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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0 22:08:32瀏覽150|回應1|推薦1 | |
記者張文馨 聯合新聞網 2013年1月18日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指出,馬英九總統依法不能再選黨主席,他從輔選竹南鎮長事件中得到靈感,前竹南鎮長康世儒,曾任第14、15屆竹南鎮長,在第15屆任期未滿前,辭官參選第七屆立委補選當選,立委任期屆滿,去年再爭取鎮長寶座,順利當選,法院認定當選無效。 蔡正元說,依人民團體法第20條規定,人民團體負責人連任以一次為限,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團體,包括政治團體,也就是政黨。蔡正元指出,國民黨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馬英九2005年8 月19日當選國民黨主席,任期至2009年,但2007年2月13 日辭職,由他人代理。馬英九總統另外在2009年10月17日,再度當選黨主席,任期到今年2013年止,應屬已連任一次,不得再選。 蔡正元同時認為,依竹南鎮長康世儒判例,被判決當選無效,馬英九今年若執意競選連任黨主席,即使當選,也會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 內政部:尊重政黨自律規定 【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表示,人民團體法第49條才是對於政黨及政治團體的規範,政黨訂定黨章、章程後,內政部依照章程監督其運作,若章程有連選僅得連任一次的規定,選任出來的人員報到內政部後,內政部就依照這個章程處理或要求政黨說明,他說,政黨是高度自治的團體,內政部尊重政黨的自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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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