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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不認同筱蒨格主有關王老頭一案論斷之理由
2011/01/05 15:54:52瀏覽1579|回應21|推薦8

在提出我不認同筱蒨格主對王老頭一案有關的論斷之理由前,我先做聲明:

筱蒨格主批評其他不認同她對王老頭論斷的格友「爛情理盲」的最重要依據是,她自認為她有來自對王家很瞭解的三個重要人證的可靠資訊。不過檢驗筱蒨格主認定三個人證所謂的可靠資訊,說穿了,絕大部分全是三個人證的主觀認知,而非經得起檢驗的客觀資訊。而且其中兩個人證,一個是牧師,一個是教徒,一般而言,這類人對事的認知比一般人主觀、偏執,其主觀認知所做的陳述,不得不讓人存疑其可靠性。

另,我之所以在自己部落格開文,提出我不認同筱蒨格主有關王老頭一案論斷之理由,是因為筱蒨格主批評其他不認同她對王老頭論斷的格友「爛情理盲」,接著她在回復我的留言時,自己表示「既然要討論,乾脆再寫一篇,針對拆穿王老頭的謊話,來檢驗王老頭的脫罪之詞」,當時我也表示贊成(請參見http://blog.udn.com/ying6100/4750753?f_ORDER_BY=DESC&pno=1&#reply_list),
豈知,當我在筱蒨格主新開的「揭穿王老頭文章中的謊言」格文內,提出我對她論斷的一些疑惑,希望筱蒨格主可以理性的提出她的解釋,可惜,筱蒨格主總是顧左右而言它,如今在避無可避下,乾脆直接把我列為黑名單禁止我發言,這也就罷了,還任由其他格友對我攻擊,筱蒨格主自己也不落人後加入。因此,我不得不在自己部落格開文以正視聽。

下面幾點就是我不認同筱蒨格主對王老頭一案有關的論斷之理由:

疑惑一、筱蒨格主認為長子追思文、友人brabra及袁台清牧師這些人都是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所以這些人的言詞都可以[事實證據]來判斷,不算是傳聞證據。

請問筱蒨格主,那一樣有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說他兩夫妻感情很好,他兒子也說他們一家人感情很好,妳又為何視而不見或選擇不相信?或者妳可以請妳認為的可信證人,老實說在未發生此案前,他們認為王老頭夫妻兩人的感情如何?有沒有王老頭「很恨」孫老師的感受?
另,這些所謂證人所提供的大多是他們自己主觀的認知,而非經得起檢驗的客觀資料,更不用說,其中一個所謂的人證是牧師,一個是教友,這類人對事的認知,如前所述,比一般人主觀、偏執,其主觀認知。妳把這類人的主觀認知當妳論斷的最重要依據,不得不讓人存疑妳論斷的可靠性。更何況,證人brabra不就糾正妳自以為是的資料嗎?由此可證,妳其他自認可靠資料的正確性如何了。

疑惑二、妳的格文長篇大論落落長,可是仔細看後,大都是妳跟所謂人證的主觀認知,而非經得起的客觀資料,為了釐清事實真相,麻煩妳與妳所謂自認很瞭解王家的證人提供正確的資料,請問從孫老師四年前得到帕金森氏症至殺妻案發生期間,實際請看護的時間是何時?還有孫老師四年前才罹患帕金森氏症,還是檢驗出罹患帕金森氏症,事實是早已罹患了?

疑惑三、筱蒨格主妳說「99年8、9月,袁牧師送孫老師上車時,孫老師曾提起王老頭要[安樂死]殺妻的意圖,否認自己想死,也不贊成安樂死,更提出王老頭是個[不定時炸彈],從兒子、友人、牧師處皆已獲得證實,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念頭」

請問筱蒨格主,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這是袁牧師的認知?還是你的認知?
不管是袁牧師的認知,還是你的認知,你們憑什麼如此肯定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你們未免也太武斷、偏執了吧!
以我為例,我現正值壯年就不只一次跟另一半討論過安樂死的問題。我相信也有為數不少的人有此經驗。

我對王老頭夫妻與安樂死問題的看法,因我不是當事人,沒你們那麼神通,只憑袁牧師與孫老師的一次對話,就可以如此武斷說「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但我可以歸納幾個可能性。

一、如你們所判斷的,王老頭夫妻婚後從未觸及安樂死的問題。
二、王老頭夫妻跟一般夫妻一樣曾討論過安樂死問題,而王妻當時表示不願安樂死,但王老頭會錯意以為孫老師認同安樂死。
三、王老頭夫妻跟一般夫妻一樣曾討論過安樂死問題,而王妻當時也表示認同安樂死,但年老後改變心意,而王老頭並未察覺孫老師的改變。
四、王老頭夫妻跟一般夫妻一樣曾討論過安樂死問題,而王妻當時也表示認同安樂死,且年老後也未改變過,而是袁牧師與孫老師在車上的對話,犯了自以為是的毛病,把孫老師只是順著重複袁牧師有關基督教不可自殺教義的談話當成是孫老師的認同。
五、袁牧師在談話性節目上說他與孫老師在車上的對話經過,根本就是在說謊,或他擅自誇大自做解釋,不要以為這不可能,須知基督教義主張人不可殺人也不可自殺,再加上發生王老頭殺妻案,若他不斬釘截鐵的說孫老師絕沒有安樂死的念頭。那將有兩個後果,1. 他堂堂一個牧師竟無法說服對教徒2. 他等於間接合理化王老頭的殺妻。結果是袁牧師將承受來自社會爛情理盲的壓力。

再此鄭重表明,我可不是說孫老師就有安樂死的念頭,畢竟我不是當事人,也沒你們這麼神通,可以篤定的說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我只能分析可能的狀況。

疑惑四、筱蒨格主妳說王老頭的說詞只是為了脫罪。

那請問筱蒨格主,依妳自認對司法很熟悉的人,不姑且不論最後的結果是有罪還是無罪,妳認為此案需要多少時間才能三審定讞?又,依王老頭今年84歲的高齡,他的餘生有多少機會等到三審無罪定讞?
如果,其機會很低,那妳拿一些自認可信,實際上卻只是某些人的主觀認知再加上你自己主觀認知,長篇大論落落長說要拆穿王老頭的謊言,來證明王老頭的說詞只是為了脫罪,妳不覺得你很白目嗎?
因為,若王老頭生前等到三審定讞無罪的機會很低,他又何必說謊脫罪?這簡單的邏輯,妳搞清楚了嗎?

