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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盲濫情的台灣社會害死了洪仲丘
2013/07/21 12:06:24瀏覽9044|回應32|推薦53

長期以來,理盲濫情的台灣社會總是不分青紅皂白的把嗆聲視為正義聲音,因此社會出現越來越多莫名其妙的「嗆聲」,而洪仲丘這個年輕人在這種理盲濫情的社會環境長大,錯把嗆聲當是正義之聲,也不令人奇怪。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幾則訊息,就可知道台灣社會理盲濫情有多嚴重了。

一、洪母曾對媒體指出,洪仲丘與士官長帶兵上理念不合,洪曾當面嗆士官長「我就是瞧不起你這種做法」,她說,兒子的個性相當耿直,看到不公平的事,常會仗義直言,沒想到,兒子最大的優點卻也變成他致死的因素。

明明是一件「以下犯上」嚴重違反軍紀的言行,在洪母口中竟然是一件仗義直言的正義之聲,而媒體不僅未指出批判洪仲丘「以下犯上」的言行,甚至還有意無意把洪仲丘視為對抗惡魔的英雄。

二、一個自稱是洪仲丘同袍的劉烜揚為了美化洪仲丘,妖魔化士官長,曾在CALL IN節目中舉例說,士官長常故意提早5分鐘集合或是三不五時集合全體說話,洪仲丘會故意晚1、2分鐘集合。

每人的管理方法不盡相同,但你不能因為不認同對方的管理方法,而故意扯後腿。
試問,即使不是在軍中,有誰可以認同你的下屬老是故意晚1、2分鐘集合扯後腿?

三、媒體報導,洪仲丘在做體檢時,詢問醫官體檢多久會出來,醫官回答大約7天,洪仲丘竟然囂張撕毀體檢表嗆「報告7天才出來,那我就退伍了,你們根本關不到我」。

如果報導屬實,你們有誰會不認為洪仲丘太過頑劣囂張,仗著自己即將退伍,軍記拿他沒輒?

真相當然要查清楚,但真相未必就如你們所想像的。

現在聲援,甚至美化洪仲丘的媒體、名嘴以及鄉民們,請你們捫心自問,你可以接受你的下屬當面對你嗆聲「我就是看不起你的作法」嗎?甚至把他視為正義化身?

請捫心自問,你們可以接受你的下屬老是故意晚1、2分鐘集合扯後腿嗎?

請捫心自問,你若是洪的長官,聽到洪嗆聲「你們根本關不到我」後,會不關他嗎?若你不做處理,請問你以後要如何領導統御帶部隊?

這些問題也同樣請教洪仲丘的職業軍人親哥哥,你若遇到洪仲丘這種下屬對你嗆聲,你會認為他是頑劣份子還是正義化身?

當你們的看法與反應跟你們口中的惡魔一樣,那你們又有何資格亂吼亂叫?

當然,你們會說,就算洪仲丘違法亂記,但罪不致死,這我不反對。但,至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送洪進禁閉室的人故意要致洪於死,也就是說,洪不幸死於禁閉室是意外致死。相關人員是該為這部分的疏失負起責任。但,不是你們在那亂定的罪名。

當你們整天呼喊要真相、要避免第二個洪仲丘,你們真的是要真相嗎?真的是為了避免出現第二個洪仲丘嗎?

錯,你們的理盲濫情的獵巫行為不僅不是要真相,避免出現第二個洪仲丘,相反的,你們的獵巫行徑是在模糊真相,是在製造第二個洪仲丘、第三個洪仲丘悲劇.....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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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saixiaolang&aid=798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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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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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觸犯刑法第165條隱匿證據罪與第169條誣告罪之嫌
2013/08/24 09:50
洪慈庸手上明明同時擁有與輔導長對話的錄音檔以及飲料店的錄影帶,也明明知道兩者是不同人,卻只丟出飲料店的錄影帶,隱匿與輔導長對話的錄音檔,指控范佐憲到飲料店買飲料賄賂護士。
已觸犯刑法第165條隱匿證據罪與第169條誣告罪。
桃檢應主動偵辦。
   
第 165 條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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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則新聞
2013/08/22 10:31
http://tw.news.yahoo.com/%E6%A1%83%E6%AA%A2-%E8%8C%83%E4%BD%90%E6%86%B2%E6%84%9B%E6%89%93%E6%80%AA-%E6%9F%A5%E7%84%A1%E7%B0%BD%E8%B3%AD-221042426.html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22 16:00 回覆:

謝謝


寧可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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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6 18:15

民主時代,本來就應該要【以下犯上】才對啊!

這整件事情的錯,就是矛盾在於軍方不接受民主,而民間則支持民主。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16 18:58 回覆:

所以,英美...等國都不是民主國家喔?

