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與中研院士商榷核四
各位尊敬的院士:
我們早年在台灣受教育,後到國外進修,曾在核能相關單位實作30多年,嫻熟核電廠設計運作、風險與效益等分析。最近25位中研院士聯署公開信,希望解決核四相關問題,但我們認為有些關鍵看法值得商榷:
1.「對於確保核四廠之安全,又未有讓全國人民信服的數據分析」
龍門(核四)電廠依據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規定,並經認證的安全度風險評估(PRA)方法評估,結果爐心融毀頻率(CDF)是每百萬年7.93次,早期大量(輻射)外釋頻率(LERF)是每百萬年0.57次。至於「未有讓全國人民信服」,就需專業者向大眾解釋。
2.「核四廠興建工程並非採取統包方式,而是分由多家廠商合作興建,工程介面複雜,一旦有緊急事故,可能無法即刻統籌因應」
舉世重大工程包括核能,統包多為業主自身經驗不足或在新興國家,台灣當時已有三廠六機組經驗,且選擇及要價等種種考量,決定分由多家廠商合作,正是表現台灣的實力和自信。完工後在數百項安檢中一一測試,至今已完成90%。例如,測試高壓核心噴水泵時發現流量不夠,即送英國原廠檢修,上月運回再試已達標準。不可能等到緊急事故發生時,才面臨「無法即刻統籌因應」狀況。
3.「萬一天災釀成核電廠事故,或因人為疏失發生輻射外洩,將是不可承受之罪」
「萬一」並非負責任的說法;如上述的龍門廠爐心融毀頻率和早期大量外釋頻率,天災及人為疏失都已在科學方法中嚴謹量化評估,而非「萬一」。另外褔島事故後,電廠全黑(喪失所有電源)造成的不確定性,相關反應器降壓和灌水的能力已補正,即指美國發展出的多元及彈性應變策略(FLEX)導則和聯邦法規10CFR50.44ii,或是台灣發展出的斷然處置措施。龍門電廠現在已有7道防護措施,因此現在我們可以很肯定的說不會有「萬一」了。這也是為什麼除德國外各個強國都仍選擇繼續發展核能。
4.「缺乏決心去努力發展其他替代能源」
風場在台灣有限,太陽能成本高又占地方,努力發展再生能源是有必要,但很快就會發現它們的極限。
5.「各國對於核廢料之處理,並無完善之方法」
利用乾式護箱將核廢料貯存在廠內,以新反應器之延役期限60年再加上60年,亦即保障120年安全,已是美國和英國的標準。新技術可用耗乏核燃料為燃料,預期到時候就可商業化。
6.「美國著名環保團體—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
該組織並非有聲譽組織,其風險評估方法並不科學。單用地震頻率評估核電廠風險,就列出前6或12個危險電廠,不會被任何嚴謹的同儕評估接受。
龍門停工很荒謬,更比核一二三廠除役還糟。請大家想想︰1.龍門一號機商轉後,每天約1億元收入,若不運轉就得多花錢買天然氣或煤碳來替代。2.台電現有的3座核能電廠運轉現況甚佳。美國運轉機組現有100部,其中73部已獲准延役至60年,我們曾參與美國Ginna反應器與墨西哥Laguna Verde電廠的功率提升和延役。一些國人批評我國核電廠老舊,而不研究就全除役,難道台灣比不過墨西哥?3.為何反核者不去勸日本把所有的核能廠全廢掉?又不曾在有分量的國際期刊發表過科學論文?
各位尊敬的院士,我們不忍見國家動盪,以多年專業澄清。各位輕率用「萬一」假設情況,指責「將是不可承受之罪」,則若恐怖主義更驚恐亂局。上述均為專業分析,絕非臆測,敬請各位院士逐條公開答覆,接受社會公評。(濮博士為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先進反應器講習班主講、江博士為美國核能學會反應爐物理技術標準委員會委員、鄒博士為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高級經理、張博士為美國西屋公司核能服務部亞洲客戶計劃前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