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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 : 台灣司法人員素質低劣 荒腔走板 coapman 2009/07/31
2009/07/31 14:36:03瀏覽520|回應5|推薦8

台灣司法人員素質低劣 荒腔走板  coapman  2009/07/31

在美國的電影電視中,法庭是常見的場景。你看那訴訟的兩造、律師、陪審團。質詢、辯論、脣槍舌劍。在你來我往之間,經常聽到有人高呼「反對」objection。

Objection 最常見於律師質問證人或當事人的時候。對方的律師只要一聽到質問的話題超出範圍,或與案子無關,或有誘導問話的嫌疑,就會立即以 objection 打斷問話,阻止對方律師,以免對自己的委任人不利。

人們看到他們的專業與敬業的精神,常常敬佩又折服。

台灣的法庭在質詢或辯論的時候,完全是另一回事,可說是天馬行空,想說啥就說啥,唐高祖、宋太宗、耶穌、彼拉多、下民、上天,簡直就像脫口秀表演,為博掌聲拼老命。而其中最可悲的是司法人員素質之低劣,有拍桌子怒罵的,有痛哭流鼻涕的,有跟被告攀交情憶當年的,有大談做人道理找「良心」的,想怎麼扯就怎麼扯。

結果反倒把「舉證」、「引用法條」等等正事忘得乾淨。

從蔡守訓、林勤綱、林怡君 看檢察官素質的低劣

從扁案看司法人員的封建與反民主

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終於進入結辯階段,原本應該是檢方將證據一一陳述,並且依照對應法條具體求刑,但是卻成了說故事比賽,先是林怡君引用宋太宗的名言,後有林勤綱將自己比為將耶穌釘死於十字架的彼拉多。身為公權力的執行者,卻不依法論法,把法律和道德混為一談,實在是一場鬧劇。

扁案的法官蔡守訓,當初竟然以「宋朝」的「公使錢」將馬英九特別費案判定無罪?這樣的法官,其封建心態不問可知!試問,如果連宋朝的陋規都無法幫馬英九脫罪的時候,蔡守訓是否會想盡辦法,甚至找出石器石代原始人的習性,來當成判案依據?現代的法條,對蔡守訓的意義又在哪?

再來看看引用「宋太宗」銘言的檢察官林怡君,其封建心態一樣可笑!林怡君到底了不了解檢察官的職責是以「充份的證據」來將被告定罪,而非以「華麗的詞藻」來對被告做人身攻擊?試問宋太宗的話跟扁案有什麼關係?宋太宗的話又代表了什麼樣的證據力?林怡君是否因為手中證據太過薄弱,只好抬出封建帝王壯膽?更可笑的是,宋太宗「上天難欺」的「上天」是誰?林怡君是否應該多讀點書,去了解宋太宗的上天,其實就是宋太宗自己的皇帝老子?

其次是另一個讓人驚異的檢察官林勤綱,難道把法庭當成歌仔戲棚,所以才激情演出一哭二鬧?用眼淚鼻涕的檢察官,理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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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更事29歲的女娃兒林怡君,完全不知道法庭規則,居然引用宋朝皇帝的話來教訓阿扁。她以為自己是上了扣應節目,又好像是在演電視連續劇「包青天」。

林怡君還五度質問扁的“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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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君表示,全案都是良心問題。她希望蔡守訓秉持良心,...詳全文

真是荒謬。有證據就抖出來,檢察官憑什麼過問別人的“良心”? 不談證據不談法條,一味的嚷著“良心”“良心”,這只會突顯林怡君太幼齒,太天真,不老練,不成熟,不能勝任。

林怡君如果自以為她的歷史讀得很好,寇老贈送她另一句名言,下次可用。

食我厚祿,盜我倉儲,蘇秦復生,說我不得!

你不能只讀宋朝啊,別的朝也要讀一讀才好。

 

北檢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昨晚論告時,開場沒多久就突然語帶哽咽,表示要和扁「心靈對話」,他以感性口吻,推崇扁對台灣民主改革的貢獻,但強調不能因此免去貪污刑責,講到激動處,一度淚流滿面,頻以衛生紙拭淚。

林勤綱啜泣地說:「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才不至於讓你之前的貢獻,只是如王莽般虛假」,「臨難毋苟免,臨財毋苟得」、「do not take advantage from our knowledge」等語,都是過去和扁互勉的話。

