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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年火燒島暴動(8人慘遭警總官兵格斃)
2008/07/17 21:40:28瀏覽22143|回應0|推薦4

火燒島暴動

當年爆發「江南案」後不久,政府當局自知紙包不住火,於是在隔月十二日以霹靂手段進行「一清專案」掃黑行動,逮捕陳啟禮並起出狙殺江南的詳細報告。

箇中來龍去脈,在當時擔任國安局長之《汪敬煦回憶錄》中述及:

「民國七十三年元月,政府決心清除流氓,警政單位再三重申限期自動辦理登記……有人透露消息給竹聯幫首腦陳啟禮,要他一定要去登記;但是陳啟禮因竹聯幫涉及多起殺人、勒贖案不敢去登記,為逃避掃黑,試圖投靠情治單位藉以脫罪,於是找上曾任老總統侍從、與官邸關係頗深的情報局局長汪希苓……陳啟禮想了一個點子,於七十三年六、七月間,由陳立夫和蔣緯國作東,邀請我、警備總司令陳守山、汪希苓、調查局長阮成章等人聚餐……當天我讓國安局主祕代表赴宴,陳守山、阮成章等也未參加。

同年七月廿八日,陳啟禮請電影導演白景瑞出面再次邀請我、蔣緯國、汪希苓、林文禮……等人聚餐,我仍未參加,陳啟禮私下向汪希苓表示願為國家做事的意願。八月二日,陳啟禮赴情報局永康街招待所餐敘……八月十四日陳啟禮化名鄭泰成前往情報局訓練中心講習四天半……九月初陳啟禮偕吳敦赴美……聯繫董桂森,三人共同謀議(刺殺江南)……但因陳等對美國環境不甚熟悉,事後作案車子等工具又棄置於現場,到處留下破綻,因此美方立即循線查獲……十一月十二日,政府實施一清專案,陳啟禮因組織不良幫派涉嫌叛亂,為警總簽發拘票交警局拘提到案。」

四千兄弟遭牽連下獄

這段由汪敬煦接受中研院口述歷史所透露的原貌,證實轟動國際的「江南案」始末,但弔詭的是,政府卻接踵啟動一清專案,依照「政府決心清除流氓」的訊息,早就該在元月實施,何以會延宕十個月才付諸行動?尤其耐人尋味的是,偏偏就在「江南案」快被美方抓到把柄時,才將陳啟禮繩之於法!

其間涉及情治高層勾心鬥角,目前尚未真相大白;不過,由於國安局突如其來祭出一清專案,導致情報局長汪希苓因為涉及「江南案」坐牢外,全省三、四千位道上兄弟也全部遭致池魚之殃,逮捕入獄。

這批被掃到的一清專案份子,從竹聯幫周榕等極高輩分者,乃至於現任高雄市副議長蔡松雄或民進黨立委蔡啟芳等人都名列其中,外界盛傳「天道盟」之所以崛起於江湖,便係拜一清專案之賜的串連整合;不過遺憾的是,該批被「江南案」拖下水的道上兄弟,由於入獄後刑期無止境(即不知會被管訓到何年何月才會重見天日),以致入獄三年多便陸續發生岩灣與綠島暴動,軍方出動特種部隊鐵腕鎮壓過程中,不幸發生楊柏炫等八位受刑人死於非命慘劇,喚醒外界注意到這批人仍被感訓的事實,迫使當局隨即於隔年(一九八八)四月四日、廿三日,出人意料地開始陸續釋放楊登魁、蔡冠倫等人。

一清大哥拐仔見證全程

所以若非綠島暴動,一清專案可能刑期無刑而關得更久!同樣地,如沒爆發「江南案」,則國安局或許也不會啟動一清專案,從而改寫台灣政治史(蔣經國因該案而放逐蔣孝武到新加坡);可是,外界對於綠島暴動始終諱莫如深,直到「殺手」吳敦在電視亮相後,當年被扣上首謀而一度判處死刑的黃廷欽,再也按捺不住而寫了這封信:

〈我將不再沈默!〉 黃廷欽

發生於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凌晨五點多,綠島自強山莊一清專案人員,被警總下令用機關槍及鎮暴軍隊,打死、燒死的所謂「火燒綠島」的一二○一專案慘案。經過……



十七年前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全省縱貫線,有名大哥約卅名在綠島第十二大隊三中隊餐廳禮堂的受管訓人,討論綠島一清專案約八、九百名的感訓人數刑期,決議從下午三點開始大規模絕食抗議,經過五天(十一月十六日)中午,被安撫停止。

