國被人看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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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