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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6 23:41:40瀏覽489|回應0|推薦1 | |
去年底國內職棒兄弟象隊在新人選秀會選進曹錦輝,本為喜事一樁,但雙方隨後的合約談判卻很不順利,象隊甚至已做好簽不下小曹的備案。 先是小曹公開表示希望憑藉旅美多年的經歷改造中華職棒,繼則兄弟老闆聲明彭政閔是該隊看板球星,必須維持在隊中最高身價的地位。 於是小曹改造中職的第一步就碰了釘子,全權由經紀人談約的美職經驗已被兄弟隊否決,洪老闆已表明不願與經紀人談約,只願直接與小曹談。這當然是因為經紀人對合約中最高300萬元的獎勵金堅不讓步,而洪老闆最高只肯給100萬元所致。 洪老板認為小曹尚未在象隊投出成績就要求高獎勵金太沒道理,這個看法已引起廣大象迷的迴響,幾乎一面倒地指責小曹尚未拿出成績就要求高薪未免太跩了。 但是我們應先弄清楚:小曹沒有拿出成績嗎? 所謂成績,本來就是過去式的,根據過去的成績表現,來談未來的薪水,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小曹過去的成績在美國職棒,在象隊沒有成績是天經地義的。近兩三年來小曹被洛磯、道奇、皇家釋出是因為他的傷,不是因為他的能力或成績,否則當年他不會從2A直升大聯盟。 所以,爭議點應該是小曹的傷到底情況如何?而不是一直鎖定他尚未拿出成績。 然而這個問題其實一點也不難解,只要送他去醫院檢查不就得了,通過體檢合約才生效,這在美國不是司空見慣嗎? 象隊為什麼捨此不為呢?我們似乎看到洪老闆的矛盾心態:他想要把小曹的旅美光環納入麾下,但他同時也怕萬一小曹真的身體健康,更怕小曹萬一真的投出好成績,那他就要付出白花花的銀子了,抬出恰恰的身價不容超越只是他的擋箭牌罷了。 所謂獎勵金,是要達成某個標準才給的,如果小曹真的達成標準,那不是象隊之福、也是中職之福嗎?達成標準所產生的景象,不正是經營職棒者和支持中職者所共同樂見的嗎? 職是之故,奉勸洪老闆:請你在獎勵的標準上多斟酌吧,只談獎勵金額,是不是太落人口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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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