不幸於十一月廿九日傍晚約五、六點,新生大隊楊登魁先生很緊張地跑到十二大隊三中隊餐廳後面窗口,傳來消息給台南曾順芳、雲林吳義松兩位大阿哥云:「我隊員:蔡啟芳、周榕、台北大安黑印度、嘉義汪進財……等很多人在台東岩灣絕食,遭鎮暴打斷手腳,傷勢嚴重,今晚會被直升機丟回綠島。」當晚我全隊一○九人員,全數推派人員擬議,再度絕食抗議,再由四海幫陳永和及左營張春粗等人速邀請新生大一、三隊、十二大隊二中隊等,所有現今仍赫赫有名的大哥大大、議長、鄉鎮長、議員,全數支援,全島大絕食。

經過兩天(廿九、卅)大談判:曾順芳陳永和、蔡松雄、羅福助、楊登魁、蔡冠倫告知談判破裂,後來我們就犧牲了八名人員,廿幾人燒、打成重傷。我們十二名同案也被虐待送到警總軍事調查人訊問,真是無人道拷打。

事情鬧大後,軍方不得已才派台東檢察官「宋宗儀」(就是後來在台南黑白掛勾賺大錢的黑道檢察官)把我起訴死刑、無期徒刑。解嚴後送台東地院判十五年,經上訴花蓮高院,承蒙當時江大律師鵬堅先生、陳大律師水扁先生義務平反,再非常上訴後改判十年,可減刑五年。

我於八十一年十二月自由,現在廟裡修養。全台約四千名一清人員因此案才得以返鄉。二○○四年十一月廿七日晨於母聖宮

受刑人回鍋引爆火苗

被道上兄弟稱為「拐仔」的黃廷欽,係新竹「風飛沙」首領級人物,他在一九七七年因遭圍殺導致手腳俱殘,不良於行,而有「拐仔」綽號;雖然如此,但並未影響其叱吒風城黑道的氣勢,故在一清專案展開的第一天,他與其他百來位重量級大哥便首當其衝被緝捕到案,旋即遂移送綠島職訓隊管訓,依照執行單位警備總部之官方說詞:一清專案「職訓」黑道份子,係透過「施以教化及職技訓練,使其能改過遷善,化莠為良……以安定社會,增強國力」。

按當時之編組,惡性重大之甲級流氓全送往距離台灣十八海浬外的綠島「自強營區」,表現良好者,則可轉送回台東岩灣職訓隊(另有坪林、泰源兩處);否則,終其一生可能都會蹲在綠島黑牢,陷入刑期無刑魔咒中。

綠島暴動之導火線,緣自於周榕等人已因表現不錯轉往岩灣服刑,又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中旬,因不服當局《流氓檢肅條例》之「管訓期限三年」不適用於一清專案者(因為新法係七十四年十二月實施,不適用於一年前被感訓者),進行絕食抗議,當時之總隊長李咸傑向憲兵求援,同時也自海軍陸戰隊抽調一個營的鎮暴部隊開抵岩灣,進行代號為「維安演習」之鎮壓行動。

軍隊強力鎮暴斃八人

十一月廿九日中午獄方展開行動,輕易瓦解手無寸鐵的受刑人,並過濾出聚眾滋事的八十位,除了手腳拷鍊外,眼、口也被矇上膠帶,再調派兩架陸軍航空隊的雙螺旋戰鬥運兵直升機,運送這批「頑劣」份子重返綠島,據目擊者表示:在飛抵「自強營區」操場兩、三層樓高時,便一個個被踢出機艙,這些手腳被捆綁、眼睛看不見又喊不出來的大哥們,有些人還暗忖「此命休矣」!以為被軍方送到太平洋上丟海,殊不料是跌到冰冷堅硬的水泥地上。

這批包括民進黨「三寶」之一蔡啟芳在內的回鍋者際遇,看在依舊蹲在綠島管訓的兄弟眼裡,遂於十二月一日引爆抗爭風潮,由黃廷欽率領多人搶奪指揮部廚房內的十八公斤煮飯用煤油桶,然後分裝入數瓶寶特瓶內,以及潑灑在棉被、寢室家具與教室桌椅,準備以引火自焚方式來和軍方抗爭;結果警總遣兵調將前來鎮壓時,據傳現場槍聲大作,黃廷欽下令數人引燃煤油抵抗,結果不幸造成楊柏炫、沈添枝、留博營、鄭秋寶、范供榮、陳福慶、何深砂、李文柱等八人死亡,另有三人受到槍擊重傷之慘劇。
軍方隱瞞真相謊話連篇

