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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救助金 更生人癡等2個月
2008/06/18 07:38:53瀏覽4989|回應0|推薦11
申請救助金 更生人癡等2個月

台南市大覺同心會最近協助一名出獄時身上只有50元的更生人申請急難救助金,3月中申請,4000元救助金卻一直到最近才發放,時間長達兩個月,相關人員表示:「如果真的等救助金吃飯,可能早就餓死了」,指責社政機構速度實在太慢。

台南市政府社會處人員昨天表示,這名個案申請速度慢,主要原因是因為戶籍地在台南縣、但目前住在台南市,跨縣市公文往返需較多時間,並表示由於公務機關有一定的流程,如果申請人真的有急難需求,通常會請民間機構先協助應急。

大覺同心會是在3月12日接到更生保護會轉介江姓男子,江姓男子因竊盜案剛從台南看守所出獄,出獄時身上只有50元,他一路從台南縣歸仁鄉步行到台南市的更生保護會,從早上8時走到下午5時才抵達,因沒錢所以沒吃飯、也沒喝水。

大覺同心會接獲通知,立刻到更生保護會將江姓男子接回,並馬上替他向戶籍所在地的台南縣政府申請急難救助,希望他身上至少能有一點錢,維持基本生活開銷,直到找到工作。

同心會人員指出,54歲的江姓男子在獄中未進入工廠工作,因此出獄時沒有錢,但事實上獄方為這樣的更生人備有返鄉車資可申請,他卻不願申請,被接到同心會後,又累又餓,狀況非常狼狽。

同心會等了一個多禮拜,台南縣都未回覆,同心會查詢才知道縣政府認為人既然在台南市,要求台南市政府協助訪視,又等了一星期,同心會一再催促,市府才派員訪視,結果是再轉回台南縣。同心會緊盯著程序,但一直到5月中旬才收到錢。

而且4000元的救助金還被分成兩次寄送,被郵局扣走兩次共60元的手續費,同心會再向台南縣政府查詢,答覆是錢由不同單位支付,必須分成兩次寄。

目前江姓男子在協會的協助下已找到工作,努力重返社會;同心會則指出,急難救助金應是發揮緊急功用,如果兩個月才能領到錢,實在已失去急難的意義。

社會處指出,本市未跨縣市的個案大約二到三星期就可領到急難救助,如透過區公所申請,金額較少,但速度會更快。

【2008/06/04 聯合報】@ http://udn.com/

報導大致上是無誤的=.=我也曾在文章中敘述過.....

不過最近社會局的態度已大有改善.請給這些人員鼓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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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m19661217&aid=19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