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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12:47:23瀏覽516|回應2|推薦52 | |
我忍不住要說馬英九不可說 馬英九說周占春判扁與職務無關收錢所以沒貪污,因是審理中司法案件不便評論,卻又畫蛇添足說判案不可背離人民期待和民意,如果判案子真會聽民意也就算了,何況豈能聽民意辦案子,真要如此該槍斃的人可多了!一碼歸一碼,曲解法令是一回事,民意是另一回事,學法的馬總統要麼別說話,要麼就就法論法,糊里八嘟扯甚麼民意嘛!意思好像是扁雖然無罪,但眾人皆曰可殺,周占春豈能不判扁有貪汙罪,真是三字經五言絕句七言律詩都唸不完! 話不能亂說,事不能亂幹,廚子是搞喫的不是學法的,可邏輯觀念還有那麼一點點,真是希望馬總統三思而後言,若不便談扁案就談司法改革和不適任法官退場,周占春不就懂了嘛! 話說回來,與職務無關收錢所以沒貪污,那消防單位幫交通單位收錢,社福單位幫違建單位收錢,中央幫地方,地方幫中央收錢都沒事,那老百姓豈不死無葬身之地了!這種判案觀點讓人不得不有合理懷疑周占春得了多少好處,還是被捏了甚麼小辮子!再怎麼扯,與職務無關還敢包山包海連續收銀子,那至少也是連續詐欺罪嘛!實在覺得應修法,所有公職人員除薪水單子上和其他合法各類收入外任何不明來源收入均應視同貪汙,陽光法案甚麼時候能修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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