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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中國律師,應三思! ---- 賴中強
2012/09/19 17:59:38瀏覽194|回應0|推薦0

    馬政府積極推動開放中國律師來台執業,先前傳出十月底定案,年底簽署,上週APEC連胡會,重新確認時程,將於一年內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中國律師來台,除了影響國人的就業機會外,也將衝擊台灣的法治基礎,並影響消費者對律師的信賴,不可不慎!

    台灣的律師是在野法曹,本於自治之精神,接受當事人委任,不會把當事人的機密交給國家。反之,中國的律師是國家統治權的一環,年初中國司法部還要求律師執業前應宣誓「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一旦中國律師來台執業,返回中國後,中國政府將輕易取得律師手中的客戶資料,對於個人隱私、企業營業秘密、台商在中國的人身安危,甚至台灣的國家安全,將造成嚴重傷害。

    中國律師法的律師年檢制,就是中國政府控制律師、取得律師客戶資料的手段,律師要是不從,就喪失下個年度的執業資格中國沒有法院搜索票制度,刑事訴訟法直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律師事務所在內),有義務按照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要求,交出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證據」,甚至規定辯護律師知悉委託人或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時,應立刻報告司法機關。中國律師的角色不改、前述規定不改,開放中國律師來台執業,其實是讓中國政府的手伸入台灣社會,台灣應拒絕將此列為談判議程。

    最可議的是,過去一年,經建會及法務部一味聽從已在中國設點的七大律師事務所建議,與中國政府進行多次談判,甚至封鎖消息,不讓權益受影響的一般律師獲得資訊、參與討論,預計十月底定案,九月十五日才由律師公會舉行座談會,又是兩岸談判黑箱作業的例證。近年來,律師錄取名額增加,年輕律師的工作條件不斷惡化,決策官員務必三思啊!(作者為律師,「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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