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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10:43:09瀏覽475|回應0|推薦0 | |
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是ECFA附帶的利多,但台灣民眾恐怕要問,大陸真的有決心有能力查緝盜版、保障創作嗎? 到過大陸的人都知道,盜版業猖獗到膽敢公然開店陳列販售,不必偷偷摸摸,而大陸網路更是點對點下載的重要做種來源,世界各國的影音出版品,包括台灣,幾乎在發行當日就會被上傳到網路。 中國以「山寨」一辭美化拷貝行為,隱含劫富濟貧意味,實已反映大陸社會對於盜版的包容,莫說法律制裁,恐怕連道德譴責的風氣都還淡薄。日常用品的仿冒以外,甚至代表國家門面的世博歌曲都能抄襲,可見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在大陸尚難落實。 追緝盜版與基層執法人員素質有關,大陸治安體制能否有效執行中央政策也大有疑問。馬總統下鄉時宣稱,ECFA可保護周杰倫在大陸的版權,如今協議已簽,應追踪大陸執行成效,確保台灣創作者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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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