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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跟馬英九辯論(5) ---- 陳水扁
2012/01/10 09:59:12瀏覽130|回應0|推薦0


馬英九說,「民進黨執政八年,共有二十多位政務官涉案。反觀我們執政四年,沒有政務官涉案」,又說「蔡主席你力挺蘇嘉全違法農舍,護短的表現,真的讓人不放心。陳前總統的弊案,你也從來沒有明確的立場。」

   1.蘇嘉全的農舍並未違法,何來護短之有?倒是國民黨高官如國策顧問黃正雄、立院黨團黨鞭趙麗雲、前縣長張榮味、高雄市議長許崑源、立委鍾紹和等人的農舍才真的違法,馬英九又為何不說話?迄今共有四十四位馬英九主席所提名的立委、議員、鄉鎮市長候選人因賄選或貪污被判當選無效,馬英九則一句道歉話都沒有

   2.馬政府的司法機關,選擇性辦綠不辦藍,加上「刑不上政務官」,國民黨的高官不會比較清廉。最近一連串的集體貪污事件,遍及學校校長、醫院院長、海關官員等,是否也是馬英九所說的「上樑不正下樑歪」?

   3.民進黨政務官涉案,如「高鐵」、「高捷」、「南科減振」、「鐽震」、「安亞」、、、,「無案不弊」,最後都判無罪確定、或不起訴、或簽結。

   4.如果涉案就是貪污,起訴就是有罪,那麼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被起訴貪污,宋楚瑜的興票案被檢調單位偵查,是否也是涉犯貪瀆弊案?李前總統也被馬政府以貪污洗錢罪嫌起訴,那麼包括馬英九、連戰、吳伯雄、蕭萬長、吳敦義,、、、等李前總統時代的高官,是否也是「貪腐集團」?馬英九的府秘書長伍錦霖,其胞兄伍澤元是貪污的通緝犯,無法叫他回國受審,是否也是縱放護短?

   5.至於「扁案」,依照胡錦濤在其內部會議的說法,是國共幕後聯手追殺的政治案件,押扁目的在打擊台獨勢力。扁案的偵審過程,從一隻看不到的黑手指揮干預,下令羈押扁、中途換法官、押人取供、教唆咬扁、判決不合己意則要求改判。不僅違法違憲,彷彿又回到蔣介石時代。

   6.如果馬的特別費,可以存入私人帳戶,匯給太太、女兒、姊姊,同樣的使用到他人發票及不實的犒賞清冊,而可判決無罪,而用在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的國務機要費為何會有罪?如果宋的興票案,可以用人頭匯三.八億到美國給孩子買房子,宋選一次省長剩餘六.二億,只申報一億的競選經費,監察院調查報告說選舉剩餘款是個人財產,匯到國外是理財,檢方處分不起訴相同的「二次金改案」,何以從無罪改判有罪?一樣的特別費,一樣的選舉錢,有人「清廉」選總統,有人則被羅織「貪污」成為階下囚!

馬英九說,「人家問蔡英文要不要特赦陳水扁,她說這是嚴肅問題,然後就沒有了。這可以回答,要特赦也不需要等案件審判完,問題是要不要,而不是用此方式拖延」。

   1.特赦是總統的政治特權。統媒總編輯問「蔡主席當選是否特赦陳水扁」,意味著統媒也認為蔡英文會當選總統,不然為什麼不問宋楚瑜這個問題?

   2.扁案的本質是政治的。我被下令收押迄今,每次選舉都用得到「扁維拉」,原來四年後的總統選舉還要當提款機,再消費一次。

   3.「蔡主席當選是否要特赦陳水扁」這句大哉問,很快就會改成「蔡總統是否要特赦馬英九」?

   4.在我總統任內,我曾想過特赦宋楚瑜與馬英九的問題。畢竟政治上冤冤相報的後果,國家一定分裂。

   5.特赦有兩種,一是有罪放人,一是無罪釋放。我要的是「重新審判,還我清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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