消息傳出之後,軍方知道人命關天,遂於當晚九時主動發布新聞稿(岩灣絕食事件則未公布內情),指稱綠島暴動係「賭博不服取締」引發,刻意與受刑者針對「刑期無刑」反彈而爆發自焚抗爭區隔,即使當時國民黨籍立委林鈺祥、洪昭男和當時是「中國人權協會」法律顧問李伸一(現為監委)等人專誠飛抵台東綠島,也都被軍方擋駕不得其門而入,僅由政戰官出面簡報供稱:「縱火事件後,附近兩個中隊隊員也占據營房屋頂襲擊衛兵與幹部」「隨後有三名企圖搶槍,衛兵對空鳴槍警告無法制止,才向牆壁射擊,導致有三位隊員被流彈所傷送院急救」云云。

這種真相不明各說各話的情形,軍方當然比較占上風,因為當年台灣尚處「非常時期」,就算是立委已經飛到案發地點準備實地了解,不料還是碰釘子;至於八位死者的家屬,即使認屍時有著滿腹狐疑,但也難以質疑為何窒息者會有腦漿外溢或七孔流血?而屍體全身燒焦後居然汗毛倖存!甚且還有人衣褲燒光後,脖上平安符卻安然無恙?!種種諸多難以理解的怪現象,軍方悉數以「嗆死」「燒死」統一口徑回應,「鎮暴過程並未傷及無辜」,講得全是鬼話。

不過,由於這件案子太過勁爆,除了八人斃命之外,還凸顯出強調法治的台灣政府竟然尚有三、四千人「刑期無刑」囚禁於黑獄,因此間接促成軍方自隔年四月起開始放人(第一批係二三七人),否則,這批一清專案被掃入黑牢的道上兄弟,由於有人係涉入「江南案」而使得台灣顏面盡失,連蔣家神祕面紗也被撕下,因此「秋後算帳」所祭出的「刑期無刑」,導致一大群替死羔羊極有可能全部老死於牢獄之災。

輿論批判兄弟獲釋放

所幸繼「岩灣絕食」事件再引燃「綠島暴動」後,一清專案繫獄者的「刑期無刑」現象浮上檯面,迫使當局終於逐批釋放(隨後再祭出「二清」與「治平」專案,則已是回歸法治面);不過相對於其他難兄難弟重獲自由,他引燃綠島暴動火苗後,反陷本身於極度危險之境。因為,軍方視其為罪不可逭的首謀,所以案發之後被打昏,旋即遭到囚禁水牢月餘的非人待遇,直到立院國防委員會召集人朱安雄率領警備總司令前來綠島「救人」,才重見天日;不過,移送台東地檢署以「殺人」罪起訴後,歷經死刑、無期徒刑、十五年到十年的具體求刑,若非遇到「台灣人權促進會」首任會長江鵬堅和陳水扁等三位律師「拔刀相助」,黃廷欽極可能已被正法!

據這位早已金盆洗手的「拐仔」表示:早年由於軍方勢力包山包海,一般律師碰到軍方總是落個「秀才碰到兵」窘境;不過,當他的「殺人案」移到花蓮高院開庭時,曾經幫「美麗島事件」大審辯論過的兩位人權律師江鵬堅與阿扁適時伸出援手,雖然他支付十萬元律師費,根本不足以支付官司打了一年多的每次出庭之舟車往返和住宿費(開庭前一晚必須先行抵達花蓮,俾於隔天一早出庭);但他倆卻甘之若飴,而且每次都是有備而來,搞得軍方出庭答辯時往往難以招架。

其中最令黃廷欽感懷者,莫過於這場官司打了一年半之久,但律師們愈戰愈勇,特別是個子不算高大的阿扁,其嗓門之洪亮與高度禮儀行止,迄今仍讓當時之書記官虞夷狄印象至為深刻,對「拐仔」而言,遇到貴人拔刀相助更是難以磨滅。

這宗官司最後在律師據理力爭下,以「共同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名判處五年定讞,當時承辦之花蓮高分院法官即謝啟大。黃廷欽在一清專案所衍生的「殺人罪」,會遇到阿扁、江鵬堅、謝啟大等日後飛黃騰達政界的貴人,堪稱是「祖上有德」。

最近由於媒體報導「江南事件」,使得「拐仔」不再保持緘默,除透露當年綠島暴動真相,同時也準備找日死於非命的「八條好漢」,準備接到他所經營的母聖宮奉祀。
引用 : TVBS 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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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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