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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法(三)/園丁
2008/06/08 00:06:49瀏覽435|回應0|推薦12

1無明:即是愚昧,是由煩惱而起之惑,就是無所明了,也就是你不明白這個道理,就生了迷惑,迷了。可是雖然迷,你還要去做,這就有了行。指人們心中無明煩惱,晦昧空境,無所明瞭,昏擾擾相,無明是粗、細煩惱迷惑妄心,是分段生死(凡身各隨其業生死輪迥)與變易生死(阿羅漢以上聖者之生死)的根源。同時也是涅槃解脫,菩提寂靜的根本。無明就糊塗,糊塗後就顛倒,顛倒就會造業,造業就是行。分根本無明:一念為根本無明,因根本無明而起三細六粗之惑業。迷於無始之際,一念不覺,謂之無始無明。

      2、   2、行:即是業,是在迷惑之下,盲目行動造作之後果。這二支,是過去所造下之業因。有了行為,就有了「識」。因為有了無明迷惑妄心,所以于諸法本來無我妄執有我,本來無法可得,妄執有法。因有我法二執,就起惑造業,就有了業行。無明緣行,是過去惑業的因

       3、:一刹那之間在父母面前,看到現前欲境,就生起一念愛心,為受生的種子,納于父精母血之中,而為胞胎。即是輪迴之主體,小乘佛教稱六識身;大乘佛教稱第八阿賴耶識。有一種分別的識。有識,然後就有「名色」。

4、名色:指心法與父精母血的色法,和合成為我們的身心。名是心識,屬於精神,色是父母精血,屬於物質,故名色,為成立有情生命體之要素。就是有了胎兒。

 5、六入:受精卵發育成胎兒,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具備。有一個胎的名字。有名色,就有「六入」,就是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為六根(為內)能入於六塵,又為色、聲、香、味、觸、法「六法(境為中性」(法:概意為無、有形之自体)為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入,(六塵染六根),互相涉入。譬如眼根能夠見色,就入於色塵,(六根六境而生六識(為內))其他諸根也是這樣的,所以叫做六入。(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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