疑惑五、筱蒨格主妳說妳之所以不討論安樂死與老人安養問題是因為妳認為這樣等同是幫王老頭脫罪,也會鼓勵他人起而效尤。妳又說如果王老頭6顆FM2,自己服3顆餵其老妻3顆,再燒碳一起「共死」,那妳就會相信王老頭愛其妻。

我看你們先在王老頭殺妻的方式上大做文章,接著妳又表示只要只要王老頭跟其老妻一起共死,妳就相信王老頭愛其妻,這才是在鼓勵他人殺人。請問妳這種論斷,不是等同在鼓勵其他人,只要自己不想活就可以找一個人一起死嗎?還有教導想殺人的人,只要佈置成兩人一起共死的現場,最後對方死了,自己活下來還可以得到如筱蒨格主妳這類人的認同,接受殺人兇手愛被殺的人。

疑惑六、筱蒨格主妳論斷王老頭很殘忍,是以王老頭殺妻的手段而來的,若不考量其他現象,只就表象,我絕對贊成妳的認知,但這認知還是有所盲點,麻煩妳幫我解惑。

一、如果王老頭改以其他方式殺妻,難道妳就會因此認為王老頭不殘忍嗎?若不會,那王老頭是否殘忍,就不能以他殺妻的方式來認定。
就我的看法,如果是王老頭不瞭解FM2的藥性,以為不論用何種方式殺妻,6顆FM2都足以讓其老妻在被殺的過程完全無知覺,那用王老頭用何方式殺妻,都沒有殘不殘忍的問題。
二、王老頭若要殘忍殺妻,他何必餵他老妻6顆FM2,他大可直接殺了他老妻,或只要餵足夠讓他老妻昏迷的藥量即可,不必顧慮他老妻會不會痛的問題?

疑惑七、筱蒨格主妳說王老頭不愛其妻也不恨其妻,而且妳為了證明孫老師的病症不會拖累王老頭,寫了落落長的文章來證明,可是你又說王老頭殺妻是為了不想有孫老師這個負擔(類似的意思)。這我就不明白了,一個既不愛也不恨,對方也不是負擔,王老頭幹嘛殺其妻?

筱蒨格主以上都是妳自以為是論斷的盲點與矛盾,如果妳與認同你論斷的格友,不敢面對之,就表示你們才真是爛情理盲,以偏頗的立場來論斷這起不幸的殺妻案。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疑惑八、筱蒨格主妳所謂的人證說孫老師很樂觀沒有安樂死的念頭還PO上孫老師的幾張生活照來證明。

我不知道孫老師有沒有安樂死的念頭,但妳的只憑幾張生活照或所謂的人證的主觀認知就認定孫老師沒有安樂死的念頭,未免也太武斷了。請問為吼人自殺後,其周遭的親朋好友或同事接受媒體訪問時,大都會露出驚訝的表情說「看他好好的,怎麼會自殺?」這不就表示一個人有沒有輕生的念頭,不是外人光憑幾次的見面或幾張照片就可以知道的。又,若外人光憑幾次的見面或幾張照片就可以知道的此人有沒有輕生的念頭,那只要採取強制手段,幾乎可以讓自殺事件不再發生。

當然,我對妳武斷認知的質疑,不表示我就認為孫老師有輕生的念頭,只是對妳只憑所謂人證的幾次的見面或幾張照片,就武斷說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很不以為然。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疑惑九、筱蒨格主妳認為妳人證的個人主觀認知的陳述可信,那妳知不知道妳的人證brabra給我的留言中說過「癌末在加護病房臨終的魏伯,接受耶穌後奇蹟地活了」,請問筱蒨格主,一個滿口神話的教徒可信度有多少?妳把一個滿口神話的教徒當重要人證,把一個滿口神話的教徒只憑她個人主觀認知所做的陳述當妳論斷的重要依據,妳會不會太過「爛情理盲」?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疑惑十、筱蒨格主妳一再反覆說妳所謂的資料是客觀事實不是主觀認知,可是我看來看去都是妳與妳所謂的人證主觀的認知。如果妳堅信妳所謂的資料是客觀的事實,那就請妳稍微分門別類整理一下,譬如,王老太太骨折後有24小時看護是哪個人證所說的或出處網址...等等。

疑惑十二、筱蒨格主妳說王老頭幾乎掛在UDN上騷擾格友:這是主觀認知還是客觀事實?依照他的部落格內容及多位格主文章中所留的回應,這是「客觀事實」。--顯見王老頭時間閒閒。

請問筱蒨格主認為王老頭幾乎掛在udn上,妳是憑主觀認知所做自以為然爾的判斷?還是妳有花時間去統計王老頭所有留言回應?如果妳只是憑妳與網友的印就認定王老頭幾乎掛在und上,甚至認為王老頭時間閒閒的,那妳就是主觀認知非客觀事實。如果我跟你一樣只憑印象論斷,我倒認為妳掛在網上的時間比王老頭更多,而妳都還可以風雨無阻固定去法院旁聽。那妳豈不是比王老頭更閒?

