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10 00:32:04瀏覽1490|回應32|推薦111 | |
操作簡單的東西 一向是我的訴求 尤其是科技方面的 因為很多我只會 On/Off 充其量再多一點 大小聲 其它再多 也是多餘 記得以前錄影機 有好多功能 可以預錄 又可以複製等等 這些對我而言是白搭 預錄也沒時間看 那麼多功能 最後還真的只有用到放影 後來結論科技電器用品 越陽春越好用 也比較不會壞 聽起來是蠻合理 骨子裡 就是懶的看手冊 也懶的學
所謂的傻瓜相機 中文讓用的人有點受辱 英文反倒文雅些 Instamatic/A point-and-shoot camera/anautomatic (很多電腦的週邊設備 號稱 plug and play 就是插上就可 方便使用) 它就是輕巧 操作簡易好用 最適合我這種懶人了 去年年底 老公買了個單眼相機 想在生活上有點突破 幾次出門 他背了一個大包 裡頭哩哩叩叩一堆行頭 一會兒換這個鏡頭 一會兒調個什麼 滿頭大汗不說 用傻瓜的我 都已拍到手酸了 他才剛開始 現在傻瓜其實已不笨了 不過為了滿足好奇 我也試一下那豪華型的單眼 搞了幾張 忍不住的說 我可不可以把它當作傻瓜用 但既然要當傻瓜 幹什麼要帶個大傻瓜 何不帶我輕巧的小傻瓜就好呢
最近手機約滿要換手機 事前一堆研究 事後一堆學習適應的功課 科技人老公 非得弄個Wi-Fi上網 還要GPS Blue tooth等All-in-one 本想來個 輕巧的 iphone 當個潮女也不錯 到店試了一下 觸動板面讓我手指滑的酸 有時太靈敏 視覺跟不上 又只有觸動沒有鍵盤 很不習慣 忍痛作罷 不過還是選了一個多功能的手機 收到後看那麼多要玩的 真想投降了 因為開車我從不講電話 要個藍芽有何用 宅女上網還不夠嗎 開車在外趴趴走 還想隨處上網 那未免也太超過了 若要上網 小筆電已夠委屈了 還要用更小的手機 饒了我吧 又是一堆有的沒的功能 唉 我就還是愛傻瓜 說實在手機對我而言 就是個聯絡工具 只要可以講話的基本款 那才是我真正愛的 如果為了工作生活上的需要 還可以接受 不過若是一味追趕科技 那就有點辛苦 好像永遠追不上 是不是天下的男女 面對科技 真的差很大呢 哦 或者不是性別的差異 而是年齡呢 oops 我是不是露餡啦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