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跨越法律曠野,體認法律風險心法
2015/04/14 11:38:49瀏覽754|回應0|推薦3
最近國內發生好多事件,撼動社會的新聞事件,阿帕契貴婦團、眼鏡蛇機觀光團、漂流木流浪記,有關機關隱匿日本輻射食品進口以及宗教體團財務運用等等,社會討論的沸沸揚揚,引起各方不同的聲浪,升斗小民也感嘆社會出現一些病態,甚至有匪夷所失的現象,專家就直指太多人沒有風險意識,也不做風險控管。

施茂林教授應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院長陳明璋教授盛情邀請4月7日晚上7時至9時,在台北市立圖書館十樓大會議廳,藉著最近社會發生的風險事例直接切入風險議題,以許多實際事例環境在日常生活中,企業生活的風險事項,說明在這風險社會如何養成風險管理的觀念,並在生活上實踐,保護自我權益。

施教授演講題目是:「跨越法律曠野,體認法律風險心法」,從法律風險森林穿越探索法律與公司生活之密切關連性,例如沖洗照片涉及的著作權問題,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會構成重製罪,也有案例為了兩張圖片打官司,不得已28萬元私解, 施教授建議大家要用山川自然風景與人物圖片最好自己拍攝,直接擁有著作權,他也提醒大家在網路上下載截圖或email或line轉傳他人寄來的圖片,因未經創作人同意,會有違反著作權問題要小心。

拍照時,會將別人照進相片內,因為每個人都有肖像權,所以在運用相片時,要需注意不要有惡意,濫用的情況,尤其不能有惡作劇、謾罵誨辱等行為,以免涉及侵害肖像權,還有不能構成妨害名譽罪,曾有婚紗業者將兩組結婚照的男女主角更換,重組合成一組俊男美女圖做樣板懸掛看板上招攬客戶,差一點引發新人的婚變,最後賠償了事。

在這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使用網路、臉書、line、微信常常自己將個人資料傳達出去,而且一傳出去,就無法往回個人隱私也隨同遺失,等於自己在洩漏自身隱私,也成為業界收集個資的好材料,並經分析、重組、編輯、歸類,而成為商業情資,以致常常收到一些垃圾文件、行銷廣告方體會到個人隱私真的自己當掉,同時,也在打卡、按讚、通訊間,將自己行蹤形同公開洩露,所以老闆輕易發現職員上班時間去喝下午茶,主管上午去服務市場,先生謊言加班太太揭查等等,理事長也舉手機縱然未開機使用但你自己的行動也會隨著其他地方的移動,而附了解到行動,辦專人員也由此可以知道涉案人員當時的行蹤,進而掌握不法行為的跡證,所以科技越來越發達,運用科技器具有一般人不注意的風險問題。

施教授在演講中解說防範犯罪保護方法,他引用社會學家常有病態現象,以疾病、貧窮、犯罪為三個主軸,政府應盡全力去解決,造福民眾,確保生活安全,但是每個人卻要有防範風險發生的意識,避免成為被害人,在層加方面,不安引起竊贓關冷標的,婦女在路上行走要注意周遭環境,這些都可用生活犯罪理論來解釋,施教授也提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與倫敦症候群說明平日如何培養險意識,碰到不利情勢如何活用其顯示得原則,保護自己。

現行法律規範相當多,內容也很複雜,不易弄懂。理事長以法律風險概念提供大家對法律的正視,因為由於有規範就有約制,隨著就有法律責任,可能是民事賠償,刑事處分與行政罰緩,大家不要忽略法律風險的重要性,多去研議多加體會,多多運用,使法律可以保護自己。

二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許多聽眾都覺得意猶未盡,頻頻問陳教授怎麼這麼快就結束了,陳教授當面答應有機會再請施理事長演講,當多位聽眾與施教授下樓時,一直誇說今天演講生動活潑,又實用有趣,體會出法律風險意識重要性,希望能再度聆聽他風趣的演講。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elawofring&aid=2222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