林啜泣:
親愛的朋友 原諒我須釘死你


林認為,支持扁者,不願面對他可能涉貪的事實,反對扁者,「則不願意面對這個人在犯這麼大的錯誤的背後,在他的本性上,是否可能存在我們所不願意面對的善良」。

他也表示,與扁曾並肩反對當時醜陋的國庫通黨庫、國產通家產現象,但他也不諱言地說,若扁仍知道對錯的分際,為什麼在案發後,會炮製出「南線專案」,還會在官邸召集幕僚討論責任分擔,「如果你坦坦蕩蕩,何至於此?」

林邊說邊啜泣,情緒激動地向扁喊話,強調檢方絕未辦綠不辦藍,他要以國務費案作為起點,樹立明昭炯戒的里程碑,同時還以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過程為例,認為沒有人可以為了自己認為的高尚政治動機,做出侵犯他人或法律的理由,暗示扁要留下典範。
詳全文

這樣哭哭啼啼的唱了兩個鐘頭,虐待觀眾。難怪有觀眾不耐煩而怒吼「你在演哥仔戲是嗎?」

昔日在台灣的時候,常聽到人們說

「法院」二字,拿掉偏旁變什麼?你「去」了就知道。

更常聽到的是「官司可以打,狗屎可以吃。」

兩個笨檢察官的激情演出終於告一段落,雖然沒有留下什麼「證據確鑿」的印象。接下來是蔡守訓的戲了,不知道他這回會引用什麼。唐律?宋律?還是「漢摩拉比」的法典?

 

長得還真像連某人。

寇老懷著一份感恩的心。感謝主,在台灣活了半輩子,從未被送進法庭。

相信以後也不會有,哈利路亞。

□ 〔 資料來源: 外獨會 | 引用網址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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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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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與「雙林」共舞! 金恒煒 2009/08/04
2009/08/09 19:39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怡君在「扁案」法庭中,為什麼敢冒「司法」的大不韙,公然亮出「媒體報導」當論述依據?原因很簡單,「扁案」是媒體與司法聯手炮製的政治案件;「媒體」遠比「司法」強而有力多了。司法審判必須靠證據,靠「法律邏輯」來證成,但媒體不必,甚至連「事實」都可以扭曲,目的只為「鬥扁」(林勤綱「一夕成名」即是顯例),林怡君用「媒體判決」當底稿,然後再高標「良心」,老實說「言詞辯論」庭活像「聯合中國」的「社論」!

「扁案」的言詞辯論庭是台北地院與地檢署精心策劃下聯袂推出的司法大戲。刻意挑出為「敬愛的張熙懷被抹紅」而「報仇」的「女王蜂」林怡君以及冠上「綠色淵源」的林勤綱,一女一男、一少一老,已先奪人耳目而可以掩蓋「證據不足」、「論證謬誤」的重點。這還不夠,又刻意挨到晚上九點四十分才讓前總統陳水扁陳述。司法單位充分利用媒體「時間壓力」的特色,消滅了陳前總統的見光率。當天電子媒體對扁「消音」以及次日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林怡君的聲色表演而不及扁。

林怡君是「藍色樣板」,說什麼「整個扁案都是良心問題」、「扁八年帶給我們什麼」、「口口聲聲『愛台灣』」,林勤綱則塑成「綠色樣板」。林勤綱明明不是扁「室友」,也非扁「戰友」,甚而也不是「綠色」,有趣的是,所有媒體都用「綠色公式」套在林勤綱身上,更教人訝異的是林勤綱的表現完全符合媒體的報導。不知道是媒體進駐司法還是司法棲息於媒體?也不知道「雙林」受媒體指揮還是媒體受「雙林」的司法機構擺佈?

二十九日到三十一日的「聯合中國」兩報簡直成了雙林的「造勢」專刊,尤其披著綠衫的林勤綱宛如另一個施明德。不,從林勤綱的言談中,他與扁的「親密」更甚於施:「林勤綱…聊及當年和阿扁的革命情感」、「和阿扁是三、四十年的老戰友」、「回顧與扁一起為台灣異議運動打拚的歷程」、「就像自己親人涉案」…所以庭訊結束,林走向扁說:「我會等你出來」才成為「美麗錯誤」的「句點」。

劇本已然寫好,林勤綱在法庭「假做真時」的賣力唱作,《聯合報》社論「依樣畫葫蘆」的敲鑼打鼓,媒體功能果然發揮十足。社論以〈林勤綱檢察官公訴他的「田中角榮」〉為題;先要問「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林與扁「兩個法律系學生」真的有「共同」的「見賢思齊」?若而連「共同」都沒有,如何成為「他的」?可能只成「他,馬的」。至於內文援引「四十年的交誼」、「二人過去的交往」、「在私誼與公義的交煎下」、「面對老友」到結尾「往日的青年情懷」,文情並茂卻全禁不起事實的檢驗;評論固然是「意見」表達但必須建構在「事實」的基礎上。現在,檢察官不談證據、社論不談「事實」,《聯合報》水準與「雙林」的唱作,一內一外、一文一武,倒是絕配,到底是「境界全出」或者「尾巴全露」?

