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2/21 23:01:17瀏覽276|回應0|推薦0 | |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0.12.21 近半廠商未簽書面契約 勞委會今天公布與教育部聯手進行建教生專案檢查結果,在抽檢51家建教生事業單位中,高達38家 (七成四)都有違法情節,違法案件79件,其中以事業單位未與建教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查違法比率最高,共25家,等於近半數建教生廠商未與建教生簽書面契約。另外工時不符規定比率也很高,達26%。 不過勞委會與教育部此次聯手專案檢查對象,僅限經過教育部核准的建教生事業單位,因此無法得知違法招收建教生實情。另外可議的是,因為建教生領的是津貼,沒有工資,因此津貼是否短付,勞委會也未做檢查。 洋華違法招收建教生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建教生權益,勞委會與教育部於10月間聯手針對建教生廠商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抽查對象包括美容業、觀光餐飲業、批發零售業、超商業、汽車、製造業及影視業等共51家。 勞委會表示,此次是針對建教生廠商是否違法勞基法、勞保條例等規定檢查,總計51家受檢廠商共有79件違法情事,其中以「招收建教生時,未與其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查」有25家 (49%)最多;其次有17%廠商超收建教生。「工時」也是廠商違法情節較嚴重部分,共有9家未依規定給例假日、6家超時工作、6家國定假日未放假,總計與工時相關違規比率達26%。 勞委會查建教生 79件違法 2010-12-2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抽查51家建教生事業單位,發現79件有違反法令的情形,除要求立即改善外,違法的事業單位均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並移請教育部加強督導考核。 勞委會表示,自10月開始檢查,其中,違反「招收建教生時未與其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案」共25件,占31.6%最多;其次為「招收建教生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及「未依法令規定給予例假」各9件,各占11.4%。 其他有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使未滿16歲的建教生於晚間8時至翌日清晨6時時間內接受訓練等。 勞委會表示,建教生以學生身分至建教合作機構學習技能,非屬勞工,其學習的過程須在事業單位以實作進行。為保障建教生權益,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招收建教生時,須與其簽訂書面訓練契約,訂明訓練項目、生活津貼等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勞委會指出,事業單位招收建教生應遵守勞動基準法技術生專章相關規定,未來持續與教育部合作,以專案檢查維護建教生權益。 另外,建教合作機構單位如有違法,勞工可就近向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