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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世紀愛鄉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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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2013/10/24 09:42

☆劉宅官邸血案是桃園人ㄟ大代誌,豈有充耳不聞、放任其胡作非為之道理?
☆請問各位,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煞氣的襲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得以恢復正常?.........
A.Question:張家媳婦眾人知之!
B.麻煩問候仁寶許勝雄,刑罰之監督執行,到底要亂到什麼時後?
C.Question:“黃文冠之正當防衛”,“黃志源打地瓜”,“強姦黃悅敏”,“黃世銘的女婿”,黃文義之報警處理。
D.拜託劉姓家屬邱〔劉〕明賢、彭明珠、劉煌源、劉〔邱〕文甫、縣議員劉邦鉉,立即“Over!”
E.林姓相關人士:(林)子興、林文禮、林柏青、蕭〔林〕智仁、林智慧、林注旻。
F.陳姓相關人士:陳志勇、陳文博、陳瑩昌。
☆敬請 貴端(金仁寶集團)人士終止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劉〔邱〕文甫:“許潮英ㄟ孫ㄚ。”“劉仙姑ㄟ孫ㄚ。”原來是許勝雄ㄟ姪ㄚ。
劉煌源:“劉仙姑ㄟ孫ㄚ。”“立寶公司。”
“就衰ㄟ”:.........
邱 Madam:.........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貴端(金仁寶集團)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Good bye. Please.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Please.

阿海
2013/10/24

Email:E-Mail URL:URL

阿海
2013/10/24 09:41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政府阻止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Question:學生劉〔邱〕文甫強暴邱淑娥老師造成劉邦友命案,這種情形怎麼可能另有主謀?究竟是誰開槍造成命案?
Question:政要人士聚集的“慶功宴”,怎麼可能完全沒有目擊者?
Question:暗夜之下正要把屍體抬到警衛室的那個人,看起來就是邱文甫沒有錯啊!

☆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煞氣的襲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得以恢復正常?
台灣干擾事件之主角:
B.劉〔邱〕文甫: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 ,“一發不可收拾”之官員。
A.劉煌源:“鐳射武器”的“專利權所有人”。
Question:犯人使用“鐳射武器”攻擊人民,究竟是誰該負起“亂世間”之責任呢?煩請勸說他們的家長,立即“Over!”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司法人員怠忽職責,人民生活受到危害,人民有須要每天都去法院申訴同一件事情嗎?
這件事情鬧了那麼多年,司法人員所屬單位(“最高法院檢察署”)難道都不聞不問嗎?聽說還“一直在死人”,那又該怎麼辦呢?
Question:為什麼開槍殺人者可以在法院使用科技技術攻擊廣大無辜的人民?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到底要讓他們亂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Please.

阿海
2013/10/24

Email:E-Mail URL:URL

阿海
2013/10/17 15:02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政府阻止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Question:學生劉〔邱〕文甫強暴邱淑娥老師造成劉邦友命案,這種情形怎麼可能另有主謀?究竟是誰開槍造成命案?
Question:政要人士聚集的“慶功宴”,怎麼可能完全沒有目擊者?
Question:暗夜之下正要把屍體抬到警衛室的那個人,看起來就是邱文甫沒有錯啊!

☆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煞氣的襲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得以恢復正常?
台灣干擾事件之主角:
B.劉〔邱〕文甫: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 ,“一發不可收拾”之官員。
A.劉煌源:“鐳射武器”的“專利權所有人”。
Question:犯人使用“鐳射武器”攻擊人民,究竟是誰該負起“亂世間”之責任呢?煩請勸說他們的家長,立即“Over!”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司法人員怠忽職責,人民生活受到危害,人民有須要每天都去法院申訴同一件事情嗎?
這件事情鬧了那麼多年,司法人員所屬單位(“最高法院檢察署”)難道都不聞不問嗎?聽說還“一直在死人”,那又該怎麼辦呢?
Question:為什麼開槍殺人者可以在法院使用科技技術攻擊廣大無辜的人民?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到底要讓他們亂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Please.

阿海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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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HuJingji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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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00:16

就算有兩個國家的說法也不能否認大家都是中國人的事實,

台灣人沒有遠見就看不見未來,台獨理念基本上只是一種主觀的心理狀態。

所有美好的政策,統一後會浮上台面 ..........



茶花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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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5 12:27

10月再漲電價40%理由何在?

據報報導,台電在2006年之前每年仍有不少盈餘,2007年才開始虧損,至2010年底虧損751.39億元,2011年總虧損達1100億元,到2012年底說恐怕將超過半個資本額1700億。

我不清楚經濟部如何計算漲幅,不過,據去年初,馬政府說:台電5月15日要以16.9%漲幅一次漲足,而不願分段調漲。其理由說是:若5月15日先漲一半,10月1日再漲一半,台電將減少330億元收入。漲一半,4.5個月收入減少330億元,我們就以此標準計算。若一次漲足,台電每個月就可將增加146.6億收入,一年就增加1759.2億,也就是足足一年增加進帳1700多億,足夠填滿過去四年來半個資本額的虧損。

一次漲足,本是不合理的漲價方式,一次漲足一年即填滿過去四年來半個資本額的虧損,一年後,卻不降回原價,致使台電每年繼續剝削人民血汗賺進1700億。這個數學題大概國中生都能算出來,這些大官怎麼不清楚呢?