又,妳曉不曉得每個人認定的壓力種類與承受壓力的能力都不一樣?而且每個人抒解壓力方法又大異其趣,有人看電視、電影抒壓,有人喜歡到郊外走走抒壓,有人打電動玩具抒壓....。
王老頭當然不可能真的需要24小時分分秒秒照顧其妻,但這不表示王老頭就可以自由的到外面趴趴走,那請問妳,王老頭空閒的時候,除了上網或看電視排解空閒時間兼抒壓外,他還能做什麼?難不成妳認為王老頭空閒時間就只能睡覺嗎?妳連王老頭上網一事都可以大做文章,妳不讓人感覺太過主觀才真有鬼。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疑惑十一、筱蒨格主妳說「王老太太骨折狀況及帕金森氏症症狀都有王老頭文章及證人描述,顯見王老太太沒有失智、癱瘓、長期臥病在床」

那我有幾點疑惑:
一、如我前面提出的疑惑,孫老師是四年前才罹患帕金森氏症的,還是四年前才檢驗出罹患帕金森氏症,但事實是早已罹患了?
二、你的人證說孫老師沒有失智是因為認為只有阿茲海默症才有失智問題,帕金森氏症沒有失智問題?還是妳所謂的人證個人主觀的認知?
三、如果帕金森氏症一樣有失智問題,請問是漸漸失智?還是突然失智?
四、至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孫老師四年前就已罹患帕金森氏症,就算你的人證的主觀認知孫老師完全沒有失智,那可不可以請你的人證說說看,就他們的觀察,在孫老師身上出現過哪些帕金森氏症症狀?我想孫老師既然罹患帕金森氏症至少已有四年時間,那多多少少總會出現一些帕金森氏症症狀。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疑惑十二、筱蒨格主妳說若王老頭真的贊成安樂死,他的行為,非但不是幫助安樂死的通過,反而更要讓人阻擋安樂死的進行,避免類似王老頭的家庭狀況,病人才只是慢性病跟暫時骨折行動不便,照顧時間未超過一個月,配偶就不爽照顧而要病人「快死」,這樣沒有保障性的「死亡行為」,誰能幫忙決定「安樂死」的實施?自己?已經陷入昏迷如何決定?家人?遇到想謀財害命、不負責任的家人,誰會願意法律幫助兇手讓自己死亡?

請問筱蒨格主,妳想像中的安樂死內容為何?為何妳會認為安樂死一旦通過,會讓病人才只是慢性病跟暫時骨折行動不便,照顧時間未超過一個月的配偶就可以因為不爽照顧而要病人「快死」?難道妳所想像中的安樂死制度,是賦予任何人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隨時隨地安樂死另一個人的制度?

請問妳,如果臺灣早有安樂死制度,而且孫老師的狀況也如妳所一再描述的那樣,今天王老頭的殺妻能符合安樂死條文嗎?還是王老頭根本無法以安樂死的理由殺妻?

在我看來,如果臺灣早有安樂死的制度,今天出現王老頭殺妻的機率反而會大大降低。

除非筱蒨格主妳想像中的安樂死制度是一種不需當事人同意,任何人可以隨時隨地安樂死另一個人。

(待續---筱蒨格主論點矛盾太多,只好慢慢寫出來

回應一、針對筱蒨格主「維基百科轉UDN的複雜度-談王老頭的寫文時間」格文中認為王老頭必須花費許多時間才能將udn的PO文內容與維基百科做連結的一些看法:

我不是王老頭,不知道王老頭發表UDN格文的方式為何,但我可以談談我發表UDN格文所曾用過的方式,提供給筱蒨格主參考。

一、與筱蒨格主一樣,直接進入自己UDN部落格並點擊「新增文章」,接著不間斷的打格文直到全部完成,再點擊「確定發表」。

二、如方法一,但不是一次就完成格文,而是分段完成,在格文未全部完成前,都暫時先以「草稿方式」儲存在udn,等到格文全部完成後,才點擊「確定發表」正式發表格文。

三、不直接在UDN部落格裡打格文,而是先在自己電腦裡新增WORDS檔案,並在此WORDS完成格文(可能分段完成或一次完成),等全部完成後再將WORDS內容複製到UDN部落格發表格文。
而當你先將維基百科內容複製到WORDS後,再將完成後的WORS內容複製到UDN格文裡,則維基百科的連結也不會在UDN格文裡失效。

PS:綠吱吱留言一概刪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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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saixiaolang&aid=476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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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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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筱蒨格主2011/01/17 01:45 在我訪客簿的留言
2011/01/17 13:12

http://blog.udn.com/tsaixiaolang/guestbook

我看妳才是在耍嘴皮子,自以為是的使用錯誤的方法驗證還長篇大論落落長做論斷,事後還東扯西扯死不認錯。甚至還以什麼洗版、方便其他格友的閱覽權利的莫須有理由刪除留言。

既然妳認為親自示範很重要,而妳又武斷說「王老頭那篇文章不花個一天,根本寫不出來」,暫且不論妳使用的驗證方法根本就是錯誤的,我倒想反問妳,妳有沒有花一天的時間用妳的錯誤驗證方法從頭倒尾親自示範一次?如果沒有,妳憑什麼武斷說「王老頭那篇文章不花個一天,根本寫不出來」,更何況妳的驗證方法根本就是錯誤的。

