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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07:12:23瀏覽747|回應0|推薦2 | |
國慶晚會「夢想家」兩場的費用超過新台幣兩億元,引起藝文界一片譁然,一般民眾更是無法想像。真正的問題在於文建會沒有施政規劃的能力,沒有文化行政的管理能力。 一檔兩次演出的節目花費達二億一千多萬,到底合不合理這件事,撇開節目內容主觀好惡不談,提出幾種可能的比較或許可供參考,讓主責文化行政、預算控管的文建會認真思考如何善待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 以帶動並深化國內表演藝術能量的施政角度而言,以國家兩廳院二○○九年及二○一○年兩屆國際藝術節為例,節目總預算皆約新台幣一億多元,2009年共十五檔五十六場演出,其中四十八場室內演出,八場戶外演出,2010年共十五檔五十場演出,其中室內四十七場,戶外三場,每屆都包含有兩檔以上跨界、跨國的旗艦自製節目,票房收入達四、五千萬外,分別都吸引了將近八到十萬人次觀賞。 以純商業角度而言,「夢想家」的開銷剛好接近二○○六年歌劇魅影原裝來台演出六十四場的費用;但歌劇魅影觀眾超過九萬人次,票房收入超過四億。若以技術規模面來講,同樣的大型戶外慶典活動,高雄世運整個開幕及閉幕活動表演預算共約新台幣一億四千萬,近千人參與表演,也一樣全程轉播。 演出可大可小,設備可高可低,問題關鍵在於文建會獨資完成一場預算創新高的音樂劇,究竟想達成什麼施政目的?引進前衛觀念供表演藝術界觀摩?純粹商業賺取票房?一部可以代表台灣海外巡演的巨作?為觀光定目劇做準備?不管是哪一項,都必須經過縝密的規劃與分析。從題材、觀眾、成本效益到場地裝置,每一項都要評估,才能成功達成目的。文建會該不會輕易地以為國慶晚會的創作題材「夢想家」,正好就是吸引觀光客的最佳定目劇。若真是這樣,這個問題會比單純放煙火心態,兩晚花掉兩億多元更嚴肅。 文建會在這次「夢想家」事件之後,應該學會加強預算管理能力,並戒掉不務正業的壞習慣,回歸文化本位,好好施政。還有,創意無價,指的是演出作品帶給觀眾美的感受,帶給社會的影響是無價的,而不是沒有成本觀念,不然文化創意產業希望吸引投資,無形資產鑑價的障礙就很難突破了。(作者為前兩廳院副總監) *誰的文創?誰的血汗? ---- 左葉* 這幾年,我和身邊幾位從事文創產業的朋友,都知道所謂「和政府做生意」是怎麼一回事了! 首先是關於「預算高低」和「預算落誰家」的問題。不管任何標案或計畫,譬如製作一本專書或一本宣傳月曆,甚至架設一個網站,同樣一件工作可以「數十萬」、也可以「數百萬」來做,只要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一切按流程,憑著跑公文、做會議紀錄去「依法行政」,通過驗收,通常就不會有大問題。但究竟是誰決定「價格高低」?誰協助提報的預算得以順利通過?甚至,到底誰決定要找哪家廠商來做? 當今文創工作者都知道,不走後門、不送紅包、不拍馬屁、不靠關係的(有辦法的業者,都安插了民意代表、地方派系或有力的政府退休高官做顧問),就算有實力,也很難得到機會;尤其以標煙火那種高預算者最嚴重。就算憑實力標到預算金額,往往也都低於一百萬(所以才標得到)。至於到底需要一千五百萬即可完成,還是非要花費兩億一千五百萬元台幣不可,只能用「摸著良心」來形容。 其次,是有關於「藝術鑑價」的問題。只要有實際經驗的文創工作者都知道,能否創作出好作品,可以發揮多少文化效益,往往和預算高低無正相關(預算低也有方法做出好作品),況且,這些花費鉅額預算的藝術活動是否事先訪價?「夢想家」是否值兩億一千五百萬?由誰認定?以何機制?曾經有幸遇到具人文素養或有文化人使命感的基層承辦人員告訴我:「每當夜深、臨睡前,都會摸著良心問自己,有沒有做到為納稅人把關,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悲哀的是,這樣極少數的基層人員卻往往討不了長官歡心,更升不了官,誰教他們要把「納稅人的錢當成自己賺來的血汗錢看待」? 總統大選年,文創產業的同伴都有感「置入性行銷」特別嚴重,而今看了曾道雄教授和陳文卿先生的投書,可說「深獲我心」;聽見文建會主委在電視裡的辯詞,根本「聽不下去」!因為他搞不清楚(或假裝不懂)升斗小民和文創工作者要問的,不是導演費編了多少預算、什麼名目,而是:「每當夜深、臨睡前,你們是否摸著良心問自己,有沒有將納稅人掙來的每一分錢花在刀口上,當成自己賺來的血汗錢珍惜?」(作者為文創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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