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東隆在江陰市夏港鎮的第一個中美合資企業中途夭折。雖由江蘇省江陰市政府批准成立,但沒有任何合法的合資企業解散手續,在未得到外資股東同意的情況下,中方股東私自變賣外資股東財產,強取豪奪的手段與土匪沒有兩樣。莊東隆不禁要問,投資之初中國提出中外合資企業的法律,聲稱可以保障外商的合法權益,但是,為什麼在合資公司的中方股東無理片面毀約,進而將合資公司整個解體、外資股東財產隨意處置的過程中,合資企業所在地的有關行政部門不加以阻止,任憑他們胡作非為呢? 他一次次地到中國提出控告,得到的回答都只是要他等待。直到在台灣加入「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後,他才發現受害台商滿坑滿谷。經過交流才知道,國台辦對於台商控訴案件只有受理,通常是不會處理、不會開庭審理。就算鬧大了,勉強判決勝訴,也不會執行。總之,台商控告是不會贏的,就是把你耗著、耍著玩。莊東隆認為,合資的合同有仲裁條款,規定由北京仲裁,球員兼裁判變得不透明不公正,正確的做法是應該找第三國際來仲裁,否則簽了再多投資保障協議,只有增加中國騙人的幌子,讓更多台商前去受害。
回首滄桑事 沉痛呼籲
父親是個成功殷實的經銷商人,莊東隆可能留著父親商人的血液,遺傳基因加上從小耳濡目染,雖然讀的是地質學系,本可當一名學者過安穩的日子,但在美國卻對經商躍躍欲試,更在年近五十的中年時期冒險轉投資到大陸,卻慘遭滑鐵盧,回憶過往,真是憤慨痛心不已、悔不當初。提起20年前的往事,他說都已過去了,現在也人老體衰,沒有精力再追討了,幸好家人都平安的居住在美國,比起很多台商的家破人亡,他算幸運的了。不過他還是願意說出自己的慘痛經驗,呼籲台灣人去大陸投資要小心,大陸不比台灣的法治社會,他們是很黑暗邪惡的,台灣人太善良了,而大陸是共產黨專政搞鬥爭起家的,在這樣假惡鬥的體制下,我們是贏不過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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