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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14:33:40瀏覽608|回應0|推薦1 | ||||||||||||
今女性使用化粧品的年臨層日趨下降,然而市面上的彩粧用品盒上標示,尤其以開架式化粧品居多,鮮少有人仔細注意成份。女性朋友在愛美的同時,需對彩粧用品、藥品之成份備有常識,慎選合格之彩粧用品,避免造成肌膚傷害同時也危害健康! 化粧品管理規範 所謂化粧品,依照衛生署公佈的「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所定義之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 目前政府將化粧品分為含藥化粧品及非含藥化粧品兩大類: 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簡稱含藥化粧品)。 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簡稱一般化粧品)。 一般化粧品無須向衛生署申請備查,惟其外包裝標示仍應依規定,標示「廠名、廠址、品名、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輸入者,並應載明輸入廠商之名稱、地址」等事項,且不得誇大或宣稱療效之標示。 政府相關資訊專區查詢 政府有關化粧品相關法規與資訊查詢專區整理如下表,您可多加利用暸解化粧品相關規定、消費注意事項、化粧品許可證查詢,或是遇到任何發現疑似化粧品不良品,可通報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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