妳說「查資料是真功夫,不是電腦能力強的就比較快,重點在內容不在操作。」
光憑妳這段話就知道你不只電腦是半調子還很自以為是。
誰說電腦能力不會影響查資料的速度?妳到底懂不懂電腦?電腦能力難道不包含上網查資料的能力?
又,請妳告訴我,王老頭的格文內容,絕大部分都是網路轉貼的,這有何內容可言?我已在被妳刪除的留言中告訴妳,妳所謂的九大標題,除了其中一個標題的連結失效無從判斷外,根本就是八大網站的資料複製轉貼過來的,請問要搜尋自己有興趣的議題的九個網站有何困難?
我不是已告訴妳王老頭PO的那些議題不是我要的菜,妳還要死纏爛打,非要我以王老頭的議題作一次,我都說了,對自己感興趣的議題,早就幹過了類似的事了,妳都不採信,就算我真的依妳所說做一次,妳還是一大堆理由不採信。

為了避免妳像綠營一樣禁不起檢驗就見笑轉生氣把我的留言刪除,我早已做備份了(花不了幾秒鐘)。

妳說「很多親自做過資料整理搜尋的人,都跟我回應我的判斷沒錯,大家都有這樣的經驗,別以為王老頭的資訊能力跟您一樣快手。
如果這些人的電腦能力跟妳一樣是半調子,笨得把維基網站的資料複製到UDN,再開兩個視窗一一做連結,那我相信妳說的這些人跟妳一樣花很多不必要的時間做搜尋。
又,我沒說王老頭的資訊能力跟我一樣,而是告訴妳,不是每個人的資訊能力都跟妳一樣。妳不能主觀的用妳自己的資訊能力去論斷其他人。

==============

請問妳要到哪時候才不再鑽牛角尖,浪費時間用錯誤的方式去推敲王老頭到底花了多少時間在網路上?

明白告訴妳,不僅每個人的電腦能力與處理資訊能力都大不相同,而且使用習慣與方式還有感興趣的議題也大不相同,妳長篇大論落落長又能證明什麼?

妳乾脆直說,只要病患家屬還有時間上網或做其他的事,都沒有資格喊累或感覺累。

至於那些認同妳論調的格友,我尊重他們的選擇,但希望有一天他們也成為當事人親身體驗時,不要忘了他們今天所認同的標準。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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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筱蒨格主2011-01-15 15:30的回覆
2011/01/17 13:10

http://blog.udn.com/ying6100/4779870

2011/01/16 14:29

妳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一、我不是早告訴妳,這方面的議題不是我所感興趣的,不過,若是改為我所感興趣的議題,譬如有關電腦方面。妳要我不打字發表自己的見解就只光找資料複製,我可以肯定的告訴妳,不要說九大標題,即使是二十大標題,我都可以在一小時內完成,因為我以前就幹過這類事,我不是基督徒,我不以上帝作見證,而以我的良心作見證。信不信由妳。

二、王老頭那所謂的九大標題,資料看似很複雜龐大,可是卻都是同一網站的內部資料連結,根本無須花時間一一搜尋、複製、轉貼。以第九大標題為例,妳若是點進去,在一一複製,那就太笨了。王老頭有可能用搜尋引擎搜尋後,一點進去就是該網站的主頁,他只要一起複製主頁左邊的文字與連結,根本不需幾秒就可完成第九大標題。第八大標題就只有一個連結更是簡單。而第一到六標題的內容,則都是來自維基,要搜尋複製也無需花多少時間。另外,第七標題,則大部分的連結以失效,我無從判斷是不是同一網站的內部資料。

三、妳連結http://blog.udn.com/nonigood/4779890?raid=3873706#rep3873706,並以存栠泌格主必須花20天的時間才能完成格文,來論斷王老頭必定花很多時間。我不是告訴妳,妳拿存栠泌格主的格文來類比王老頭的格文,根本就是在羞辱存栠泌格主。妳真的看不出來存栠泌格主與王老頭格文有很大的差異嗎?存栠泌格主的格文除了搜尋資料外,他還要消化,而他也明白告訴妳「蒐集不難,但難在消化」,請問妳,妳確定王老頭轉PO的那些文章,他都先一一消化後,才複製貼上的?
另外,存栠泌格主告訴你說他用了20天的時間完成,妳就只想到你要的,卻沒想過,存栠泌格主既然用20天才完成,應該不是一次完成,而是斷斷續續才完成,若以妳前面以妳自己為標準所說過的話,存栠泌格主豈不是也要斷了思緒?除非,妳認為存栠泌格主這20天啥事都不幹,所有時間與心力都只用在鄭思肖這篇格文上。

四、妳說「您這些回應的時間加起來都超過一小時了
呵呵,妳這句話有意思,請問妳如何知道我這些回應加起來花了多少時間?妳是如何計算的?
從妳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妳對事物的觀察實在太過主觀了。

五、請問妳,妳自己有花一天的時間一步一步去完成王老頭的格文嗎?還是妳只是以笨方法做了幾個維基資料的連結,再以想當然爾的態度,就做出王老頭必定花很多時間才完成格文的論斷。

最後,妳既然那麼有實驗精神,建議妳把妳此篇格文有關維基複製到UDN連結會失效的文字內容全部刪除,妳看看妳此篇格文還能剩下什麼?
(也歡迎認同妳的格友做同樣的實驗看看結果如何?)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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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筱蒨格主 2011-01-14 11:48的回覆
2011/01/17 13:08
又被列為黑名單並刪文,未免有人誤導視聽,只好在自己部落格回復。

http://blog.udn.com/ying6100/4779870

====================

2011/01/16 14:27

如果王老頭84歲,電腦程度能學到像您這麼利害,我相信他耗在電腦前面時間更多,我出社會20多年,天天用電腦,可都沒這麼高竿的資訊處理程度,還能剪接影片、使用各種軟體隨心所欲。王老頭可不是走資訊專業技能的專家,電腦科技也不過是這20多年才開始突飛猛進的。

