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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法(二)/園丁
2008/06/07 22:40:33瀏覽618|回應0|推薦4

流轉門:這在說明六道凡夫輪回生死的相狀,凡夫之生死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止,故稱流轉生死門(順)。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因有過去「無明不覺之煩惱所使,迷於聲色貨利中,處處顛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為來; 既有過去所造業因,自然要牽引第八「識」總報主去投胎受報;有了業識投胎,自然組成「名色」之體形。有了形體,自然漸備「六根」。既有六根,自然能與外境接「觸」;接觸之後,自是對順逆境而感苦樂之「受」;既有苦樂感受,自要發生「愛」憎之心;既生貪愛,漸漸就會開展欲望心,於是廣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要受業力支配;既有現在業因,自然未來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死」,不免種種憂悲苦惱。如是輾轉,依因感果,果上復造因,因果不昧,輪回無窮。

然而,緣覺乘如何觀修『十二因緣法』而證得辟支佛果?在說明六道凡夫輪迴生死之相狀,凡夫之生死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止,故稱『流轉生死門』。

還滅門:這是指示聖者解脫生死之法門,聖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稱為還滅涅槃門。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因為探討生死的根源,所以會有「老死」之苦,則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會來投生,則是由於所造業「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會妄作善惡業「行」,則是因有無始「無明」之故。所以要想無復「老死」,則當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則當不造「業」;要無業有,當不妄「取」;如是乃至要無諸「行」,則當破除「無明」煩惱。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

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則自無老死憂悲苦惱。「緣覺」觀察這十二因緣,由無明開始,觀察到老死,這十二種接連不斷的因緣。如果無明滅,行就滅了,行滅識也滅,識滅就名色滅,名色滅就六入滅,六入滅就觸滅,觸滅就受滅,受滅就愛滅,愛滅就取滅,取滅就有滅,有滅就生滅,生滅就老死滅;是還滅門。

總而言之,有情眾生之所以生死流轉,窮達壽夭,不是神意創造,不是宿命所定,不是偶然而成,亦不是無因而生,唯是有因有緣,才有人生與世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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