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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7 10:14:10瀏覽532|回應1|推薦5 | |
個人曾因一筆八年前漏報的一萬多元"欠稅",且因上班未收掛號信,也一向懶得到郵局領掛號信,嗣後提不出款時,始知所有帳戶被凍結,透過銀行取得法務部台北執行處的電話才得知前因後果。它們的執行基礎是甚麼行政程序法,簡單說任何罰單和積欠政府的各類款項,經三次掛號通知再登報通告後,政府即可自行凍結並直接處理人民的財產。 當時我的直接反應是: 一、從欠稅發生到扣款的八年中,這些公務員都幹甚麼去了,拖了八年,等我依法保留七年單據都丟了才來跟我算帳。 二、法務處有本事查到我所有帳戶,卻不能查到我的電話或email通知我,這算甚麼e政府,更遑論甚麼亞洲營運中心。 三、就算我欠政府兩萬,凍結或直接扣抵我兩萬不就得了,有必要把人民所有的帳戶都凍結嗎?萬一這中間開了票子,跳票誰負責? 老實說,並非人人欠稅,欠稅人或因一時不便,或因素來糊塗,可不都是混球,都甚麼時代了,哪個沒電話、手機、EMAIL、搞甚麼行政程序法時,為何不修法要求人民提供這一類的通訊資料,政府應可據此改郵寄為打語音電話或EMAIL通知人民既快又又可避免掛號登報的麻煩,成本想必更低,給人民的感覺更親切,至少不會一個月內連續收到多張同一地點超速罰單才知道給人陰了!這個白道非常討債集團的成員既沒腦袋又跟不上時代,不過陰起人來還真是有「殘民以逞」的火侯,實在是行政無能程序不合法!特別是這麼多大弊案,動輒幾十幾百億,一個抓不著,半個也破不了,政府「裝出一付」束手無策的樣子,可修理起一品老姓時倒是虎虎有威,手段毒辣。從不覺得台灣的各類悲情悲得有道理,想到此處才覺真的有一種無奈的、深沉的、一品百姓的悲哀,這種悲哀會不會逼民為反呢?總有一天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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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