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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4:48:48瀏覽582|回應0|推薦7 | |
民進黨(綠營)內的黑道與前科犯(下) 12、徐炳豐:曾擔任過民進黨屏東縣黨部主委的前國代徐炳豐,曾因販毒案入獄13年,今天又因涉嫌販毒與另10名同夥被警方逮捕。( 中央社2013年8月15日 下午7:07) 13、周伯倫:(維基百科) 榮星花園弊案。1988年,周伯倫擔任臺北市議會第五屆議員期間,在台北市議會工務審查委員會中,身為正副召集人的周伯倫跟陳俊源強烈反對榮星花園投資開發案。後來僑福建設董事長黃週旋送上新台幣1,600萬元,作為兩人不再反對的交換條件。案件纏訟14年,從1989年台北地院判刑3年到台灣高等法院變更為圖利罪至更四審,一共6次判決,周伯倫全都被判有罪,最後於2003年1月判決周伯倫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於2005年假釋出獄。 14、陳哲男(維基百科) 梁柏薰司法黃牛案:2002年,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涉及華僑商業銀行超貸案、新偕中建設偽造文書案,為了免除官司,透過新瑞都股東蘇惠珍找上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並先後交付總計新台幣六百萬的支票予陳,結果仍被判刑,逃往中國大陸。2004年總統選舉期間,梁柏薰指控陳哲男收取不法政治獻金,假借要幫他擺平官司,卻不辦事。台北地檢署開始偵辦。2006年梁柏薰回國投案,檢方將陳哲男依貪污罪嫌起訴。2014年11月20日,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期七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2014年12月1日,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發監執行。 15、郭瑤琪:台北車站促參案收監入獄(維基百科) 郭瑤琪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單位以監聽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監聽到負責人李清波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送兩罐茶葉,內放兩萬美元作為幫助郭前部長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檢察官即以此監聽南仁湖逃漏稅案而改以偵辦郭瑤琪案方式,指控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貪汙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及高等法院第二審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後經高院檢察官再提起上訴,更一審逆轉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八年、褫奪公權四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二審維持原更一審判決。郭上訴後,還是被最高法院以程序不合駁回,全案確定。2016年1月15號,郭瑤琪因罹癌獲保外就醫。 16、顏萬進:北投區北投空中纜車弊案(維基百科) 2006年7月19日,顏萬進因涉台北市北投區北投空中纜車弊案,遭檢方依貪瀆罪嫌聲押;20日下午,台北地院裁定顏萬進羈押禁見。 2007年9月14日,北投空中纜車弊案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業務侵占等罪重判15年、褫奪公權8年,貪污所得沒收。 2008年7月1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顏萬進共被判刑12年8月。 17、林煙泉:雲林縣台西鄉鄉長。2009.03.17 03:19 am聯合報”前台西鄉長林煙泉貪汙 判刑11年”報導,前雲林縣台西鄉長林煙泉91年間,辦理海口大排抽水機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取70萬元回扣,昨天被法院判11年,褫奪公權7年、不法所得繳回。同案前建設課長吳啟瑞逃逸被通緝中,另建設課人員、廠商也被判刑。 18、趙瑞和:雲林縣台西鄉鄉長。2017-01-02 20:52自由時報” 台西鄉長涉妨害自由 被判2年2月並褫奪公權”報導,雲林縣現任台西鄉長趙瑞和涉嫌擔任村長任內暴力討債,強逼被害人飲下汽油、高粱酒混合物,全案審結,雲林地方法院以妨害自由、傷害罪判刑2年2月、並以其罪行重大褫奪公權3年。 