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摘】 老兵 / 老芋仔
“國家需要他!“國家需要他!”
在國家的需要下,老兵們付出了他的二十歲,付出了他的三十歲,付出了他的四十歲,付出了他的五十歲,付出了他的青春和自由,付出了他的血汗與眼淚。
為了防守台灣,他不准退役而不斷服役,不准結婚也無力結婚。直到他老了、病了,才獲准自軍隊離開。
在一九六○年到一九六一年間,我做預備軍官第八期排長,在野戰部隊中,見過成千上萬李師科型的人物。他們省籍容有不同,性格自有各異,但在風沙裏、在烈日裏、在惡臭的營房裏、在粗糲的伙食裏、在昏暗的燈光裏、在迷茫的回憶裏,他們卻有著共同的身世與淒涼。
他們絕大多數是農民,他們勤勞、樸實、忠厚、愚魯,他們愛鄉土、愛母親、愛老婆,愛小孩小狗、愛成長中的稻田與麥穗。但是,當政府不再能保護他們,他們反倒被政府拉去,拉去保護那永遠保護不完的政府。他們有的是上街買菜,就一去不回,有的是新婚之夜,就被從床上拉起。從此就遠離了屬於自己的一切,自己屬於國家了!
在我接觸過的和經年累月一起生活過的這些老兵,他們當兵的記憶,都大同小異的歷經過“挨打”、“少而粗糲”的食物、“拉肚子”、‘集體大小便”、“奄奄一息”、“手與手用繩子穿成一串”等苦難,最後他們劫後餘生,正式編人了部隊,又面臨一次又一次的戰場上饑餓與傷亡。在多年的“子彈沒眼,上天有眼”以後,他們劫後再餘生。
固守台澎金馬,年復一年的升旗、點名、操練、換防。他們手下的充員士兵,在服役兩三年後,可以退伍回家,但是他們卻不准,他們無伍可退,無家可回,眼看著一批充員走了。一批充員又來,來去之間,又是兩三年過去了。
幾次來去,一二十年就過去了。
當他們老了,當他們受傷難醫、有病難治了,國家開始放走他們,讓他們自由,由他們自力更生。但是,他們也知道跟社會脫節太久了,“以軍為家”太久了。太久的單調軍人生活,使他們除了放槍以外,什麼都不行了。因此,回到社會,他們滿懷欣喜,卻也為之情怯。
我排裏的一位老兵,當他手提包袱,腳穿球鞋,淚流滿面的接受我們歡送的時候,突然坐在地上,不肯走了:“我為國家打了這麼多年的仗,在我年輕時候把我抓來,不讓我走;如今我老了,打不動了,又要趕我走。我到哪兒去啊!”
到哪兒去?去做蹩腳工人,去做瞥腳工友,去做瞥腳門房,去做蹩腳守衛,去做蹩腳司機,能找到這些差使的,還是他們之中的幸運者。等而之下的,就要去基隆海邊做貧戶,去屏東河床搬石頭了。
他們老了,也需要親情。大陸上的家,對他們已恍如隔世。在臺灣成個家吧,那又談何容易!好“買”個殘障女人、高年寡婦、或山地姑娘。
有人真的“買”到了,那是靠他們多年累積的儲蓄和不可思議特別收入的財源。有一次我看一個老兵攤出他的儲蓄—— 一捆捆鈔票 ——在數,數完一捆,朝床上一丟,說:“這捆可買一條大腿!”又數一捆,又一丟,說:“這捆可買一只胳臂!”有朝一日,整個老婆,就在這樣分解結合中湊成了。
在他數錢的時候,面露得意之色;在旁圍觀的老兵們,面露羡慕之色,那種對比的神情,令人感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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