由妳這段話,就可知道妳對電腦的瞭解與歷史實在誤解大了。
一、個人電腦真正普及並沒有20多年。
二、我舉剪接影片以及各種軟體的使用,並不是說王老頭也會這些軟體的使用方法,只是要告訴妳,懂得人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不懂的人,就算給她一個月的時間,她也無法完成。也就是說,妳不懂的並不表示別人跟妳一樣不懂,妳不能以自己的電腦知識、使用技巧與習慣來論斷別人一定跟你一樣花很多時間才能完成。更何況王老頭的PO文根本沒有使用到這方面的電腦軟體。
三、妳說妳出社會20多年,天天用電腦,可都沒這麼高竿的資訊處理程度。我只能客氣的說,一個人如果不想學,用來用去就只有那幾種基本的軟體與技巧,不要說20年,就算給他一百年,他還是一樣不會。
四、妳此篇格文的主題與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在解釋維基百科轉UDN的複雜度,也就是妳認為維基百科轉UDN後,其連結會失效,所以妳就主觀的論斷王老頭必須花很多時間去一一做連結(看清楚,不是剪接影片或各種軟體使用的問題)。
五、我不敢武斷的說王老頭是不是知道先利用WORD再複製到部落格就不會出現連結失效的問題,但從他的Windows Live判斷,幾乎可以確定的是,王老頭他PO文的習慣是先使用WORD完成格文後再複製到部落格。或許因此誤打誤撞連結才沒有失效。沒想到,妳不知檢討自己太過主觀的論斷,反而還說王老頭還要花時間經營Windows Live,真不知妳到底再想什麼?

請問您要到哪時候,才要把自己跟王老頭做切割?很多人都已經看出真相,不再把自己照護家人經驗跟王老頭做連結了,您還在這用自己的資訊能力幫王老頭說話,麻煩去看清楚王老頭的真實狀況吧。

妳這段話實在好笑,妳自己不知道透過WORD再複製PO格文不會出現連結失效的問題,並以此長篇大論後再主觀的論斷王老頭一定花了很多時間才能完成格文,而我只不過很客觀的告訴妳,妳論斷的依據是錯的,妳不知先自我檢討,自己的論斷是不是太過主觀,怎麼現在反而認為我把自己跟王老頭綁在一起?我既沒跟王老頭綁在一起,又何必跟王老頭做切割。除非妳認為妳論斷的依據是錯的,別人只能爛情理盲說妳是對的,才不算是跟王老頭綁在一起。


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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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夥兒別傷和氣 好嗎 ?
2011/01/10 17:05

小浪格友:

      容我多言一句  如果說錯話  您不中意聽   也請您大人大量  多包涵

     大家都可以捍衛自己發言的權利

     如果對事情的看法不一   這是很正常的

       咱們絕不會像綠喳那樣    不理性 且沒風度

     大家討論事情     都有自己主觀看法    乃人之常情

     真的別傷了和氣    

     大家握手言和    啥事都沒有 

     算是我很誠懇的請托

     您和筱篟一直是我很敬重的格友


人生不齊等事,全憑一點真心。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10 19:09 回覆:

謝謝妳的留言與建議

沒事沒事!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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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開點玩笑
2011/01/09 12:46
大家理論探討,各自提出想法,希望對問題有深入了解,這不是很好嗎?

 偏偏常常有人要大家“選邊站”,要大家表明立場,好像官兵抓強盜,要
 分清敵我,小浪兄您說,這不是玩捉迷藏,官兵一國,強盜一國,兩邊打
 混仗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9 14:30 回覆:

大家理論探討,各自提出想法,希望對問題有深入了解,這不是很好嗎?

--------------------------------

固所願也,但不能強求。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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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邊站
2011/01/08 20:41
選邊站?小浪兄玩捉迷藏呀!

 點仔點軍軍,點你英雄好漢去做兵

 點仔點軍軍,點你英雄好漢去做賊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9 10:00 回覆:
???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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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兄&小浪兄
2011/01/07 14:27

番茄兄&小浪兄:

  當初王老頭事件初起時候,本來同情王老頭網友的多,然而經過筱蒨小姐奮戰之後,輿論慢慢轉向,我在筱蒨小姐部落格看到番茄兄留言,就知道番茄兄逐漸同意筱蒨的意見,慢慢和小浪兄針鋒相對了。所以我一直想找番茄兄和小浪兄談此事,但文章實在不好寫,就耽擱下來了。

  我平時不大看自己部落格的訪客簿,昨天晚上(六日)進入一看,居然發現二位兄臺都有留言,而我拖了一天才看到,所以晚回,別見怪。

      在我談下去以前,請番茄兄&小浪兄各自檢查留言的時間,是 2011/01/05 17:07 ,對不對?

      番茄兄問我怎麼會推薦小浪兄的那篇文章,小浪兄說我膽子太大,竟敢幫小浪兄按推薦,哈!這下子草山公親變事主,不上台為自己辯護都不行了!

      想我和番茄兄&小浪兄素昧平生,原本不認識,只因主張台灣開放,反對綠營鎖門,這才聯合作戰,尤其在洛杉基兄部落格與九貓一戰,更是痛快淋漓,堪稱戰友。

      然而我個人經驗,朋友之間不管再如何意氣相投,都不可能想法全同。遇到事情,如果意見不同,最怕產生“既然是我朋友,意見就該跟我一樣”,“你怎麼不了解我的用心,這還算哥兒 嗎”這種想法。我吃過太多次虧,戒慎恐懼,所以才會想找兩位
  兄臺談此事。

      對了,留言時間是否 2011/01/05 17:07?還沒覺得不對勁嗎?兩位留言時間都一樣,只是番茄兄動作快了一點,所以在先而已。兩位兄臺默契還真好,沒得說的!