19、林錫章:屏東縣車城鄉鄉長。2019-04-29 23:57自由時報” 防逃機制又出包!重判14年半貪污鄉長及同夥棄保潛逃”報導,司法防逃機制又出包!因貪污分別被重判14年半及10年2個月定讞的前車城鄉長林錫章與同夥駱文宗,入監服刑前棄保潛逃,屏東地檢署已對林、駱2人發布通緝。 20、林忠正;2010-12-31自由時報”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收賄 判14年定讞”報導,前行政院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被控收賄替中華開發金控收購環華證金等案護航,最高法院昨天依收賄罪,重判林忠正14年徒刑確定,褫奪公權五年。 一審時,法院判林忠正16年徒刑、褫奪公權八年,二審改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至於本案其他被告,林忠正秘書蘇俊吉被認定為共犯,被判刑九月、褫奪公權一年確定,崔梅蘭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確定。 21、李進誠;2017/07/28 17:44中時電子報”股市禿鷹案前金檢局長李進誠更二審重判6年 高院撤銷”報導,發生在12年前的勁永公司遭股市禿鷹放空案,前金檢局長李進誠被控洩漏查黑中心偵辦進度,讓股市禿鷹陳俊吉等人操作牟利1382萬元,高院更一審僅依洩密罪將李輕判8月,更二審改依貪汙罪重判6年,最高法院今日撤銷發回更審。 勁永股市禿鷹案,起因於任職證交所的張錫寬,在2005年被指示協助調查勁永公司假交易案後,在消息未公開前,開始放空勁永股票,並將此消息,由同事電腦中竊取下載到磁片,洩漏給林一宏,林一宏再轉告林明達、陳俊吉,各自籌集資金,集體放空勁永股票。當時,由高檢署檢察官轉任金管會檢查局長的李進誠,因與陳俊吉、林明達經常一起聚會、喝酒,他將禿鷹案的偵查祕密及證交所查核密資洩漏給林明達等人,並洩漏給聯合報記者高年億報導,藉媒體消息打壓勁永股票,讓林、陳解套得以低價回補獲利。 李進誠遭一二審依貪汙罪重判10年、9年6月,但更一審認為,李雖然將寫有「小心我也會查你」的紙條,於餐廳用餐時交給林明達,告知禿鷹案被調查一事,但與林等人在股市加碼放空獲利,沒有直接關連性,不構成貪汙罪僅構成洩密罪。 更二審認為,李進誠洩密給林明達、陳俊吉,再釋放消息給媒體,使股價下跌,讓林明達等人因此獲取不法利益1382萬多元,已觸犯貪汙罪、洩密罪,考量全案爭訟已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決的減刑規定,將李男判刑6年,最高法院今日撤銷發回更審。 22、陳菊高雄市府團隊貪汙案 (1) 胡燕鵬 2018/11/05 17:15蘋果日報” 收賄120萬包庇違法墓園 高雄貪官被收押”報導,高雄市政府殯葬禮儀課課長胡燕鵬2年前(註:陳菊當市長)涉嫌收賄120萬元,出具不實證明給墓園業者萬宗芳,高雄地檢署日前兵分7路搜索並傳喚胡燕鵬到案,經漏夜複訊後,認為胡男涉嫌重大,恐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胡男羈押禁見獲准;萬女則獲15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辦中。 (2)李政賢、陳國雄 2018-10-04 00:54聯合報” 高市前官員 涉賄判6年8月”報導,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前副處長李政賢,被控收受建商為求「建照申請案審核順利」賄賂四萬元;另涉指示下屬對未依規定施作廚房防火門的豪宅「國硯」建案放水,核發使用執照。高雄地院昨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八月,褫奪公權四年。高市府建管處四年前兩名副處長先後涉貪被捕,另名副處長陳國雄二審判刑六年六月,上訴最高法院中。 (3)李穆生 2018-01-23 11:26自由時報”高市前環保局長洩密採購案 改判易科免坐牢定讞”報導,高市前環保局長李穆生被控多年前洩漏採購案評選委員遴選名單,讓廠商順利得標,1審被依洩密罪,判刑2年6個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改判1年2月,得易科罰金,免去牢獄之災並定讞。 (4)李世昌 2018-07-18 10:00自由時報”收賄包庇電玩業 前分局長李世昌二審被駁回 維一審判8年”報導,高雄市警局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被控在擔任市警局專勤組長任內收賄包庇電玩業者,李世昌認罪收賄573萬元,一審被高雄地院判刑8年、褫奪公權3年,李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希望判輕一點,今天上午遭高雄高分院二審駁回,維持一審原判。