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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6 10:48:00瀏覽505|回應5|推薦5 | ||||||
昨晚對鏡,心血來潮; 拿起一把剪刀,三下兩下解決。 嗯,真好。 真痛快! 但是決定動那第一刀的時候,還是不大容易; 到底這一頭長髮,已經留了將近四年半了。 那是2008 年的10月; 97 歲的婆婆才剛興奮地飛到她東部的女兒家沒幾天,忽傳來老人家跌倒入院的消息,我和丈夫立刻訂了從加州到馬里蘭的機票。 第二天起飛前,為了讓婆婆眼睛看點兒新鮮,我匆匆趕去燙了個頭髮。一下飛機,立刻趕到醫院; 又怕婆婆嫌我頭髮燙得太捲(她經常板著臉挑剔我的衣著、髮式....),我謹慎地戴上了一頂朋友相贈的米色小呢帽,無奈耳下還是遮掩不住無數的小圈圈。 可婆婆那天心情非常好,她見到我和丈夫,特別高興; 我還正為那一頭鬈髮忐忑不安,婆婆見面第一句話竟是誇讚我的帽子好看。 我很感動。 不是為那 40 元燙髮錢沒白花,不是為朋友那頂帽子沒白送,我感慨的是,那是我們婆媳34年以來,她第一次開口稱讚我好看。 未料才第二天,婆婆就在病房中回了天家。 當初醫生宣佈了婆婆就要嚥氣,病床兩邊圍滿了她的兒孫; 婆婆一直表示她胸口悶疼、但又不肯讓人揉撫,誰一碰她胸口,她立刻痛苦地兩手推開。 忽然,丈夫說話了。 「妳不是最會給人摩挲摩挲、讓人好舒服嗎?妳過來試試,給媽揉揉胸口!」 丈夫望著我,他的眼中嘴角,都滿含著笑。 我驚異丈夫還能在這種時候含笑。然而他的鎮定與超脫、倒也令我佩服。 我於是順從了丈夫的吩咐,擠進婆婆牀邊。當我俯身輕撫婆婆的胸口時,老人家立刻不再搥胸叫痛; 她安靜了下來,而且熱情地用她兩手按住我的手,彷彿是叫我不要走........那是第一次,婆婆生平第一次在她的兒女面前如此慈祥待我。 那一刻,我受寵若驚地感受到婆婆的愛; 那一刻,所有積壓的委屈都不復存在。 若不是丈夫的二姊那時候因擠不進媽媽身邊、急得抱怨病牀週圍人太多,我可能會就這麼讓婆婆握著我的手,良久良久,天長地久...... 婆婆臨走前,大家在她病房中平靜地唱著詩歌,讓「奇異恩典」與婆婆一路同行.........婆婆一走,我立刻遭到三姑的孤立。連平日挺尊重我的小姑,也忽然跟著她的三姊、聯合對我霸凌起來。( 上帝啊,怎麼才走了一個婆婆、立刻又多來兩個婆婆?) 忍不住想起剛來美國的第一年、與公婆三姑小姑同住; 那時丈夫因工作遭解雇,開始去唸書、而我教中文的收入也不多,引起他們極度的不滿。 有一天,二姊忽然召開大會; 大姑、二姑、三姑、小姑、丈夫的哥哥、嫂嫂、還有我的公公婆婆,全都在一屋。 大會進行到一半,丈夫忍受不了他三個姊姊針對我的清算、以及我公公對他無理的批判; 憤怒之下,他拂袖離去。 當時,我覺得丈夫不好這麼一走了之,因此說什麼也不肯跟著他走、還苦苦勸他留下、大家好好談一下。結果,反而被那一位人高馬大、手掌也大的三姊趁我丈夫一走、且我手中懷抱著女兒、無法閃躲也不能防備之下,一言不發,直直走到我面前,一手壓住我的雙臂,一手猛摑我的耳光。 公公一向酒後發飆,那是我多年恐懼、不敢出國的主要原因; 未料一來到美國,卻遇見一個比公公更厲害的人。 那是一個永難忘懷的嚴重凌辱; 那個傷痕,好深好深。 年幼時,我曾遭遇性侵與暴力,但,這一生、還沒有任何一個人摑過我耳光,除了周家這姊弟倆。 是的,我曾在娘家遭受過暴力與性侵,但是,這表示我的婆家也理所當然、可以盡情以霸凌和羞辱對待我嗎? (多年之後提起這事,三小姐竟然完全不記得她曾經打過我; 是啊,誰會記得自己曾經踩死過一隻螞蟻、或是一隻蟑螂?) 婆婆過世前一年,我在丈夫服事之教會所附設的私立學校裏每天義務教書。為了幫助丈夫保住在這個教會的牧職,我雖病了、也任由他們不准我請假、仍然每一天強撐著教那兩班 50 個學生,結果不幸把感冒轉移成嚴重肺炎,久咳不癒。 婆婆過世那時,我已在加州劇咳了整整一年、人極虛弱,到了東部、又面臨周家姊妹的聯合對付....... 丈夫的哥哥離婚了。 嫂嫂後來向我吐露她過去在周家的痛苦,並告訴我說,如今她已完全脫離了桎梏; 她叫我不要為她擔心,她說她現在好幸福。 我一面衷心為她祝福,一面感恩地為自己的婚姻捏一把冷汗。 無論我倆多麼努力,丈夫後來還是堅持辭去了牧職 。 然而,從婆婆的追思禮拜回來,我那一年多的嚴重肺咳卻忽然不藥而癒。從那時起,我決定留住這一頭為婆婆而燙捲的長髮,讓它不斷地長........ 但說實話,我一直弄不大清楚自己那份心情。 我是真的喜歡那一頭長髮、真的覺得它好看而捨不得剪嗎?還是我是為了紀念婆婆而捨不得剪呢? 我真的那麼珍惜婆婆臨終前那份遲來的示愛?還是說,藉著長髮紀念婆婆,我可以理直氣壯地炫耀,「看!婆婆也愛過我」? 終於覺醒。 終於,我被神的醫治觸摸。 Oswald Chambers 認為,幻滅之覺醒、須要操練; 他說,許多生命中殘酷的事情,是出於我們天真的理想與期望。(See 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 July 30th) 透過聖靈的內在醫治,這些年,我從極度的痛苦中漸漸學會,盡上帝賜我的良心與本份去愛別人,但卻不必在乎別人愛不愛我,也不必受到別人情緒的影響,更不必活在別人意志的掌控之下。 我也發現,除非我同意,別人是不可能傷害到我的。 還有,自己的快樂或不快樂、自己做決定,那不是別人的責任。 我深深感恩。我深深感謝那一位為我的罪而死、並教導我順服於十字架之饒恕的主耶穌基督。 昨晚,當一種悲壯又甜美的情緒湧上心頭,忽然,我憶起三千年前詩人大衛的吟唱 ( 聖經舊約詩篇30篇) : 「一宿雖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祢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 將我的麻衣脫去, 給我披上喜樂....... 」 拾起滿地亂髮; 對鏡一片清心。 捆綁不再; 我高興要多短就多短,多長就多長! 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誰,能把我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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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