「聚蚊」才能「成雷」,《聯合報》不是「孤例」。吳文清在媒體上公開揭露林勤綱的「室友」之謊,扁則否認「戰友」說,真相了了,《中國時報》依然依「既定政策」寫社論,用「兩個美麗島大審律師」當題目,臉不紅氣不喘的說什麼林勤綱「在校期間曾與陳水扁為宿舍舍友」、「共同砥礪法律人的理想」、「向阿扁解釋身為老友」。只要與《聯合報》社論一對照,所有的關鍵字一樣,「虛構」一樣、連論證也一樣;不同的報紙、不同的主筆、不同的時間,寫出一樣「捧林打扁」的文字,列入「今古奇觀」也不為過。

「扁案」打出了司法與媒體的原形,政治鬥爭具體在法庭與媒體上搬演,套馬克.吐溫的話:「司法的靴子還套不上腳,謊言就跑遍全國」。

(作者金?煒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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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勤綱哭什麼哭?! 金恒煒 2009/08/02
2009/08/02 18:26
事情沸沸揚揚鬧了多日之後,檢察官林勤綱終於承認他不是前總統陳水扁的「室友」,把責任全推給媒體,歸咎為錯誤報導的烏龍事件。林勤綱的釐清並沒有解開疑竇,反而成為「謎團」的線索,牽出更多的疑問。

首先,如果沒有陳前總統「真正」的室友吳文清在媒體上公開「事實」,林勤綱會不會「以訛傳訛」的「居之不疑」?然後從「室友」連上「戰友」,歷史因此可以改寫?

其次要問的是,「室友說」出於何人之口?如此久遠的「私事」,不是「當事人」,誰能、誰敢說?何況此一說法見於所有媒體,沒有一家漏掉,可見絕對有製造中心:是有意製造還是確有所本?核心問題是,為何造假?一旦抽離掉「室友」、「戰友」的因素,林勤綱在法庭中用眼淚建構的論述馬上崩解,只剩下赤裸裸的鬥爭本色;「扁案」的政治本質再一次呈現在大家面前。

林勤綱接受訪問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說過與陳前總統是室友。要問的是,造謠的是誰?但他強調「和阿扁是三、四十年的老戰友」,這可不能再委之於「媒體」的烏龍了。既是「戰友」而且是「老」的,為什麼陳前總統「只有聽過,跟他不熟」的回應?

唯一捕捉到林勤綱的所謂「綠色淵源」,就是確曾擔任過美麗島事件的律師;「特偵組」的「政治利用」何嘗不是著眼於此!然而,「美麗島事件」的「律師團」成員共十五位,全屬「軍事審判」庭,林勤綱從事的「一般司法」不與焉;更重要的是,日後「律師團」組成「二二二會」,納入他人卻沒有林勤綱,這是其一。當年力戰國民黨的律師們,沒有一人進入黨國「司法體系」;這是「原則」與「理念」問題,可見林勤綱不可能成為「戰友」,遑論「老」了!

「室友」是假,「戰友」也不實,那麼林勤綱接受記者訪問時所說,他因為「太了解」阿扁,卻又無法迴避阿扁犯下的罪(《聯合報》,七月三十日),全屬無稽,接下來報導其他公訴檢察官形容「林勤綱珍惜與阿扁共同為民主奮戰的回憶,如今怎堪揭穿戰友犯罪的面紗」云云,洩漏了司法當局藉林勤綱(或與林合謀)的詭詐。

「扁案」法庭的雙林,真是各有特色:林怡君執「良心」之斧,把「法律」砸得稀爛;林勤綱拿「戰友」之棒,把「虛矯」(林勤綱語)打出「本尊」。「扁案」還辦得下去嗎!

