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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ECFA全都利台?---- 燃燒的靈魂
2009/04/29 12:27:29瀏覽484|回應0|推薦1

2009-04-10 評論

就國際關務所通用的HS六位碼而言,台灣出口到中國前一百大產品裡頭,與韓國出口到中國前一百大產品相比較,重複高達六十一項,其次為日本的四十六項,至於東協國家與台灣重複的項目則介於十一項(越南)到三十二項(新加坡)之間,而且如果再考慮以下因素,即可知東協與中國FTA對台灣的影響並不致像官方說法來得嚴重。
首先,台灣出口到中國前一百大產品中,有五項被中國列為敏感產品或高度敏感產品,關稅減讓幅度較小,且自由化時程較慢,並非自二○一○年起關稅都降到零。
其次,由於中國在加入WTO時也已簽署「資訊科技協定」,所以出口到中國的電子資訊相關產品絕大多數產品均免關稅。重新計算之後得出結果如下,台灣出口到中國HS六位碼前一百大產品中,與印尼出口到中國前一百大,重複的只有七項、越南八項、泰國十三項、菲律賓十四項、新加坡則有二十一項,重複率極低,可見「東協與中國FTA」對台灣的整體影響確實有限。
在上述剩下的產品中,主要則集中在石化與塑化相關產業,但台灣這類產品的貿易量或因而顯現出的競爭力,也多數高過東協國家,意味著台灣這些產品具有一定的品質優勢或產品差異性,即使面臨部分關稅不利局面,也不容易被立刻或完全替代。再者,多數中間產品或零組件的貿易都有退稅制度,也會進一步減少台商因關稅差別待遇,而被取消訂單的風險,台灣出口到中國的九成以上產品皆屬此類產品。
一旦ECFA談判啟動之後,先不談比WTO更進一步的關稅減讓,單單台灣還有兩千六百項左右產品仍對中國禁止或限制進口的「優先檢討」,就足以讓本地產業受到相當衝擊,因為禁止產品進口等同於關稅稅率無限大,而開放進口等於是將無限大的產品關稅降到一般WTO最惠國待遇(MFN)的關稅稅率。
如有誠意解決石化相關產業因「東協與中國FTA」而蒙受不利影響,應可要求中國先就貿易不公平待遇(尤其是非關稅貿易障礙)予以檢視或進行相關談判,大可不必將更多就業人口的傳統或進口競爭產業拖下水。我們主張兩岸經貿應循序且正常交流,台灣經濟應全球化、自由化,但不應中國化;但在台灣尚無法正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也無法與美日等國洽簽FTA的情況下,先與中國簽署ECFA即等於中國化,這就是ECFA的政治風險所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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