據了解,李世昌一審被高雄地院依貪污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573萬元沒收;同案被告前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則判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另「白手套」葉嘉雄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6月,犯罪所得12萬元沒收。 23、高雄捷運弊案 (1)公共藝術設置案:高雄市捷運設置公共弊案,副董事長包庇小姨子周渝珠,壟斷發包工程,整個高捷,從董事長到副總經理,沒人敢糾正,讓高捷損失1.4億,檢察官依背信罪嫌,將陳敏賢、周渝珠,等6人提起公訴。(壟斷高捷藝術發包 陳敏賢被起訴2006/04/13 13:37TVBS) (2) 高捷案部分偵結 起訴22人 2005年11月21日公共電視報導,高雄捷運弊案部分案情,今天下午偵查終結。地方檢察署起訴高達22人,包括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前高雄捷運副董事長陳敏賢,還有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以及公辦六標五人評決小組。至於前高雄捷運局長周禮良退休後轉任高捷公司顧問,並在住院期間收受不當慰問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此外,周禮良等五人擔任公開六標評決小組,也因為變更開標順序,依背信罪起訴。不過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等人任職高捷公司職務時,因為指定華磐公司管理外勞,涉嫌背信,而華磐公司嚴世華王彩碧夫婦,則向外勞不當收取管理費,依背信以及業務侵占起訴,由於全案仍有可疑資金需要查證,嚴世華夫婦也將繼續羈押。 (3)高捷追加起訴 2007/01/30 19:37華視報導,高雄捷運弊案,高雄地檢署追加起訴,其中涉案的評決小組是由謝長廷委派,收賄白手套是謝長廷選舉後援會長。吳孟德、周禮良、陳敏賢、陳哲男,高捷弊案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層級也越滾越高,現在檢方追加起訴書中,第二頁就提到涉案人員都是謝長廷委派或委託,第三頁更提到擔任向廠商取款的白手套,正是謝長廷選舉後援會長。整個政商關係是這樣的:當年由市長謝長廷派周禮良等人擔任評決小組,廠商拿出四千二百萬透過中間人,也就是謝長廷選舉後援會會長張志榮,分送二百萬給吳孟德、三百萬給鍾善藤,拿了錢的評決小組,會議中一個先說單一標先開,一個再強調在地廠商優先,最後鍾善藤再決定開標順序。等於是套好招要讓給特定廠商得標,只是這些人都和謝長廷有些淵源,儘管檢方說還沒有謝長廷涉案的證據,但謝長廷還是跳出來自清。 (4)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維基百科) 2005年8月21日高雄捷運公司位於高雄市岡山區移工宿舍的泰國籍外籍勞工暴動事件後,所揭露的外勞管理問題和衍生出的疑似有台灣民意代表及政府官員涉嫌向外勞仲介公司收取佣金、官商勾結等弊案。主要被告,包括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最後皆以無罪定讞。此案是台灣人權紀錄的一大污點,同時也嚴重衝擊民主進步黨「清廉執政」與「人權立國」的形象。 涉嫌自外勞仲介中獲取不當利益的人士包括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方來進、高雄捷運公司負責引進泰勞事務的副董事長陳敏賢、前高雄捷運公司總經理賴獻玉、高雄捷運公司總經理特助劉克強、負責管理泰籍勞工的華磐仲介公司總經理嚴世華與其妻王彩碧、擔任高雄捷運公司顧問的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周禮良等。 結語 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俗話也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俗話又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還有人說:「年少輕狂本難免,歷練歲月智慧增。」,「社會應該協助受過法律懲罰的更生人」。 在台灣,這些話,都是廢話、屁話和鬼話。只要看看民進黨等綠營的作為就知道了。 本文出處;http://blog.udn.com/Horace2007/12800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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