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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10:37:57瀏覽378|回應0|推薦0 | |
衛生署擬將「活體肝臟移植」列為發展國際醫療重點,朱敬一政務委員以為台灣不加快腳步,「輸入」病人,醫院和醫生就有「輸出」、被掏空的危機。筆者呼籲政府,應該深入瞭解台灣移植醫學的困境,先苦民所苦,幫助無權無錢的器官衰竭病人提供合理的移植機會,再來考慮賺外國人的錢! 台灣移植醫學學會將國內由1999年至2008年的4242名曾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病人資料分析,其中2133名病人是在境外接受移植,2109名病人是在國內接受移植(其中518名病人接受親人活體捐贈,1591名病人接受屍體捐贈)。國內很多政界與商界名人皆循此管道赴中國大陸解決換肝、換腎的醫療需求,我們一直「輸出無奈病人」到境外移植的不可說祕密,才應該是政府要積極檢討台灣移植醫學發展的對策! 台灣洗腎病人須要等待23年才有機會得到腎移植機會,與歐美國家大約3-5年等待時間相比,政府真的要用心討論與改善,才對得起國人。粗略估計,2008年台灣有1456位病人等待接受肝臟移植手術,293位病人(20%)接受了肝移植手術,其中71位(24.2%)得到腦死大愛捐贈的屍肝移植,222 位(75.8%)是接受來自親人的活體肝移植。可想像有多少台灣病人就無奈離開人間。 就比例而言,台灣活體肝移植是屍肝移植的3.1倍;美國屍肝移植卻是活體肝移植的22.4倍。即使我們強調有熟練手術技術,活肝捐贈手術依然有其風險性,這顯示開發中國家對健康者捐肝的倫理考量不是單純手術技術!針對移植器官的來源,世界移植醫學學會強烈批判譴責旅遊活體器官買賣,與死刑犯器官捐贈兩大議題。據估計,全世界大約10%的器官移植是外國人到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埃及、菲律賓與中國進行買賣手術。期待醫療技術比我們落後、但更有錢國家的外國病人到台灣接受國際醫療的活肝移植,如何確認病人與捐肝者的親屬關係,當會是很現實的跨國倫理法律問題! 政府、醫界與社會應該由病人角度來認識移植醫學,才能肯定它拯救垂危生命與改善生活品質的價值,「國情風俗使身後器官捐贈困難……」一句話,是可以把台灣移植問題拋得遠遠,再不務實面對目前尿毒症洗腎對健保財務問題,一定會搞垮台灣健保。期盼朱委員的智慧能對台灣器官移植治療做全方位思考,循序找出具體可落實的政策與制度,來解決台灣移植醫學的困境。(作者為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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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