      王老頭網友事件輿論的轉向,真的要佩服筱蒨小姐的努力,蒐集資料,取自於其長子追思文、友人brabra及袁台清牧師,配合格友提供的照片,說服力強,連我都有點同意筱蒨小姐了。

     然而要作最後的論斷,這樣夠嗎?要說別人「爛情理盲」會不會太早了?何況缺乏王老頭本人的說辭,以及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說他兩夫妻感情很好的說辭,這沒有考慮進去並不應該下結論說「該死」的。

     所以我幫小浪兄按推薦,不是吃老虎心豹子膽,只是說,“小浪兄的觀點,值得對此事有興趣的人參考”。

     如果問我本人對此事情的意見呢?真的很慚愧,我沒法子消化這麼多意見,所以不敢提出批評。(太老奸巨猾了)

     看了幾篇文章和回應,我發覺大家對王老頭事件雖看法南轅北轍,但並沒有影響交情,還真佩服大家!

     向番茄兄&小浪兄問好

     也向筱蒨和小肉球小姐問好

 過路的草山(大富翁玩太多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8 09:32 回覆:

呵呵。所以我一看到草山兄的推薦,就開玩笑的說「 草山兄,你膽子也未免太大了,竟敢幫我按推薦

其實在我不得不PO此文時,我就沒期望有人按推薦,畢竟按推薦,難免會給人有「選邊站」的錯覺。這不是我PO此文的初衷。

另,我也不希望綠吱吱別有用心的推薦或留言,所以我才會在文末註明「綠吱吱留言一概刪除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8 20:18 回覆:
不過,不論草山兄的理由為何,還是謝謝你的推薦。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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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沒看到俺在俺文的回應,並質疑大男人主義
2011/01/07 07:48

早安,小浪,昨日行色匆匆急著下線,忘記推文,您這篇寫得很詳盡,表達出您的論點。俺已在俺文回應表達:小肉球並不完全同意露西佛爾的看法,像「該死的王老頭」的「該死」就太嚴厲。此外,小肉球同意通過安樂死制度,並且不認為王老頭兄奸狡及預佈部落格文企圖脫罪。

至於俺不同意小浪之處:

*「兩個人證,一個是牧師,一個是教徒,一般而言,這類人對事的認知比一般人主觀、偏執」--小浪這句話即出於您的主觀,我們怎麼能夠單憑證人的個人宗教背景就否決他們的證詞。假如小浪的說法成立,只有無神論者的證詞才具備可靠性。

* 傳聞證據:小肉球昨日在樓下首則回應已闡明牧師與教友的證詞並不是傳聞,傳聞(hearsay)不是證據,故「傳聞證據」四字是矛盾語法(oxymoron)。

* 「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這是袁牧師的認知?」:是人證袁牧師的證詞,乃王妻直接及主動對袁牧師所述。當然,所有證詞都必須經歷交叉質詢的考驗。

* 「筱蒨格主妳說王老頭幾乎掛在UDN上騷擾格友」:俺不知道王老頭兄是否成天掛在網上,說騷擾格友也太嚴重,但小肉球知道不少格主如此認為,俺個人只能說王老頭很會磨菇人,他為人很正派,也有幽默感,但十分專執、固執、堅執,絕對不接受異見,也很愛要求別人為他做事情。

又:小浪不會對女性有意見吧?俺可不知道露西佛爾,但俺自以為並不憤世嫉俗,您說「我認為她們可能對這類事件比較憤世嫉俗,也或者是因為同為女人,感受比較深(男女對愛情的的思維模式與認知本來就有點差異),這倒也不能怪她們」....,容小肉球這女權主義者說,您括弧裡的話是大男人主義自以為很慷慨在施捨小女人呢。 至於拿王曉民比王妻,俺不贊成,各人情境、心境、背景不同,這種比較忽視了每片樹葉都不同的規則。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09:39 回覆:

小肉球,你也早安啊。

我知道我的一些話可能會造成某些人的一些誤解,所以我盡量謹慎用語,沒想到還是造成小肉球的誤解,如果我的永用語有造成大家的不快,我先在此致歉。

至於小肉球妳認為我的「兩個人證,一個是牧師,一個是教徒,一般而言,這類人對事的認知比一般人主觀、偏執」這句話,即是出於我的主觀。
我不否認這是我長期觀察信教所得出的個人主觀看法,其實哪個人對事的看法不是他個人的主觀看法?重要的是這主觀看法經不經得起客觀的檢驗。
我想小肉球不會否認信教的人(不僅指基督教徒),因為深信宗教,所以對事的看法會比較主觀、執著甚至偏執,當然這不表示所有教徒一定都是如此,也不表示無神論者就絕對不會主觀或偏執。所以我我的字句裡才加上「一般而言」四個字。

至於我對袁牧師與brabra的看法,可不是只依據我長期觀察教徒的心態就亂下結論,而是明確提出證據。

我不是特別PO圖指出brabra在給我的留文裡說「癌末在加護病房臨終的魏伯,接受耶穌後奇蹟地活了」,請問會說這種神話的人算不算是比一般人主觀、執著甚至偏執?

至於袁牧師,我相信沒人會否認他必定比brabra說更多的神話。而且我不是一直請教筱蒨格主,「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念頭」這句話,到底是袁牧師還是筱蒨格主的認知?

如果是袁牧師的說法,袁牧師又沒自小並長期與孫老師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袁牧師憑啥如此篤定說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的念頭?