(作者金?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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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表演,政治收割! 胡文輝2009/07/31
2009/08/01 00:23
「我愛凱撒,我更愛羅馬!」這是兩千多年前的羅馬,布魯特斯刺殺凱撒之後,聲淚俱下面對群眾的演說辭。

「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用來彰顯那些你曾樹立的美好價值!」這是檢察官林勤綱日前在法庭飆淚論告陳水扁罪責的辭句。

兩千多年前羅馬的權力政治,司法建立在說辭表演上,西塞羅在致布魯特斯書簡上說「語不驚人,即非辯才」,他更說,「控制了街頭的人,就控制了法律」。

現在,「表演司法」竟也在台灣的法庭上演,對照林勤綱的論告、布魯特斯的演說,雷同之處實多,例如布魯特斯說「凱撒是我的親友」,再痛責凱撒野心,林勤綱也稱扁「親愛的朋友」,再批扁貪婪之罪。

檢察官當庭飆淚論告,引發「司法好萊塢化」爭議,在此不再多論,但「司法表演」衍生的「政治效應」則發酵,泛藍陣營利用這場淋漓盡致的控扁演出,做為正當化摧毀扁形象、掩蓋檢方辦扁案過程罔顧司法人權、程序正義之失,以及打擊民進黨的工具,這應非林勤綱初衷,但表演司法卻被政治利用。

「釘死你的過犯」,言辭鏗鏘,正義感人,扁涉貪,自應釘死其過犯,但是,釘死扁一人、一家的過犯,卻對國民黨政權一黨、一集團的過犯,視而不見,毫無作為,選擇性的正義算哪門子的正義?像黨產案、三中案等等,查到那裡去了?正義感會轉彎?不少國民黨黨政高官(包括司法),一輩子當公務員卻擁豪宅、家財億萬,與收入顯不相當,查了誰?

至於林怡君檢察官論告時,引宋太宗「戒石銘」訓扁,根本就是中國封建帝王「權力就是道德」的把戲,「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還是司法人員先拿去當鏡子照吧!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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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的沒事 沒貪的有事 formosa 20082009/07/31
2009/07/31 14:44
余文回北市府上班 北市:保證無長官指示《中廣新聞網 政治》」
陳鎮慧淚灑法庭 感性告白求免刑《TVBS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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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回北市府上班 北市:保證無長官指示《中廣新聞網 政治》」

人家怎麼這麼行!部屬頂罪,貪污嫌犯脫罪,脫了罪坐上大位,回頭在來回報頂罪部屬,部屬馬上又回到原職。嗨呀!你救我、我救你,相親相愛,合作無間。好一齣假清廉真貪腐的戲碼,完滿謝幕。


陳鎮慧淚灑法庭 感性告白求免刑《TVBS 政治》」

陳鎮慧,陳阿扁,你們這兩個笨蛋。人家貪污的沒事了,你們沒貪污的卻一個在這裡哭哭啼啼、一個要被釘到死。學學人家戲碼該怎麼編、怎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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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 FormosaOrzNews | 引用網址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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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法庭 自由談 2009/07/31
2009/07/31 14:39
鱷魚要吞食它的獵物時,會流下眼淚,不知是在為這些祭品超渡,或是純粹演戲,向外界展示,吾等雖是畜生,也是有情有義的。

我們沒有熊心豹膽,豈敢影射審扁大戲是一場鱷魚眼淚秀。不過,這些司法人員的演技精湛,哭罵自如,談起交情有如麻吉,罵起人來則如斥責千秋罪人,被告遭此痛罵,簡直羞愧難當,恨不得當場死了算了。

這些人個個是正義的化身,要羈押誰,不必理由,就可以把你關到頭毛嘴鬚白,若是嫌犯膽敢絕食抗議司法不公,甚至外面還有人聲援,他只要用個「誠難想像」的理由,就可以關到你求饒為止。至於跟法官「同一國」的嫌犯,哪需抗爭,法官自己都會幫你找個「公使錢」的例子來判你無罪。

坦白說,依照法官對待阿扁及其一家人的苛刻方式,一審如果輕判,除非是太陽從西邊出來。阿扁如今想把戰場延伸到二審,在馬英九執政下,恐怕也是一種奢望。馬英九是個外表溫文儒雅,其實刻薄寡恩的人,阿扁落在他的手中,命運絕對凶多吉少。

阿扁曾經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反對運動英雄,他在金錢上的瑕疵,傷了太多台灣人的心。阿扁受審,該掉眼淚的,是長年支持民主運動的民眾,不是那些在法庭上不依程序正義保障阿扁人權的司法人員。阿扁有沒有罪,我們不知道,但是請不要用鱷魚的眼淚當證據,請用清楚的證據來說服台灣人民吧!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