不過,馬政府因民怨難止,因而變更為三階段調漲,去年6月10日第一階段漲40%,擬半年後再漲40%,再視台電改善情況再漲20%。不過,第一階段調漲40%電價後,帶動物價百業齊漲,神怒民怨,因此,第二階段暫停。今行政院江院長又宣佈,第二階段電價調漲方案將在今年10月如期上路。

依上述數據2010~2012年,一年虧損400~500億,去年6月已依所謂一次漲足的40%調漲電價,台電每月就增加58.6億元收入,一年增加703.2億進帳,台電一年應該有200億的結存才對,還說虧損?10月再漲電價40%理由何在?馬政府真的吃定台灣人民。


阿海
2013/09/04 08:25

敬請  敬請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司法人員怠忽職責,人民生活受到危害,人民有須要每天都去法院申訴同一件事情嗎?
這件事情鬧了那麼多年,司法人員所屬單位難道都不聞不問嗎?聽說還一直在死人,那又該怎麼辦呢?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

阿海
2013/9/4

Email:E-Mail URL:URL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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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1 21:44

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 2013/06/17 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 udn 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 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 2013/06/17 (一) 凌晨 00:00-12:00 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 部落格新版上線預告

敬祝 快樂順心

udn 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JSH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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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16:54

電子精神(心理)控制(腦控、洗腦) Mind contral
台灣警分局保防組不肖人員以電磁波同步監控腦部(能知道你在想什麼、做什麼)並用電腦記錄,小心詐賭、詐騙、竊取受害人財物!
利用電磁波傳送假耳鳴(吱吱叫、尖銳刺耳聲,煩躁信號)、假幻聽(噪音、談話聲)裝神弄鬼,並以睡眠控制受害人生活!

請幫忙轉寄出去或告知他人!
部落格內有台灣30多名,中國大陸300多名被洗腦中(腦控)受害者受害實例資料、網址 
http://blog.udn.com/jshhhttp://mypaper.pchome.com.tw/jshh
(語音)http://www.youtube.com/watch?v=Ng-mvFdXG3Y
http://images.plurk.com/15Xn9bIrTAwsLnTnHFhClC.jpg
搜尋: 電子精神(心理)控制(腦控、洗腦) Mind contral


阿海
2013/02/26 09:46
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擾台灣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Question:學生劉〔邱〕文甫強暴邱淑娥老師造成劉邦友命案,這種情形怎麼可能另有主謀?是誰扣下板機造成命案?
Question:政要人士聚集的“慶功宴”,怎麼可能完全沒有目擊者?眾多的有去參加慶功宴的人士顯然都是命案的當事人,本國的司法機關若能對其詳加盤查,並且經由他們的指控與作證,破案其實不難也。即使殺人兇手倚仗其權勢欲加害第三者,以本國司法機關之能為,尚不能明辨出是非真偽嗎?彭玉英女士既是現場目擊者,又是劉邦友遺孀,理當向司法機關陳述事實,解決紛爭。
Question:中華民國的檢察官犯案,造成牽連甚廣,並且使用“鐳射武器”攻擊台灣人民,辦案的司法人員漠視不理,這就是本國的司法正義嗎?因為劉〔邱〕文甫是“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是一名非常難得的優秀人才,所以本國的司法機關特別允許劉〔邱〕文甫使用“鐳射武器”攻擊台灣人民,以確保中華民國的司法尊嚴,否則無法終止台灣侵擾事件!?
Question:事關劉宅官邸血案造成牽連甚廣之謠傳鄙論,敬請諸多的與命案相關之人士,能夠本著法律上的誠實信義之原則,以及人本的道德良知,務必將此次長期侵煞人民的事件做個終結,還人民一個公道,還司法一個清廉,如此才不至於讓人民有司法不彰之感慨也。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意”、“毒死6年5班的同學”、“張雨生就是張水生”、“屁股擱加踏一ㄟ”、“貪污你也有一筆”、“彭婉如命案”、“法官你殺幾個”、.........
Question:據聞早就已經到了司法程序上的執行刑罰的階段了!?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煞氣的襲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得以恢復正常?
☆敬請規勸阻卻命案相關人士包庇縱容劉煌源與劉文甫使用其研發之成果“鐳射武器”長期侵擾台灣人民,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備註:
劉文甫檢察官:劉〔邱〕文甫與本人是桃園國中3年20班的同學關係,國中畢業之後各奔前程,本就不相來往,本人根本就是完全不清楚,國中畢業之後他有什麼做為。
根據傳言,劉〔邱〕文甫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相關系所,本人推論他應該是〔maybe〕1994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相關系所。
根據傳言,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經過有被錄影存證,而且大家的說詞也都具有完全的一致性。雖然本人沒有機會能夠一窺全部,不過還是驚然一瞥到電視上播出的那一小片段,暗夜之下的那個人明明白白就是邱文甫沒有錯咧!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

阿海
2013/2/26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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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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