另外我還認為牧師,特別是brabra因為與孫老師有感情,不管是因為抱不平或是不捨孫老師,其為孫老師說話,也是人之常情,但這也很容易讓說詞有所偏頗。

至於你說一直強調牧師與教友的證詞不是傳聞證據,這就要看你是站在哪一個立場看,如果你是檢察官或法官,那牧師與教友在媒體上的說詞就是傳聞說詞而非證詞。這也就是為何檢調不排除約談袁牧師的原因。

當然,我也知道你們的意思,但即使是站在你們的立場言,也頂多只能勉強說牧師與教友的說詞是證詞。但實際上,並不是證詞。

不論是傳聞證據或是證詞,我根本就不在此與妳們爭論,我從頭到尾是依妳們的的意思把袁牧師與brabra當人證,而我是要搞清楚牧師與brabtra是否是有效的人證,其說詞是否經得起檢驗而成為證詞。

再說一次,你們一直強調牧師與教友不是傳聞證據,這實在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是質疑他們的說詞是否經得起檢驗?你們應該在這方面,回應我所提出的疑惑,才是正道。這也正如你所說的「當然,所有證詞都必須經歷交叉質詢的考驗」。

(待續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11:44 回覆:

為免造成誤解,雞同鴨講,我先請教小肉球,妳說妳知道「不少格主如此認為」,不知妳是指不少格主認為王老頭幾乎掛在UDN上?還是騷擾格友?或是不少格友認為王老頭既幾乎掛在UDN上又喜歡騷擾格友?

其實不管多少網友如何認知,正如我說的這都只是那些網友的個人主觀認知,並未花時間詳細統計王老頭留言真正所需的時間。更何況,當有網友提出這種個人的主觀認知時,會有宣染效應,強化其他人的認知,再加上筱蒨格主不斷PO文強調王老頭很閒,久而久之,大家就認為王老頭幾乎整天掛在udn上。

至於,騷擾網友,我尊重網友的認知(其實我對王老頭本來沒有印象。但案發當時,當有網友指出王老頭在udn的身份時,我也只依稀記得看過王老頭的留言,而且好像不是個好印象)。但網友認為王老頭的騷擾留言的認知,並不能因此就認定王老頭幾乎掛在UDN上。

也就是說,大家可以依據王老頭的留言內容去討論王老頭的人格特質與思維模式,但不可以此去認定王老頭是否幾乎掛在UDN上,這是兩碼事。

(待續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12:12 回覆:

又,你質疑我是不是對女人有意見,是不是大男人主義,那你可冤枉我了。

我說「或者是因為同為女人,感受比較深」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所以才再加上括弧(男女對愛情的的思維模式與認知本來就有點差異)解釋,沒想到反而是因為加了括弧讓小肉球誤解我的意思。我想,男女愛情觀本來就有別,這應該應該與是不是大男人或大女人無關吧?或許是我表達能力不足,造成小肉球妳的誤解,很早已前我就承認我的文學底子不怎麼好,每次PO文都有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感覺,這點就只有請大家多多包涵囉。

至於憤世嫉俗這句話,如同我前所說的,我文學底子不太好,一直想要找出更恰當的用詞,但想破腦袋就是想不出來,所以如果有造成妳的不快,在此致歉。

不過不管如何,我主要是在表達不認同大探長認為你們是「故意曲解正義,甚至濫用正義來貶抑別人而自抬身價者。」的論斷而已。

PS:若我這樣說,妳就懷疑我是不是大男人主義者,那我還有另一論調「古時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因為女權主義者所說的大男人觀念作祟,而是男女天生構造有別與時代的需要所造成的」。這豈不是要被妳們女權主義者批死?(事實上,我以跟女權主義者辯論過,結果是被批死,但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因為這些女權主義者對我提出的論證,根本無法反駁,只能批我是大男人主義)這是題外話啦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12:56 回覆:

至於我提到王曉民,不是要把孫老師與王曉民做類比,而是希望大家,不要以是不是贊成安樂死就論斷一個人愛不愛另一個人。

王曉民父母愛王曉民,我想大家應該都沒有異議,但為何王曉民父母為何還強烈要求安樂死立法?我認為大家應該客觀理性的去探討那深層的含意。

當我們稱讚王曉民父母偉大的同時,有沒有真正的去瞭解,在這「偉大」的背後有多少血淚與辛酸?

這也就是我年紀越長,碰到這類不幸事件時,我不會要求當事人必須「偉大」,因為,不論最後所做的決定如何,都是當事人要去承受,不是我們這些旁人。

說實在,我們時常不自覺會犯「何不食肉糜」的錯誤,就我對「何不食肉糜」的認知,就是「缺乏同理心」,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看別人的問題時,總是站在自己立場看問題,只要自己認為沒什麼的就認為別人也該如此才對。但事實是這樣嗎?當然不是。而「缺乏同理心」這毛病小至個人對個人,大至一個政權對一個政權,都時常出現這毛病。

我舉兩岸的關係,當臺灣有人要求大陸必須「民主」,就是犯了「缺乏同理心」的毛病,這些人從不去考量大陸有13億人口,臺灣只有2300萬人,大陸有55個民族,臺灣只有2個主要民族(漢人與原住民),大陸面積大臺灣數十倍,還有大陸的平均教育水平不如臺灣,人均所得也不如臺灣,還有一大堆的不同狀況,而台灣在這麼多優勢下,實施所謂的西式民主,都搞20年雞飛狗跳,試想,若大陸真的學臺灣,結果會如何?

