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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某網友
2006/07/13 17:47:51瀏覽973|回應12|推薦57

多謝妳的建議和說明。

關於某網友涉嫌抄襲的事,憑心而論,我的腹笥不廣,沒法子望文即知來處,我會推薦他的文章是覺得那些文章有趣而且「挺用心」,所以覺得可以鼓個掌,如果他是「挺用心」地抄襲別人的心血之作當然不對,對於揭發他抄襲行徑的人,我們也該給他鼓掌!我佩服他追根究底的能力和精神!不過天下閒事管不完,除了上網,大家都得忙著過日子,必竟一般人無暇每讀一文就先查證是否抄襲,何況我是廚師不是律師,更不是聯網管理人,這些事自有恰當的處理和解決方式,我無暇且無權更不想介入,我覺得這中間沒有我必須疾言厲色去指責他抄襲的行為的空間。若是被抄襲者的受害者出面呼籲網眾抵制文抄公,我自會附和。

通常我推薦或不推薦文章不因人而異,我直覺想推薦便推薦,我推薦的是文不是人,許多從不推薦我文章的網友都是我常期推薦的文章的作者,反之亦然,不過那是我懶散,不見得是他們的文章不好!

至於不同意見與立場的網友,偶有爭議,打打筆墨官司,在所難免,就連廚子我避之惟恐不及也曾不免捲入一兩回,不過我的態度是儘量論事不逞口舌,尤其不出粗言,更不喜歡像鬥雞鬥犬一般,沒事找事吵,如果有人因為我「畏畏縮縮」而對我「算客氣了」,我真是感激不盡,說句老實話,我沒空!何況有些事公婆各有理,永遠辯不清楚,不可能有交集的事我不窮磨牙,我尊重別人不同的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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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omashsia8142&aid=3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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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 Jil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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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推薦轉貼」似乎比「轉貼是否抄襲」討論得更多。
2006/08/04 19:36

雖然不認為轉貼就是抄襲,但轉貼文章我通常不會推薦。這算是職業病,緣於個人行業背景對智財權的重視。「推薦文章」很清楚是推薦「文章本身」,但點數(儘管沒什麼實質利益)卻不是記在原作者名下,這使我有時候覺得按不下手。

撇開這點不談,我自己推薦文章全憑當下感動,既沒有什麼標準,也不可能嚴加審查,不小心推薦了抄襲文章恐怕在所難免。如果有人證明我所推薦的某篇文章屬於抄襲,當然也願意加入聲討。

至於轉貼和抄襲的分際何在?拙作「淺談Blog的著作權問題」,把從前有關著作權的筆記整理了一下,探討轉貼文章的適法性,供大家參考,敬請指教。


5656亦是麵線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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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某網友
2006/08/03 07:29

確實

抄襲也算很用心


竊竊私語 電子報

Jeff & Jil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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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不太好啦!一不小心會犯法
2006/07/27 19:43

現在有智財權相關法律規範,抄襲不只是榮譽問題哦.

有關著作權法的條文、實務和判例,請參閱章忠信先生的「著作權筆記」網站,其中有深入淺出豐富的探討.

以超連結方式引用,是最沒有法律問題的做法,雖然不能保證超連結的有效性.

複製部份內容,再加上自己的評論或補充說明,只要註明出處,是法律所允許的.

全篇或大部份照抄,就已經觸法;若又不註出處,惹惱了作者,就可能引官司上門,不可不慎.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因工作需要,曾上過幾堂智財權的課,一點心得供大家參考.


奴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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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2006/07/27 01:15

每一篇文都是作者的心血,

不抄襲是對作者的尊重~

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Lu-Gone never back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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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創作者來說
2006/07/21 09:13
我自己本身是設計師,事實上,自己設計的東西被抄襲甚至被發表,真的感覺很差。但是如果自己的作品被拿來廣為宣傳,這又另當別論了。矛盾的設計師情節。= ="

喵仔 ' - ^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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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
2006/07/20 17:14

推薦或不推薦文章不因人而異

我也是


胡說八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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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的另類思考
2006/07/17 00:41

是有意思

不過得原作者同意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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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抄公屬於稀有動物
2006/07/16 17:01

看得起才願意一一操寫  應該鼓掌  鼓勵這樣子的粉絲繼續抄錄下來  廣泛流通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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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4 23:11
鼓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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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頭先生說的好
2006/07/14 21:54
"I tell myself that if things happened this way, it's because somewhere up there it was decided that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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