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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8/31 04:03:00瀏覽11|回應0|推薦0 | |
| 文帝晚年之施政,首為修定五禮。 閏月,甲申,詔楊素、蘇威與吏部尚書牛弘等修定五禮。(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其次為置常平官,時為仁壽三年(癸亥,公元六零三年)。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對於復用高熲、復收廢太子,文帝皆不允。 久之,貝州長史裴肅遣使上書,稱:「高熲以天挺良才,元勳佐命,為眾所疾,以至廢棄;願陛下錄其大功,忘其小過。又二庶人得罪已久,寧無革心!願陛下弘君父之慈,顧天性之義,各封小國,觀其所為:若能遷善,漸更增益;如或不悛,貶削非晚。今者自新之路永絕,愧悔之心莫見,豈不哀哉!」書奏,上謂楊素曰:「裴肅憂我家事,此亦至誠也。」於是征肅入朝。太子聞之,謂左庶子張衡曰:「使勇自新,欲何為也?」衡曰:「觀肅之意,欲令如吳太伯、漢東海王耳。」肅至,上面諭以勇不可復收之意而罷遣之。肅,俠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由於元弘嗣為燕榮所陷害,文帝鑑於燕榮殘暴,遂殺之(然元弘嗣「代榮為政。酷又甚之。」,則元氏也不見得仁厚)。 (事在仁壽三年)秋,八月,壬申,賜幽州總管燕榮死。榮性嚴酷,鞭撻左右,動至千數。嘗見道次叢荊,以為堪作杖,命取之,輒以試人。人或自陳無罪,榮曰:「後有罪,當免汝。」既而有犯,將杖之,人曰:「前日被杖,使君許以有罪宥之。」榮曰:「無罪尚爾,況有罪邪!」杖之自若。 觀州長史元弘嗣遷幽州長史,懼為榮所辱,固辭。上敕榮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須奏聞。」榮忿曰:「豎子何敢玩我!」於是遣弘嗣監納倉粟,揚得一糠一秕,皆罰之。每笞雖不滿十,然一日之中,或至三數。如是歷年,怨隙日構。榮遂收弘嗣付獄,禁絕其糧,弘嗣抽衣絮雜水咽之。其妻詣闕稱冤,上遣使按驗,奏榮暴虐,贓穢狼籍;征還,賜死。元弘嗣代榮為政。酷又甚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交州俚帥李佛子作亂,為劉方平定,方為楊素所薦。 交州俚帥李佛子作亂,據越王故城,遣其兄子大權據龍編城,其別帥李普鼎據烏延城。楊素薦瓜州刺史長安劉方有將帥之略,詔以方為交州道行軍總管,統二十七營而進。方軍令嚴肅,有犯必斬;然仁愛士卒,有疾病者親臨撫親,士卒亦以此懷之。至都隆嶺,遇賊,擊破之。進軍臨佛子營,先諭以禍福。佛子懼,請降,送之長安。(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當時有一大儒王通,又名文中子,頗具氣節、才智。 是歲,龍門王通詣闕獻《太平十二策》,上不能用,罷歸。通遂教授於河、汾之間,弟子自遠至者甚眾,累征不起。楊素甚重之,勸之仕,通曰:「通有先人之弊廬足以蔽風雨,薄田足以具{衍食}粥,讀書談道足以自樂。願明公正身以治天下,使時和歲豐,通也受賜多矣,不願仕也。」或譖通於素曰:「彼實慢公,公何敬焉?」素以問通,通曰:「使公可慢,則僕得矣;不可慢,則僕失矣:得失在僕,公何預焉!」素待之如初。弟子賈瓊問息謗,通曰:「無辯。」問止怨,曰:「不爭。」通嘗稱:「無赦之國,其刑必平;重斂之國,其財必削。」又曰:「聞謗而怒者,讒之口也;見譽而喜者,佞之媒也;絕口去媒,讒佞遠矣。」大業末,卒於家,門人謚曰文中子。(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突厥方面,隨著步迦可汗所部大亂,鐵勒僕骨等十餘部,皆叛步迦降於啟民。突厥徹底不對隋構成威脅,當始於此(亦在仁壽三年)。 突厥步迦可汗所部大亂,鐵勒僕骨等十餘部,皆叛步迦降於啟民。步迦眾潰,西奔吐谷渾;長孫晟送啟民置磧口,啟民於是盡有步迦之眾。(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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