還有一個問題,為何最先進的美國直到現在才要實施全民健保,若以一邊般人的標準,是不是表示很有人道的美國不重視美國國民的健康甚至生命?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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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要借你版面順便多說幾句題外話。
2011/01/07 03:10

小浪:
本來我再來此,只想表達對你意見的同意與表達佩服你的說理的風度,敦厚中又能不亢不卑、條理分明,諄諄誘導,法理情兼顧。以及想就王老頭殺人方法是否殘忍,提出很少人知道的事實。

記得就在王老頭殺妻前不久,華視休閒台重播「包青天」據中,就有趁人昏迷用七吋長釘刺入腦門而殺人案情。王老頭是否受該劇影響,不得而知。中外公認世界第一專業驗屍官,宋朝的宋慈,在他傳世之作「洗冤錄集」也有此法說明。這是一種最快速無痛殺人法。其正確作法是將七吋細長釘烤紅,對準顱骨接縫處所稱囟門位置,迅速全根刺入。由於高熱長釘會瞬間破壞腦部神經,並將血液腦漿等體液揮發,以致被殺者沒有感覺與掙扎反應,也沒有血液噴出,頭顱也保持完整。這是比手槍對者腦袋開槍還「人道」的殺人方法。在古時候,這種手法,一般杵作只從屍體外觀判斷時,往往失察不能發現而誤判死因。

王老頭是否因受過情報訓練而知道此法,以致認為這是「安樂死」,但因缺少完整知識,沒有適當工具且沒有經驗,沒對準位置,又年老力道不足而失手變成殘忍局面。這就要看司法調查結果來判定。但他透露曾想到用電鑽,就釋明他無意讓其妻遭受痛苦。

我想說明此一事實,是想糾正僅憑表象逕指「殘忍」者的無知速斷,不要再用是否殘忍來做為思考評斷依據。殺人本身就是殘忍行為,王老頭也許因錯誤認知造成更為殘忍的形象。同樣的因知識不足,資訊破斷,沒有看到完整証據前,草率罵人殘忍,也是一種語言暴力的殘忍。真正主張正義的人,應不屑為之。
至於樓下筱蒨,又再度暴露其心態與慣用手法。暫時再讓她自以為得意幾天,再讓她扮演幾天扣帽子皇后。

我「地獄天使XXX」的新格已在元旦正式開啟,因只寫了一篇開場白,主戲尚未登場,故不公開全名與連結網址。等我刊出第一主題篇「性騷擾疑雲與真相」完整版,就會公告周知。在「地獄天使XXX」部落格,我也會仔細解說為何聲請法官迴避的訴訟策略,讓那些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半壺水,瞭解打官司不是只靠法條,或法理之爭,不是只靠証據有無,還有訴訟實務上策略與技巧之應用,更要能懂得証據、証據力、証明度的個別定義與運用。

在這裡可先透露一點,我聲請法官迴避策略性理由之一,是因得悉筱蒨要為PENGUIN上訴案作證。我策略上就是要促成筱蒨作證,取得筱蒨証詞筆錄與錄音,等該案宣判,以及判決書之法官對筱蒨証詞論斷,再來開吳定亞庭。我是照表操課,果然收到高院駁回法官迴避裁定書同日,我也收到PENGUIN上訴案駁回與不得上訴之判決書。其中有關筱蒨証詞之法官論斷完全如我預期,也是我要的。下週內,筱蒨就會知道它的後果。在法院作證說謊,可就大條了!

打梭哈,要等對手把籌碼都推上枱面,再掀開底牌!
下圍棋,要讓對手一路進逼形成長龍,再一子吃盡!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13:44 回覆:

大探長:

對於你提到的包青天一劇,是有那個可能,但這也只是可能性之一,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但我認為若光就表象去論斷「殘忍」,甚至引伸出其他的論斷,我就無法認同。

至於你跟筱蒨的私人恩怨,我不甚瞭解,就不妄加論斷。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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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格友告知,特地過來欣賞一下
2011/01/06 22:42

果然大探長立刻過來挑撥離間,想趁機破壞格友間的感情,實在是太讓人爆笑了。

想必大探長今天已經收到申請更換法官,被高院抗告駁回通知,還是得面對吳定亞法官的審理,心情可能非常複雜吧,別這樣想阿,你不是說要讓所有人看清我的真面目嗎?吳定亞法官絕對是最佳人選,如果我是你說的,根本沒去旁聽還在網路上沽名釣譽、謊詐網友,吳定亞法官絕對會同意您,怎麼會害怕他也看過我呢?何必這麼心虛不敢面對審理扁案的法官。

現在又來趁機破壞我的名譽,那就讓這些格友來接受您的考驗,看會不會因為見解不同,把我跟小肉球當敵人對待,還是對我們有信心,還當我們是朋友。

對了,您說我喜歡先射箭再畫靶,那不知道您說國務機要費會如同陳水扁的辯護之詞,最後用大水庫沒事,我說不可能,難不成法官看到我的箭,幫我畫靶了?

小浪,不想您來我格裡爭辯,就是知道綠營網軍在看,隨時會故意挑撥離間。大探長也虎視眈眈,隨時注意誰跟我有言詞上的不合意,之前小肉球才過來留言,不認同我要叫紅衫軍出來對周占春抗議,第二天大探長就過去留悄悄話,還在那挑撥離間,沒想到小肉球沒上當。

果不其然,看到您開始對我的攻擊,立刻就過來開始挑撥了,連同小肉球一起打擊,現在扁案要開始旁聽了,我沒時間陪你們討論王老頭的事件,大探長的考驗,就看您的智慧跟判斷能力了。

大家繼續玩,我就不打擾了。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於 2011-01-07 13:36 回覆:

小浪,不想您來我格裡爭辯,就是知道綠營網軍在看,隨時會故意挑撥離間。

=========================

既然如此,為何妳任由網友對我的攻擊?

我不是知不知道這情形,這也就是我一開始盡量沒在妳與小肉球那邊留言的原因。至於過程我已說過了,在此就不再重複敘述。

至於妳跟大探長的私人恩怨,我曾看過妳的PO文,但,我覺得這是個人恩怨,加上沒時間,所以也沒仔細去瞭解事由始末,這我就不妄加論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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