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
最近,接二連三為PO文引起爭議,有人喜歡使用 引用 ,即引用我的文章,被我拒絕,因為它是我的心血,所以百分之百屬於我。我這麼想,但別人不這麼想:這是UDN給的福利,方便他人豐富文章內容,又可替你的大作宣傳有什麼不可以?是的,我這麼被質疑、被討厭,甚至被懷恨在心。請教電小二,他回應:依照著作權法規定,使用引用是在合理範圍。我抗爭是沒用,不是和我媽爭取自由,而要和UDN的法規爭合法性,這當然是癡人說夢。好在後來電小二解決了這個問題:
之後,我的另一篇PO文卻讓一位「心理師」的格友不滿意,和她打筆仗,最後她還讓我待在黑名單裡面!被她惡搞一頓,把我那一篇文的回應都給刪了,但她有人護著...我還被要求,刪除部落格內的那篇文章!
兩眼發直看著螢幕上的字, 告訴自己那些字句都是我的, 都在我大腦裡, 即使被刪除, 我也不會忘記 ...電小二沒管事,大概和他無關?!心情亂糟糟,突然想到好友月雲曾送我一本『荒漠甘泉』,為什麼我都把它給忘了?那不是寫著: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
哦,不安定的心哪!你跳得多麼利害,撞在環境的鐵欄上,想衝出去到外面更寬大的場地去工作。靜下來吧,讓神替你安排你的日子!今天的忍耐和信靠,就是將來神差你出去作大事業的預備。─ 選
這本被我遺忘的好書,帶著月雲給我的祝福:要常想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很慚愧,她交待的事我一項也沒做。我真的太不知感恩。主說,凡事喜樂,即使不能感覺喜樂,沒有喜樂的理由,仍該喜樂,算作喜樂。甚至在百般試煉中,仍要算作喜樂。神會支持你,將喜樂和讚美充滿你的心,那時候你就會因著裡面的充滿感,非常的新鮮和歡樂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事事喜樂的人,但願這本好書好言能改變我的個性,即使身在試煉中,仍能感受喜樂。
參考:
荒漠甘泉/ 考門夫人著
『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太二章十三節)
『常常喜樂』(帖前五章十六節)
【後記】(2010/09/18)
回顧之前發生的事,很感謝一些友善的UDN格友在第一時間給我的關懷,深感溫暖;日前拜讀 溫哥華千里傳音 的PO文, 其中有一句相當有智慧的話: UDN是社交圈,不是學術圈...。這句話也讓我豁然開朗,為何一直有錯誤的角色扮演, 造成不協調的局面, 想當然是不同的價值觀所導致。這是一篇好文,特別推薦給對UDN生態和機制不了解的格友們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