你們就繼續掰吧,繼續凸顯你們的無知、理盲濫情。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16 18:59 回覆:

你的留言等同承認洪仲秋以下犯上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16 19:05 回覆:

洪仲秋就是被你這種人害死的。

你可以繼續教壞小孩子以下犯上,繼續製造第二個、第三個....洪仲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16 19:07 回覆:
建議你自己先以身做賊,嗆你的上司「我就是瞧不起你的做法」試看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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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2 14:07

其實最不想要知道真相的正是那些口口聲聲要真相的洪迷白T們,凡事事出必有因,若真想要知道真相,就應該不排除任何可能,客觀的去分析事件的始末原委。

可是這些口口聲聲要真相的洪迷白T們,不僅不敢討論洪仲秋的人格特質問題,甚至還指控客觀討論洪的問題的人是在抹黑污衊洪仲秋。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如果這些白T們有天開車發生意外與他車相撞,不幸造成對方死亡,警察調查後,發現死者酒駕,難不成,這些白T也會一樣認為警察是在抹黑污衊死者嗎?


right 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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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08:39

別說在軍中,就算在對員工非常尊重的私人公司,他也得捲鋪蓋,或嚴懲,壞記錄跟他一輩子。

理盲濫情是可以故做出來唬人的,是非不分,貪嗔太重,才是真正的問題,也才是真相。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07 08:47 回覆:
所以我才說理盲濫情的台灣社會害死了洪仲丘,洪仲丘這種人格特質在軍中縱使僥倖沒出事,出社會也很難不出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07 08:52 回覆:

其實洪母接受媒體採訪時,早已不自覺點出洪的人格特質缺點,以及洪案發生的原因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MDCNJ1C2cY

由上面洪母接受媒體採訪的視訊談話中,可以做出幾點推論:

一、洪仲丘多次與洪母談及軍中事,可證洪與洪母無所不談,若洪是爛媒體名嘴所說的是因為擋人財路,才被集體預謀虐殺,那洪應該會跟洪母談起過,可是洪卻只跟洪母多次談及,為管教問題跟長官鬧得不愉快。(視訊04:02-05:00處)

二、洪送悔過室前一天,洪母有打電話給洪,洪若是因為擋人財路才被送悔過室,必會跟洪母說,可是洪只說「我的長官要整我」,至於洪母說可能是長官在旁邊,洪不敢講原因,這純是洪母事發後受媒體爆料的影響所致,如果洪母與洪通話時,長官在旁邊,洪不敢講原因的話,洪也一樣不敢講「我的長官要整我」這話。(視訊07:39-08:28處)

三、洪自己也承認接受違紀帶手機入營違反資安是很重的罪。(視訊08:37-08:48處)

其實洪母早已不自覺說出洪為何會被關禁閉的原因了,只是她一直不願面對、接受真相罷了。

也就是說,洪仲丘極有可能因為自負高學歷,瞧不起士官出身的士官長或軍官,時常為了如何帶兵的「管教」問題,以下犯上嗆士官長..,而洪母屢次勸洪,洪也都聽不進去。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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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4:58
小浪大哥應該再寫一篇,提供現在確定的資訊,跟蛔蟲名嘴栽贓的謊言對照,來戳破當時的流言,呈現事實真相。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06 17:37 回覆:

將軍。

讓我想想有沒有時間、精神解開這個死棋。

大笑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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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0:58
小浪兄,不好意思,前兩天在Marvin那邊倒不是我認同那些跟我們筆戰的對手,在我來看他們只是一群有熱血但是不懂行政的小朋友,熱血是好的,所以我不會100%打他們槍,但是行政上他們還得磨練,我這思緒比較複雜不容易解釋,盼您理解

bajo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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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對等的情況造成的不公不義會害死人
2013/08/04 14:31

軍中凌虐事件還真得看你怎麼定義!對身體健康的人是磨練但對身心有病的人真的就是凌虐!高華柱為此事下台也真是夠倒 楣的! 說句真話,換成健康孩子根本沒問題!洪仲丘身心本來就有問題,實在不能把軍中那套用在他身上。陳毅勳壓根也沒想到洪仲丘的體能根本是不及格的!相信大家只是想整整他但絕無意要他死。所以大家要公平點!他媽完全沒錯嗎?為什麼不在通話的第一時間告知洪有吃經神官能的藥物無法承受強度的體能訓練,若連你這做媽的都不知道又怎能怪大家看不出問 題的嚴重性?

因為大家都不是醫生也沒這種 "專業",更不知洪有幽閉恐懼症和他吃的精神藥物會導致最後的血崩!對這些不知情經手案子的粗線條的軍人在這種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還被誣告是集體蓄意謀 殺,這公平嗎?會不會想太多得了集體被迫害妄想症了? 看看這種資訊不對等的情況造成的不公不義,小從個人的隱私大到整個體制裡的人,是誰讓群眾失去真相?是誰讓群眾失去理性?誰才是制造不公不義的推手?嘿嘿嘿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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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19:00

還有一個被忽視的心理因素,結案報告上面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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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員(江忠)復於同(27)日19時許撥打行動電話予徐信正,再次催詢進度,迨同(27)日20時許仍未見該案上呈,遂在該旅102年第3季士官暨士兵志願留營評審會開會時斥責徐信正:「旅部連!你們連上竟然有這麼囂張跋扈的人,說要退伍了關不到他,我已經協調好269旅的副旅長,禁閉室有位子,趕快把程序完備,會議資料上呈旅部,明天早上把他送去禁閉室,你不關他換我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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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上校開會直接點名到基層連隊一個下士,那是會引起連隊全體恐慌的,我相信所有在跑程序的人應該都嚇死了,范某根本不用在士評會說那些五四三,一句話,副旅要關他,你們不同意我就如實上報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3-08-01 22:36 回覆:
問題是士評會是在6月25日召開的,范某無法事先預知何員會說這些話與何對此事的態度。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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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1 23:24
小浪兄別誤會,我並非指責您批洪不對,您的發言我是會"跟"的,並無不妥,我純粹是因為自己脾氣太壞,遇事總想不要太激動以免失去平衡,也許有點矯枉過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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